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日记(第2/3页)

“好啊,我觉得很圆满了。斯隆的罪证完全确凿。而斯隆一死,格里姆肖的同党从此不存于人世,一切都太平无事了。因为,照你的讲法,格里姆肖的同党是知道诺克斯拥有某件达·芬奇作品的唯一外人,而今此人已丢了性命——虽然这幅画的交易现在只有警察当局知道。这就意味着,”探长咂了咂嘴唇接着说道,“咱们可以转而做詹姆斯·诺克斯先生的工作啦。如果那幅画真是格里姆肖从维多利亚博物馆偷出来的赃物,咱们可得把它追回来。”

“你发出的电报有回讯了吗?”

“一个字也没有。”探长皱起了眉头,“我真不懂,博物馆怎不给个回音?不管怎样,如果那帮英国人打算把画从诺克斯手里收回的话,可得费一番手脚呢。诺克斯有钱有势,不难给自己开脱个干干净净。我认为,我还得跟桑普森从长计议——我不想把这个阔佬惹火了。”

“你要解决这件事,来日方长呢。那个博物馆总不见得愿意传得沸沸扬扬,让外界把他们专家鉴定为达·芬奇真迹、并且也作为真迹公开展览过的名画,说成是一文不值的赝品。我这是指这幅画真的是赝品而言。要晓得,咱们现在是仅凭诺克斯一个人的说法而已。”

探长思虑重重地向火堆里吐了一口唾沫。“越来越复杂啦。别扯这些了,还是谈谈斯隆这个案子吧。托马斯从本尼迪克特旅馆的住客登记簿上,搞来了格里姆肖所住的那个星期四和星期五的住客名单。看来,这上面的名字,没有一个与本案有关人员相合或者有所牵连。我认为,这也是可想而知的。斯隆说,他认为那个人是格里姆肖在旅馆内结识的——必定是撒谎,这个神秘客必是另有其人,说不定与本案全不相干,是在斯隆之后来的……”探长娓娓动听地往下讲着,自得其乐翻。埃勒里对这些海阔天空的闲言碎语,不置一辞;他一伸猿臂,拿过斯隆的日记本,一页页翻动着,专注地啃读起来。

“听我说,爸爸,”他终于开口了,但眼皮也不抬一抬,“从表面上看,一切迹象确实丝丝入扣,其关键就在于斯隆这位deus ex machina[3] 。然而,令人不安的地方也正在这里。一切都太巧合了,反而使我无法放心。请别忘啦,上一次我们——我——已经中过诡计而作出了一个结论……要不是完完全全由于偶然原因而使诡计被戳穿的话,这个结论这时早已肯定下来了,早已公布出去了,也早已丢在脑后了。这次的这个结论呢,看来可以说是颠扑不破的……”他摇摇头,“我找不出岔子来。不过总觉得里面有毛病。”

“可是你硬要用脑袋往石墙上碰,不会有什么好处的啊,孩子。”

埃勒里微微露齿一笑。“碰一碰,说不定能碰出点儿灵感来,”他说道,咬了一下嘴唇,“我给你看一看吧。”他拿起了日记本,探长穿着毡拖鞋,惴惴不安地站起来看。埃勒里把这个本子打开,翻到最后一项记录上——在铅印日期“星期日,十月十日”下面,整齐清楚地用手写的小写字母作了日记。对面那一页的上端,铅印着“星期一,十月十一日”,整页空白。

“这儿,看见了吧,”埃勒里叹息着说,“我一直在仔细琢磨这本私人的、因此也是有趣的日记本。一望而知,斯隆今天晚上没有记下任何东西——照你们所说,今晚是他自杀的日子。让我先大致提一提这本日记的概况吧。当然啦,有一个事实姑且撇开不谈,那就是,整个本子里没有一处提到有关勒死格里姆肖的事;另外还有一个事实,那就是,对卡基斯的死亡,也只不过像记流水账似的一笔带过;这不在话下,因为既然把斯隆当作凶手,那么,他自然会避免白纸黑字留下可以使他遭到法网制裁的任何东西。另一方面,有些特点是明摆着的:一个特点是,斯隆对待写日记,非常一本正经当回事,每天晚上按时记写,在铅印日期的下面标明记写的时间。你可以看到,这几个月来总是在晚上十一点钟左右。还有一个特点是,这本日记显示了斯隆是个极端自负的绅士,此人的私事繁多;比如说吧,有一段描叙得详详尽尽——不厌其烦地详尽——描叙自己与某位女士通奸,却谨慎地不提她的名字。”

埃勒里“啪”地一声合上本子,甩在桌上,一跃而起,在炉前地毯上踱来踱去,前额上凝皱起一道道细细的纹路。老探长很不高兴地盯着他。“现在,我请求你,根据现代心理学的全部知识来进行分析,”埃勒里大声说道,“像他这样一个人——从这本日记可以充分看出,此人对自己的一切都加以戏剧化,此人通过自我表现而感到病态的满足,这是一种十分典型的人物——这样的人,到了即将结束生命之际,难道肯白白错过千载难逢、独一无二的机会,而不对这样一件人生无上大事铺叙发挥一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