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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清晨,当丽兹又去彩排的时候,艾玛回了趟自己的公寓,自己打了所有的电话:教堂、花店、租车公司、摄影师等等。奇怪的是她觉得自己离这些颇为遥远,就好像她只是一名帮老板取消会议的秘书似的。

而且就这么简单。两年的计划,不到30分钟就烟消云散。

她打完了最后一通电话,把联系簿放进婚礼匣,盖上了盖子。感觉这颇有象征意义——她与丹共享的那部分人生就此结束。她想把匣子从窗户扔出去,想象着所有的杂志剪页与清单纷纷扬扬洒向车流,如同婚礼上的五彩纸屑一般。

她怎么会再次错得这么离谱呢?之前是斯图尔特,现在是丹,两个都是她以为能共度余生的男人。然而这两个人都在最后关头逃之夭夭,毫无预兆。

她做错了什么呢?

而现在,她与生命中另两个男人的关系也突起波澜。威尔抑郁发作,接近酗酒状态,跑去了另一个洲;她父亲和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女人有了孩子。

丽兹说得对:男人时常行为古怪。

她没有把婚礼匣扔到窗外,而是拿到卧室,推到了床下。

离开威尔的公寓后,她就已经决定,第二天要直面自己的恐惧,回自己家去。她想明白了,终归是要独自去的,所以该回则回吧。

她躺在床罩上,盯着天花板。然后她强迫自己从床上爬起来,四处看看,想起了她和丹那些不见了的合影。如果他想分手,那又到底为什么要拿走那些照片呢?这真是说不通啊。当然,理查德遭受的袭击也无法解释。

仅仅是想想丹可能犯下的罪行,她的头都会抽痛。

不想了。她换上了运动装、舒服的跑步裤和背心,然后从储藏柜里掏出了沙袋和拳击手套。她有挺长时间没用过这些了,但她很快找回了感觉,使劲踢打着沙袋,力气大得有时候都把沙袋打飞到后面的衣柜里了。之后,她又去跑步,慢慢跑过马里波恩大街,然后加速上了尤斯顿路。

她一路躲闪着吵嚷的游客和表情严肃的上班族,穿过主街,进了摄政公园。由于几天没认真锻炼,加上高温,她的身体有点吃不消了,但感觉很好。她一路跑上报春花小山,停在山顶欣赏阳光沐浴下的伦敦天际线。

她想知道丹是否在这茫茫城市里,想知道他在做什么。他已经有新人在侧了吗?他会不会正坐在某个咖啡厅里,和一位美女共饮一杯呢?

这完全不像丹的作风。

她向山的四周看了看,突然疑惑为什么自己选择来这儿。到处都是喜笑颜开、出双入对的情侣——有些在和孩子们玩,有些则享受着彼此的陪伴。

还有一个带着相机的男人。

正举着相机对着她。

“你在干什么呢?”艾玛大叫道,小跑向那男人。

他放下了相机。“没关系,我不是狗仔,”他说着举起了双手,“我只是拍张照片,没别的。你是艾玛·霍顿,对吧?”

“我可能是,”艾玛说,“但你为什么上来就冲我拍照?”

“对不起。人们通常不介意的。我常来这找电影明星,拍他们的照片。我不是拿去卖什么的,只是业余爱好。有一天抢拍到了麦当娜……不过她不像以前那么特别了,现在在这里常住。昨天,汤姆·克鲁斯就在这附近!他来伦敦参加电影首映。我是在国家肖像馆举办的‘摇滚皇族’摄影展看到他的。他居然还给我签了名。顺便说下,那摄影展超棒,有绝妙的没公开过的滚石乐队、披头士和猫王的照片。上周开展之后,我几乎每天都去,到下周结束前,我应该还会经常去的。要看的太多了。而且照片也值得反复观赏,每次都能看出不同的东西。”

“听着不错。”艾玛看着他解释,发现他挺年轻的,可能也就二十出头。

“是的,这周真棒。先是遇到汤姆·克鲁斯,现在又看见了你!”

“你居然认识我,我真惊讶。”她说。

“你开玩笑的吧!我之前每天都看《左邻右舍》的。有一阵子,我因为得了腺热,休学了大概3个月,我就光看那个来着。我病好回去上学以后,就让我妈帮我录下来,然后回家看。两年里一集都没落。我不是说这是最好看的电视节目,”他尴尬地瞟了她一眼,“对不起……我意思是那剧预算有点紧吧,是不是?不像《东区人》或者《加冕街》。墙都会晃呢。我猜他们肯定是在布景上省钱,这样就可以给你们更多片酬了。”

“我倒是希望。”艾玛语气缓和了一些。她为自己的反应过激感到歉疚——他看起来毫无恶意。“你都想不到,拍那种剧的报酬少到什么程度。演迈斯的男演员除外。他收入挺高的。”

“你开玩笑的吧。迈斯·默克德姆?他的演技比一整个火柴厂的火柴都木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