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老鬼的酒吧在三里屯附近,名字叫做“金刚酒吧”。我不知道老鬼给自己的酒吧起这个名字是否与好莱坞那个著名的电影有关。此前,我们也没人听说过,老鬼居然还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或者科幻迷。所以,当老鬼的酒吧开业,我们看到这酒吧居然叫“金刚酒吧”,而不是像老鬼当初设想的叫做“老警酒吧”时,我们着实吃了一惊。

忘记具体什么时间了,反正是在老鬼还当警察的时候,他曾经和我们说过,他所希望的退休后的生活,就是把三里屯附近他老子留给他的那座老宅子收回来,开一个属于自己的酒吧,悠闲自在地当自己的老板。由于那所老宅子一直租给别人开酒吧,因此连装修的钱都可以省了。而他,希望酒吧的名字叫做“老警”。顾名思义,他希望本市所有刑警,尤其是我们这帮哥们儿,成为这个酒吧的主要客户。当然,队里的哥们儿自有优待,喝酒全部免单。当老鬼这么畅想着,第一次告诉我这想法的时候,我还是个新兵蛋子,进公安局的时间不到三个月。那时,老鬼是我们那一组的组长兼我“师傅”,负责指导我把在公安大学课堂里学到的那点知识变成实践。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对老鬼充满了景仰和敬畏。

某一天,老鬼的酒吧真的开业了,但老鬼却没有光荣退休,也不再是警察。在办理一件继父强奸继女案子的过程中,老鬼情绪有点激动,不慎使用了某种法律所不允许的激烈手段,碰巧,那个岁数着实有点可观的嫌疑人又患有心脏病,结果一命呜呼,真是倒霉催的。不过说实话,我一直认为那个老家伙死有余辜,谁让他在审讯过程中反复翻供,连是否强奸这一点,都一会儿说有,一会儿说没有呢?!因此,也难怪老鬼上火。没错,问题不在于这老家伙是否死有余辜,而在于他不该死在老鬼或者我们的手里。之后,老鬼被判了七年徒刑,连同他一起判刑入狱的,还有我们同一组的常海。由于我当时刚刚加入刑警,只参与了该案的笔录工作,还没有足够的胆量对一个犯罪嫌疑人施以暴力,因此我被免予刑事起诉,最后以记大过处分了事。我记得,当时判决的罪名是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致死”。所以,当老鬼真的做了酒吧老板,而这酒吧最终没叫“老警”的时候,我们尽管吃惊,也还都能理解。我想,这恐怕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的遗憾吧。

车在离酒吧不远的路边停稳。“金刚”酒吧门楣上立着的那个巨大黑色猩猩正朝我龇牙咧嘴,被四周闪烁的彩灯映衬得青面獠牙。酒吧的大门朝两边敞开着,我没看见门口有殷勤拉客的服务生,这是老鬼的经营方式,他的经营理念是:愿者上钩。

进了门,我朝吧台的方向走去。

酒吧里人很多,“嗡嗡”的人声和音乐声混杂在一起,显得很嘈杂。一个抱着吉他、头发染成橘红色、眼皮描得乌黑的女孩正坐在角落里的一把椅子上,唱着一首基本听不清歌词的歌曲,仿佛梦呓。身材彪悍、理个寸头的老鬼正倚在吧台上,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聊天。走到近处我依稀听到,那外国人正操着一口生硬的中国话询问老鬼,门口的那个黑猩猩是不是从好莱坞定做的,那么生猛和逼真。老鬼一边用力摆着手指,一边大声地说:“No,No,那是正经的中国制造。”可能老鬼说话的同时,眼角余光瞟见了我的存在,等我一走近吧台,他便对那个外国人说了声“Sorry”,继而朝我迎了过来。

老鬼迎上来对我说:

“听说你最近遇到点麻烦?”

我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

“是的,不过我们好像生来就是和各种麻烦打交道的,对吧?!所以,这不值一提。”

老鬼咧着嘴对我乐,然后用调侃的口气说:

“谎言常常会害死人的,尤其你是警察,说话更要负责任。事情好像没你说的这么乐观吧?你的脸色看起来可是很糟糕。”

想起米桐,我确信老鬼没有蒙我。我想,此刻的我肯定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说:

“我听说你不做警察好多年了,还这么好打听事?”

老鬼笑起来,说:

“来点什么?还是老规矩?”

以前来这里,我最多喝点啤酒,“科罗纳”或者“蓝带”什么的,但今天我想来点别的,有劲一点的。我说:

“不了,来一瓶‘芝华士’吧,只加冰,你请客。对了,要正宗的,不要‘中国制造’。”

老鬼一边从吧台里的酒柜中取出一瓶洋酒,打开,一边对我说:

“放心吧,保证原装进口,我这儿从来不卖假货。”

“算你有良心,没事拿自己同胞坑着玩的,不是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