第二十四章 物证(第2/3页)

埃勒里正在咬啮手指甲。“笨重的旧金表。你能肯定就是同一只表吗?”

“绝对肯定。我前几天在报上看到斯隆保险箱里这只表的照片。就是这只表,一点儿没错。”

“真是天大的造化啊!”埃勒里喘了口气,“这要不是……诺克斯先生,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从银行中提出来的几张票子的号码?我们当务之急,就是立刻打开表盖来检查一下。如果那张票子不见了,那么,票子上的号码就提供了追踪凶手的线索!”

“我也有同感。我马上就能把号码查出来。布莱特小姐,你拨个电话给我银行的出纳主管鲍曼。”

布莱特小姐像个工具似的照办了,很快把电话听筒递给诺克斯,随后又不声不响埋头于秘书事务。“鲍曼吗?我是诺克斯。我在十月一日提取了五张一千块钱的票子,请你告诉我这几张票子的号码……唔。好哇。”诺克斯等着,拿过了一个拍纸本,用那支金黄色铅笔涂写着。他笑了笑,挂断了电话,把一张纸条递给埃勒里。“号码在此,奎因。”

埃勒里心不在焉地拿着那张纸。“唔——你肯不肯跟我一起到总部跑一趟,诺克斯先生,协助我检查表的内部?”

“乐于效劳。我被这种侦探业务吸引住了。”

书桌上的电话铃响了,琼站起身来接电话。“打给你的,先生。是证券债务方面的事。要不要我——”

“我接。请稍等一下,奎因。”

在诺克斯进行枯燥乏味——至少对埃勒里来讲是如此——的工作,极其无聊地大谈生意经的时候,埃勒里站起身来,漫步到另一张桌子,站在琼的身旁。他朝她使个眼色,说道:“呃——布莱特小姐,能不能请你用打字机打下这些号码?”他以此为借口,俯身在她座位上,跟她耳语。她不动声色地从他手里接过用铅笔写的字条,在打字机滚筒上铺一张纸,就打起字来。同时,她低声说道:“那天晚上跟格里姆肖一块儿来的身份不明之人,原来就是诺克斯先生,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她露出了愠色。

埃勒里摇头示意她留点儿神,但是诺克斯并没有停止交谈。琼手脚利落地从打字机上揭下那张纸,大声说道:“哎呀,真麻烦啊!我得用笔来写‘号码’(#)这个符号。”说着,她又在滚筒上重新铺上纸,快速地打出那几个号码。

埃勒里低声说:“伦敦方面有消息吗?”

她摇摇头,如飞的手指稍稍滞迟了一下,大声说道:“我还是用不惯诺克斯先生的打字机——这是雷鸣顿牌,我一直使用的是恩德伍德牌,而这房子里又没有别的打字机……”她打完后,就把纸揭下来,递给埃勒里,轻声说道:“那幅达·芬奇作品会不会不在他手里?”

埃勒里在她肩上使劲掐了一下,劲儿重得使她身子一缩,脸色都发白了。他用诚恳的口吻含笑说道:“妙极了,布莱特小姐。多谢你啦。”于是,他一面把纸条塞进马夹的口袋,一面压低声音说道:“千万小心。手别伸出界限。别让人看出你在探查什么。听我的吧。你就只是一位秘书,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关于一千块钞票,别对任何人吐露一个字……”

“放心好了,我心中有数,奎因先生,”她口齿清楚地说道,并且调皮而狡黠地眨眨眼。

埃勒里荣幸得很,能乘着詹姆斯·诺克斯先生的大型高级轿车驶向市中心区,与这位大亨本人肩并肩坐在一起。开车的司机颈项僵直,穿着朴素的制服。

车到中央大街警察总部的门前,两人下了车,走上了宽阔的阶沿,进到里面。埃勒里颇为得意地注意到:这位百万大富翁看见那些警察、警探和办事员一个个都与奎因探长的儿子亲密无间,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他引领着诺克斯走向一间档案室。到了那儿,埃勒里凭着他那并没有名分的权威,调来了贮藏着格里姆肖-斯隆一案的证据的档案材料。他别的都不动,单取出那只老式的金表;他从铁匣里拿出表来,跟诺克斯在这阒无一人的房间内共同验视,一时之间谁也不说话。

埃勒里此刻预感到即将会发生什么事。诺克斯只不过是显得好奇。埃勒里打开了表的后盖。

那里有卷成一小卷的东西,摊开来一看,正是一张一千块钱的票子。

埃勒里大失所望;他在诺克斯的书斋中所设想的可能性,在这张活生生的票子面前化为乌有了。然而,由于他毕竟是个办事踏实的小伙子,他还是把表内票子的号码跟他口袋里的单子对了一对,发现所查出的这张票子确是诺克斯提领的五张之一。他把表盖揿好,放回档案材料中去。

“奎因,你怎么看?”

“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一新的事实,并不改变他们对斯隆下结论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埃勒里怏怏地回答,“如果杀害格里姆肖的是斯隆,格里姆肖的那个不知是谁的同党也是斯隆,那么,我们发现票子仍在表壳内,只不过意味着斯隆对票子的事一无所知。它意味着格里姆肖瞒着同党想独吞,根本从来没有透露过打算向卡基斯勒索一千块钱,更谈不上跟斯隆平分——只要看看他把票子密藏在多么奇特的地方,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斯隆杀害了格里姆肖之后,出于自己的需要取走了这只表,却始终不曾想到打开表壳看看,因为没有什么理由会促使他猜想其中有花头。结果呢,票子就一直在格里姆肖所藏放的原处。Q.E.D.[1] ——真是胡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