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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

“干吗不睡?”

“我现在的承诺还做不到那个份上。”

瑞奇面露讶色:“我可绝不会说这种话。你在和女人做爱之前还要想着承诺?”

史蒂夫很尴尬:“这就是我的个人感觉嘛,你明白吗?”

“你总这么想吗?”

“也不是。高中那会儿我对女孩儿是言听计从,弄得像竞赛似的。哪个漂亮姑娘肯脱内裤我就讨好谁……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孩子了。”

“你现在多大,二十二岁?”

“是啊。”

“我二十五啦,可想必还不如你成熟呢。”

史蒂夫听出话里带着愤懑:“嘿,我又不是在批评你,别生气了好吗?”

“好吧,”瑞奇似乎也不是很生气,“那她让你碰了钉子后,你干什么去了?”

“去查尔斯村【8】 找间酒吧坐了会儿,喝了点儿啤酒,吃了个汉堡包。”

“你一说我也觉得饿了。想吃点儿什么吗?”

“你都有什么?”

瑞奇打开柜子:“都是麦片,有啵干果、脆脆米,还有德咕拉伯爵,吃什么?”

“啊,哥们儿,德咕拉伯爵听上去不错。”瑞奇拿出碗和牛奶放在桌上,两人当即开吃。

吃完之后,他们洗干净碗准备睡觉。史蒂夫躺在沙发上,只穿了条内裤,这天气盖毯子太热啦。瑞奇睡床。两人睡着之前瑞奇说:“你去琼斯·福尔斯大学干什么?”

“他们邀请我参加一项研究,要我去做些心理测评。”

“为什么是你呢?”

“我也不知道。他们说我是个特殊的案例,等我到了再向我解释这一切。”

“你怎么就答应了呢?这听上去就是浪费时间啊。”

史蒂夫有自己特殊的理由,但他不打算告诉瑞奇。不过,他给出的答案也部分属实:“我想是因为好奇心吧。你就不想知道关于自己的事儿吗?比如我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有我人生中想要的是什么?”

“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想当个成功的外科医生,靠给人做丰胸手术年入百万。”

“你没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吗?”

瑞奇笑了:“没有啊,史蒂夫,我可不会问这种问题。但你会,你一贯是个思考者,我们小时候你就经常想些上帝之类的事儿啦。”

这是实话。史蒂夫十三岁就开始思索宗教层面的问题。他去了许多不同的教堂,还去了一所犹太会堂和一间清真寺,认真地向一大群茫然无措的神职人员询问他们的信仰。他的双亲对此也大为不解,他俩都是对此漠不关心的不可知论者。

“不过也难怪,你向来就有点儿与众不同,”瑞奇继续道,“我认识的人里,也就你能毫不费力地拿高分。”

这也是实话。史蒂夫学东西一向快,轻而易举就能在班里拔尖,除非别的孩子欺负他,他才会故意做错几道题让自己不那么显眼。

但有另一个原因能解释他为什么好奇自己的心理。瑞奇不知道这件事,法律系也没人知道。只有他父母知道。

史蒂夫差点儿杀了人。

他那时十五岁,个子已经挺高,但还显单薄,是篮球队的队长。那一年他带领希尔斯菲德高中一路打到了市篮球赛半决赛,对手是华盛顿一所贫民学校,队员全是无情冷酷的街头混混。有个叫提普·亨德里克斯的小伙子,整场比赛不停地对史蒂夫犯规。提普球技不错,但全用在了变着法犯规上。每次犯规了还笑,好像在说:“又让我得手啦,傻瓜!”史蒂夫气得要命,但只能强压火气。可不管怎样他还是没发挥好,输了球赛,丢了奖杯。

祸不单行,史蒂夫在停车场又遇到了提普,校车正停在那儿等着把队员们送回各自的学校。要命的是,有个司机正在换轮胎,工具箱敞开着放在地上。

史蒂夫没理提普,但提普把烟蒂往史蒂夫一弹,恰巧落在他的外套上。

这件外套对史蒂夫意义重大,是他用周六在麦当劳打工挣的钱买的,还是昨天买的。是件漂亮的束腰外套,料子是黄油色的软皮子,现在倒好,胸口处的灼痕任谁一眼就能看见。衣服毁了。史蒂夫当即动了手。

提普凶猛地反击,又踢又撞,但史蒂夫气得浑身麻木,几乎感觉不到疼痛。提普满脸是血,一眼扫见司机的工具箱,抓起轮胎扳手就往史蒂夫脸上连锤两记。这两下还真疼,史蒂夫怒火中烧,失去了理智。他一把夺过提普的轮胎扳手,然后就什么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后来提普倒在地上,他站在旁边,手里握着血迹斑斑的轮胎扳手,有人叫道:“哎哟我的天,他死啦。”

提普当时没死,他两年后才因为欠人八十五美元在牙买加的大麻贩子手里送了命。但史蒂夫那时候是真想杀他,并且试图杀了他。他没有借口,是他先动的手,而且虽然扳手是提普抄起来的,但操着扳手使劲儿往人身上招呼的却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