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眼西纳特拉 2000

第三章 发间的泪水

布兰登·哈里斯疯狂地爱着凯蒂·马可斯。他爱她就像电影里那种爱情,他的胸膛里仿佛有一支交响乐团,乐声随着汩汩的血液奔流过他全身每个角落,在他耳畔噗噗作响。他爱刚起床的她,将入睡的她,他爱她从日出到日落,从早晨到黄昏。即使凯蒂·马可斯又肥又丑,布兰登·哈里斯仍旧会爱她。他无论如何都爱她。即使她脸上长满痘子,胸部扁平,即使她嘴上有浓密的汗毛,即使她口中无牙,即使她秃了头,他也还是爱她。

凯蒂!光是在心中轻轻念一遍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布兰登感觉自己四肢一阵酥麻,仿佛刚深深地吸进了一口大麻似的。他感觉自己可以行走在水面上,可以仰卧推举一辆十八轮大卡车,举腻了还可以轻轻松松把它往旁边一扔。

布兰登·哈里斯打心底觉得这世界无处不可爱,因为他爱凯蒂并且凯蒂也爱他。连塞车、满街车辆排出的废气,连工人打钻的声响他都爱。连他那个在他六岁时就抛妻弃子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的废物父亲,他也爱。他爱星期一的早晨,爱那些连白痴都逗不笑的电视剧,爱排那永远也排不完的队。他甚至爱他的工作,虽然他从明天起就再也不必去上工了。

布兰登明早将离开家,离开他的母亲,走出那扇破旧的大门,走下那些裂痕斑斑的阶梯,朝那条到处都有车辆随意并排停放、到处都有人闲坐在门前台阶上的宽阔大街前进。他将像布鲁斯·史宾斯汀那样迈着大步——不是唱《内布拉斯加》或《汤姆·乔德的鬼魂》的史宾斯汀,而是唱《生为自由魂》《两心胜一心》《萝莎丽塔今晚约个会吧》的史宾斯汀,那个酷毙了的史宾斯汀。没错,就是那种酷劲。他将以这种酷劲,昂首阔步地走在柏油马路上,管他后头车辆逼近,驾驶员狂按喇叭。他将朝白金汉区阔步前进,迎着他心爱女孩等待的目光,执起她的手,然后他俩将携手远走天涯,将这里的一切抛在脑后。他俩将跳上飞往拉斯维加斯的飞机,十指交缠站在圣坛前,让手持《圣经》的猫王问他“你是否愿意娶凯蒂·马可斯为妻”,而凯蒂也将说出他等待已久的那三个字——我愿意——然后,然后——谁还管然后!他俩将永远离开这里,就只有他和凯蒂,结了婚,开始全新的生活,将过去永远永远抛到脑后,重新洗牌,重新开始。

他环顾自己的房间。衣服都已打包。美国运通旅行支票安然地躺在小旅行袋中。高筒球鞋带了。他与凯蒂的合照也带了。随身听,几张CD,还有简单的洗漱用具也都带齐了。

他又看了几眼那些留下来的东西。“大鸟”伯德和派瑞许的海报,一九七五年费斯克击出那记著名的再见全垒打时的海报照片,反卷起来的莎朗·斯通海报(他第一次带凯蒂偷溜进房间时就已经把这张海报卷起来收在床底下,不过……)。还有他半数的CD。妈的!算了,反正其中大部分他买来后只听过两次。妈的,还有MC汉默,比利·雷·塞洛斯,老天!此外就是他专为他那套坚森牌音响买来的那对新力牌喇叭。足足两百瓦,酷爆了却也贵死了;他去年在巴比·奥唐诺手下打工,整个夏天都在铺屋顶,换来的就是这对超炫的喇叭。

不过他也因此才有机会认识凯蒂,老天,那竟然不过是一年前的事。有时他觉得这一年感觉像是十年,有时却又觉得像是一分钟。凯蒂·马可斯,他之前就听过她的名字,这是当然的事;这附近谁没听说过这样一号美人。没错,凯蒂就有那么漂亮。但没什么人真正认识她。美貌就是这么一回事!它会吓退人,叫人只敢远观,不敢亵玩。真实生活中的美丽完全不是电影中描述的那回事;电影镜头把美丽塑造成某种诱人、动人、吸引人接近的东西。而在现实生活中,美貌像一堵围墙,把旁人全挡在外头。

但是凯蒂,老天,从他真正有机会接近她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如此亲切,如此平易近人。那天,巴比·奥唐诺把她带到工地,不久后却领着手下那班喽啰离开了,显然是要去处理什么所谓的“要事”;他像完全忘了凯蒂的存在似的,把她留在原地,同他们这班工人在一起。布兰登在屋顶安装防水板,凯蒂在下头像个哥们儿似的陪他闲聊。她知道他的名字,她还说:“像你这么好的人,布兰登,怎么会来巴比·奥唐诺手下做事呢?”布兰登——这名字如此自然地从她口中说出来,仿佛她每天都要说上好几回似的;他跪在屋顶边缘,因满心的喜悦瘫软成一团,差点儿跌落在地。瘫软,没错,她对他就是有这样的魔力。

而明天,只等她打电话来,他俩就要出发,远走高飞。一起离开。永远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