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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达琳睡了五个小时,睡得很苦,深更半夜醒来,是被梦吓醒的。她咬住床单的一角,两只手掌紧紧捂住耳朵;她在等,想看看自己是否真的醒了,是否摆脱了梦魇。没有羔羊在厉声地叫,一片静默。当她清楚自己是醒了之后,她的心跳慢了下来,可她的两只脚却不肯在被子底下安安稳稳地待着不动。一会儿工夫之后,她的脑子里就要翻江倒海,这一点她清楚。

当一阵强烈的愤怒而不是恐惧从她身上穿过时,她的情绪倒是获得了一种缓和。

“混蛋!”她说,一只脚伸出被外,伸到空中。

在整个这漫长的一天当中,奇尔顿扰乱了她,马丁参议员侮辱了她,克伦德勒责备并撂开了她,莱克特医生奚落了她,而他沾着人的鲜血逃脱,又使她感到恶心,杰克·克劳福德也劝阻她不叫她继续干下去,可是,有一件事最刺痛她的心:被叫作贼。

马丁参议员是个母亲,实在也是迫于无奈,而她又讨厌警察们那爪子去乱翻她女儿的东西。她倒并不是有意要那么指责她。

尽管如此,那指责还是如一根滚烫的针,刺进了史达琳的心。

史达琳在孩提时代就受到教育,知道偷窃是仅次于强奸和谋财害命的最卑贱、最可鄙的行为。有些过失杀人罪都比偷窃要可取。

她小时候曾在一些社会慈善机构里度过,那里面几乎就没有什么奖赏品,许多人挨饿,即使在那样的境况下,她还是学会了憎恶窃贼。

在黑暗里躺着,她还明白了另一个原因:为什么马丁参议员暗示她为窃贼会让她如此烦恼。

史达琳知道,假如让恶毒的莱克特医生来分析,他可能会说些什么,然而也没错就是;她怕马丁参议员在她身上看到了某种庸俗的东西,某种卑贱的东西,某种形同窃贼行为的东西,马丁参议员因此才作出了相应的反应。那狗娘养的范德比尔特!

莱克特医生会津津乐道地指出,因自卑压抑而产生的阶级愤慨也是一个因素,那是与生俱来的埋藏着的愤怒。史达琳在教育、智力、动机,当然还有身体外表方面,丝毫都没有向什么马丁泄露过,可尽管如此,那东西还就在那里,而她也清楚这一点。

史达琳是一个凶悍好斗家族中的一名独立分子,这个家族除荣誉名册及受处罚的记录外,没有正式的家谱。族中有许多人在苏格兰被剥夺得一无所有,在爱尔兰忍饥挨饿被迫离开故土,因此有意于去干冒险行当。史达琳家族的不少人就是这样给耗尽了生气,他们拖着沉重的步伐,奔走在肮脏窄小如洞穴一般的居所的最底层;或者是一颗子弹飞到脚边,吓得他们从搭房子的木板上一下滑了下来;或者是,寒冷中吹起了刺耳的“葬礼号”,人人都要回家了,他们却送了命。有些也许在乱糟糟的兵营中值夜班时被军官们又叫了回去,眼泪汪汪的,仿佛人家在猎鸟时用的一条忠心耿耿的狗,叫那喝醉酒的人给偶然记了起来,又如《圣经》中那些被人淡忘的名字。

就史达琳所能说得出来的,他们中没有一个是很聪明的人,只有一位叔祖母算是记得一手好日记,最终却又得了“脑炎”。

然而,他们不做贼。

上学是到美国以后的事,你们也知道,这机会史达琳家族的人牢牢抓住不放。史达琳的一个叔叔的墓碑上就刻着他大专学位的学历。

在所有的那些岁月里,史达琳没别的地方可去,生活就是上学读书,在考试中与人竞争便是她的武器。

她知道她能从眼下这困境中摆脱出来。她一向是什么样现在就能做到什么样,自打她明白了事情是这样在运作之后就一直如此:她可以在班上差不多做到名列前茅,受人称许,凡事都有她一份儿,被人选中,而不会被打发开去。

这事情既需刻苦,又需谨慎。她的成绩会很好的。那朝鲜人上体育课搞不垮她。她的名字会因为其在射击场上的非凡表现而被刻上大厅里的那块大匾——“希望之板”。

再过四周,她就要成为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了。

后半生她还得留神提防操他妈的那个克伦德勒吗?

当着参议员的面,他想撒手不管她的事儿,史达琳每次想到这,心都觉得刺痛。他其实也拿不定就能在那信封里找到她偷东西的证据,这真令人发指!此时在心中想起克伦德勒,她仿佛看见他脚穿海军牛津鞋,就和那个前来收取巡夜人考勤钟的市长——她父亲的上司——一样。

更糟糕的是,杰克·克劳福德在她的心目中似乎也矮了一截。这个人目前所承受的压力比任何人都要大。他派她出去查拉斯培尔的汽车,却不提供官方的支持或证明。这也就算了,那些条件是她自己要的——麻烦的是,调查竟侥幸获得了成功!但克劳福德应该知道,马丁参议员见她上了孟菲斯是会出麻烦的;就算她没有发现那几张鸟照片,也还是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