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抄墓碑,挖尸泥(二)(第2/2页)

将尸体扎成千疮百孔,需要很长的时间,截肢也需要不少时间,这证明当时凶手是冷静的。在冷静的情况下,如果女孩是凶手,她没有必要将手掌、脚掌以及那些钢笔带在身边。现场已经留下了第四名女生的痕迹,她带走那些东西,根本起不到销毁证据的作用,所以,这种行为很明显是不必要的。

而且,如果女生是凶手,她很可能是利用了所谓的见鬼十法,引其他三名女生到偏僻的地方玩,可是她自己又为什么要去抄墓碑。

我跟温宁分析的时候,不少刑警也走了进来,他们都安静地坐在一边听我分析。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那名自称凌晨看到疑似第四名女生的村民的口供,他称女生手里拿了小东西,但是那么一大袋的尸体残肢和钢笔,再怎么看错,也不可能称之为小东西。有刑警问我是不是怀疑那名村民,我摇头,说可能性不大,如果那村民是凶手,他没有必要站出来作证,因为现场的痕迹已经处理的很好,他没有必要进入警方的视野。

所以可能性有两种,第一,村民见到的那个人,不是第四名女生,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村民看到的人的确是女生,但是女生手上没有提着两袋钢笔和残肢,而是拿了其他小东西,比如说,抄墓碑所用的笔和纸。

女生很可能是一个人去抄墓碑了,随后,凶手杀了农舍里的三名女生,又去坟墓杀了第四名女生,并制造出第四名女生杀人后畏罪自杀的假象。这也只是其中一种可能,另外一种可能是女生一共去了两次后山,村民第一次看见女生的时候,女生还没有杀人,她返回之后,杀了三名女生,然后再去后山,只不过这次没有人看见。

不过后一种可能被我排除了,原因还是女生没有必要带着尸体的残肢和尸体去后山。所以我认为,第四名女生并不是凶手。

听完我的分析,很多刑警都点头赞同。温宁说我说的有道理,但他却认为人在杀人的时候,心思复杂,不能根据常理就排除,他说或许是第四名女生想要将尸体的残肢抛到野外,让三名女生的肢体分离,这样才是最大的泄愤。

最终,我们还是决定将案件的侦查分为两个大方向,一个是假定凶手另有其人,另一个是假定凶手正是第四名女生。

马上,又有刑警问女生宿舍两名女生玩笔仙游戏时,笔动了是怎么回事。温宁也很重视这个问题,他说他已经派人在调查那两个女生,看她们有没有故意作假的嫌疑。

我对温宁笑笑:“她们应该没有作假,你刚刚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我想我明白笔为什么会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