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砖缝里的骨头

如果你曾坐在咖啡馆听别人谈话,就会留意到,人们总会不经意地评价过去的人和事。要是你没泡过咖啡馆,随便回想几次你听到的谈话,也会发现确实如此。

讲过去的人和事,并加以点评,几乎是每场谈话无法回避的。

这里的“过去”,一般不太遥远:前天,上周,有一年……最多再远一点,“那时候,我妈还没生我”。

当谈话跨越到讲话者出生以前太远的时代,就变成了“历史故事”。

我们知道的历史故事,往往来自书本、课堂和影视剧。这些超越人生经历的故事,和亲身经验混合杂糅,形成了当下的我们。

你随便一开口,就包含了过去所有的人生经验和对历史的理解。

《北洋夜行记》故事里,有两个人物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曾在清宫做太监的赖小辫,一个是在隆福寺卖人肉抻面的刘三。

赖小辫年轻时为了谋生,自己切了下面,进宫当了太监。后来给赶出宫,连自己的“宝贝”都没带出来。别的太监为找回“宝贝”费尽心力,他却说:“我现在过得舒坦,还想它干嘛?”于是,他嫖娼找乐,后来还结了婚。当年自己“甩柜儿”的故事,他当作笑谈讲给人听。

刘三年轻时,差点在饥荒里饿死,为了活命,他吃了人肉。这件往事成了他无法越过的利刃,时刻绞杀他,只有化身为道德审判者,他才能觉得舒坦。于是他像背负使命的行刑者,一个接一个地杀人,再将人肉卖掉,“看见那么多人都喜欢吃人肉,心里总算踏实了”。

一个人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不是因为他过去经历了什么,而是他如何看待过去。单一个体如此,社会也是如此。

美国历史学家柯文(Paul A.?Cohen)在其研究义和团运动的著作《历史三调》中,提出三种看待历史的视角,也就是所谓Three Keys:事件(Event)、经历(Experience)和神话(Myth)。

历史学家讲述过去的一段历史时,往往是上帝视角。为了讲述,他去定义“起因”“发展”和“结果”,并将其放在更广阔的时间区间内审视,挖掘“意义”。这种历史讲述,把历史当成了可以定义、描述和解释的事件,是一种最常见的历史“塑造”方式。 这样的塑造,往往将鲜活多义的历史变成时间线上的呆板标记。

事件讲述者重塑过去的过程,神话讲述者则给予过去解释。他们为了某种目的——政治、意识形态或自我情感,截取历史片段或某些特性,来下结论,宣称这种结论是对过去的“正确”解释。

1918年,陈独秀曾写文章批判义和团,认为这是一段“可笑可惊可恼可悲的往事”,“要想义和拳不再发生,非将制造义和拳的种种原因完全消灭不可”。

此时的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向往“共和的科学的无神的光明道路”,当然要彻底反义和团。

1924年,陈独秀又写了几篇文章说明他对义和团的看法。这次,他将义和团与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及五四运动并列为重要的国民运动:“……义和团之藐视条约,排斥外力外货及基督教,义和团之排斥二毛子三毛子——帝国主义者之走狗,都无可非难……”

不同时期,提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不是陈的思想有了实质性变化,而是他所处的阵营和宣扬的观点需要这种转变。

“为我所用”,就是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将历史资料工具化。这种情况下,历史往往成为讲述者的论据库,成为当下观点的背书。

最喜欢此种讲述方法的,往往是振臂高呼者。要想一呼百应,就需要煽动和统一思想,不知不觉便会出于现实目的曲解和选择历史信息。这不是以史为鉴,而是以史为剑。

为什么多数历史记载喜欢找典型,做里程碑?一是便于确定事实的“唯一性”,二是便于确立解释的“正确性”。这样的历史书中,手持利刃冲锋在前的领袖,往往居于画幅的中心,名垂青史。然而,关注典型和里程碑,是最无趣的。

相比之下,我更关心错综复杂和没有经过学者“合理”解释的历史事实——当时当地人的“经历”(Experience)。

被皇帝赶出宫的太监、因饥荒逃到北京挑粪的河南人、被军人欺凌的巡警、在五四运动当天经过赵家楼的车夫……这些“半虚构”的人和事,存在于历史塑造和解释者的视线之外。大时代下的无名者,如同煌煌史书里的毛边,历史车轮上的泥垢,或者不过是时代主线边缘的墨点。

网上传过一张电视剧截图,男主角对着镜头说:八年抗战就要开始了。这种可笑的编剧思维,就是简单刻板历史学习的结果。

历史的亲历者,并没有怀着各种预设的“目的”和“意义”,更没有未卜先知的全局观。他们所面临的是具体、实际的境遇,并因此做出艰难或随意的人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