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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拉米太太说:“我要回家。”

她女儿简妮说:“别担心,母亲,我们会尽快带你走。”

简妮的妹妹帕蒂闻言盯着简妮,好似在说:“我们什么时候要带她走了?”

母亲的医疗保险金只够住丽景养老院。这儿花哨得很,房间里有两张高高的病床、两只衣柜、一张沙发和一台电视。墙被刷成蘑菇似的褐色,地上铺着白底橙纹的塑料瓷砖。窗上有闩,但没装窗帘,窗口看出去是一家加油站。房间拐角处有个洗手池,厕所在厅后面。“我要回家。”母亲重复道。

帕蒂说:“但你老记不住事儿啊,母亲。你不能再照顾自己啊。”

“我当然能照顾自己。你怎么敢这么对我说话?”

简妮咬住下唇,看着神志不清的母亲,难过得直想哭。母亲五官分明,黑眉黑眼,鼻梁挺直,一张大嘴下是强壮的下巴。简妮和帕蒂遗传了这副长相,却不似母亲那样矮小,反而遗传了父亲的高个子。她们三个都是意志坚强的女性,很对得起这副模样。费拉米家的女人通常可以用“强大”来形容,但是母亲再也强大不起来了,她得了阿尔茨海默病。

她还没到六十岁哪!二十九岁的简妮和二十六岁的帕蒂都希望她可以再照顾自己几年,不过这种希望在今早五点破碎了。华盛顿的警察打来电话,说在第十八大街上找到了她们的母亲,她当时穿着破破烂烂的睡袍,边哭边说记不得自己住在哪里了。

周日宁静的早晨,简妮钻进车,花了一个小时从巴尔的摩开到华盛顿把母亲从警察局接回家,帮她洗了澡换了衣服,又给帕蒂打了电话。姐俩安排母亲住进哥伦比亚镇上的丽景养老院,那儿地处华盛顿和巴尔的摩之间。她俩的姑姑罗莎就是在这儿度过的晚年。罗莎姑姑的保险单也和母亲的一样。

“我不喜欢这儿。”母亲说。

简妮说:“我们也不喜欢,但我们目前只住得起这儿。”她想把话说得实际、合乎情理些,但听上去很刺耳。

帕蒂责备地瞪了简妮一眼:“克服一下吧,母亲,我们以前住的地方比这儿还差呢。”

这是实话。父亲第二次入狱后,两个女孩和母亲住一间屋,电热炉搁在梳妆台上,水龙头就在楼道里。那些年她们靠救济金过活,但母亲就像是逆境里的母狮子。简妮和帕蒂一上学,她就找了个可信的老妇人帮忙照看回家的孩子。自己则靠理发师的工作让一家三口搬进了亚当斯摩根【3】 的双卧室公寓,邻居都是正直的工薪阶层。时至今日,尽管母亲会理的发型已经过时了,但手艺依旧精湛。

早餐她会做法式吐司,然后把简妮和帕蒂打扮得干干净净送去上学,再打理好自己的头发和妆容,在沙龙工作就得漂漂亮亮的。临出门前,她会把厨房整理得一尘不染,再在桌上摆一盘曲奇供女儿们回家吃。到了周日,一家三口会给公寓做扫除,然后一道去洗衣店。母亲一直那么能干,那么可靠,那么不知疲倦。看见床上这个健忘、发着牢骚的女人,真叫人心痛。

母亲蹙起眉头,好像有点疑惑道:“简妮,你干吗要在鼻子上穿个环呢?”

简妮摸了摸那个精致的银环,惨淡地一笑:“母亲,这还是我小时候的事呢。你当年可生气啦,你忘了吗?我当初还以为你要把我丢出家门呢。”

“忘啦。”母亲说。

“我还记得呢。”帕蒂说,“我觉得那事儿棒极了,不过那年我十一,你十四,你做什么事我都觉得既勇敢又聪明,还时髦。”

“也许吧。”简妮故作骄傲道。

帕蒂咯咯笑道:“不过那件橙色的外套不算。”

“啊,老天,那件衣服啊。我穿着那件外套在废楼里睡了一宿,结果弄了一身跳蚤。衣服后来被母亲烧了。”

“这我记得,”母亲说,“一身的跳蚤啊!我的小家伙!”十五年后她还在生气呢。

突然气氛轻松了些。追忆往事让她们想起当时有多亲密。这是个分别的好时候。“我该走了。”简妮说着站起身子。

“我也是,”帕蒂说,“我得回去做晚餐。”

然而,她俩都没朝门口迈步。简妮觉得这是在抛弃母亲,在她需要的时候离开她。养老院里没人爱她,家人应该照顾她。简妮和帕蒂应该陪着她,为她做饭、熨睡袍,帮她把电视调到她最喜欢的节目。

母亲说:“你们什么时候再来啊?”

简妮迟疑了。她想说“明天就来,我给你带早饭,然后陪你一整天”。但那不可能啊,她这一周工作都很忙。罪恶感从她心底升起,我怎么能这么残酷啊?

帕蒂救了她,说道:“明天,我带孩子来见你,你肯定会喜欢他们的。”

母亲不想轻易放过简妮:“那你呢,简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