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地方警察(第2/3页)

在房子里!

治安官格雷厄姆虽然只是一个乡村警察,但他可不傻。他早期是在利兹的查珀尔菲尔兹大街上受训的,在那里,鬼鬼祟祟的快速行动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尤其是当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出现在屋外时。

负罪感!有人想逃跑。

他松开手,树枝弹回空中,喂鸟器在他头顶上猛烈地摇晃着。他跑到窗前往里看去,左右扫视,想要看看谁在里面。没有人——不过这扇是厨房的窗子,而餐桌上出现了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

一个盘子。一个沾着面包屑的盘子。

若非过去一星期他每天都透过窗子往里看,他不会这么确定;可此刻,他敢肯定。

房子里有人!

问题是,门都锁上了,而他没有钥匙。那人是怎么进去的呢?治安官格雷厄姆已经绕房一周,检查过所有门了——难道这人有钥匙?当然不会;否则那就说明此人有权合法进出,而他也会收到相应的通知。或者至少说他应该收到通知;程序不见得总能正常进行,何况他只是个低微的乡村警察,接不到凶杀案的调查通知根本不足为奇。可是,如果这人能合法进出,那他何必躲闪呢?而且——他突然灵光一闪——外面没有车,他是怎么来这儿的?

或者说是她。屋里也可能是位女士。尽管可能性不大,除非他看到的是死者的鬼魂。治安官格雷厄姆并不迷信;他马上打消了这一想法。尽管脑中思绪纷杂,他还是绕着房子一路小跑,来到第二扇窗前窥探,接着又跑去下一个窗口,竭力搜寻他刚才仓促瞥见的那个人。出现在他余光中的那个人。

没看到脸,甚至连身体轮廓都没看见。只看到人影一动。

换作别人可能会怀疑自己眼花了,但乔治·格雷厄姆很少怀疑自己的判断。他不仅不迷信,也不会异想天开。作为一位年轻的警官,他接受的训练就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相信自己的感觉,而他正是这么做的。最重要的是,教官曾说过,抓捕嫌犯时,不要盲目地追,要先思后行。如果嫌犯知道你在追他,他接下来会怎么做?治安官心想,眼下这种情况,他会逃。他不可能躲在房子里,他现在是困在里面了。他知道我随时都可以呼叫增援。过会儿如果他还没出来,我就会叫人来。但是如果他往窗外看过,那他一定知道我现在势单力薄。所以,现在就是他逃跑的最佳时机。他一定会想办法从房子里出来,然后拔腿就跑。如果我追不上,他就逃之夭夭了。所以他会那么做的。

他会怎么从房子里出来呢?

通过楼下卫生间的窗户,死者为爱猫敞开的那扇。他是那么进去的,也会那么出来。

思及此,治安官格雷厄姆当即转过角落,来到了屋后的那扇窗前。然后,他看到了应该早点看到的一幕。

窗子被推上去了,比之前敞得更开了。

足够一个人爬进去。

或者爬出来。

他站在那里,犹豫不决。那个男人——或女人——是不是已经爬出来逃走了?他觉得不然。没有时间,而且,窗子正对着一览无余的农田,而那里面没有人。没人奔跑,没人躲躲闪闪的。那人一定还在屋里。

现在该怎么办?治安官格雷厄姆问自己。就在原地等他出来?回车里叫援兵?还是进去抓他?

如果回车里,他可能会趁机逃走。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守着,那他兴许会敲碎其他的窗子,从那里逃走。我可以一整天都待在这里,守株待兔。那可能最明智,可是……

治安官格雷厄姆热血沸腾了。如果入侵者与凶手有关,那么这很可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次抓捕了。他决定翻窗进去。

窗子很小,而他块头很大。但这窗子的合页是在顶部,若他使劲把窗子推上去,就会有足够的空间了。他的双脚先摇摇晃晃地伸到了马桶上,然后才落了地。他挺直身子,往屋里走去。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很微弱,仅是咔嗒一声。但治安官格雷厄姆知道那是什么动静。他每天都会听到。那是从里面打开耶鲁锁2的声音。

入侵者正从前门离开。

萨拉回到法院处理下午的案子,不知自己的决定正确与否。她接手的是一个商店盗窃的小案子,不过她只顾着想自己的心事了,以至于法官不得不警告了她一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她心想。先是失去了丈夫,接着是房子,现在又夹在了两位追求者的争端中。除非我做出选择,不然此刻我差不多就是扣在他家的人质了。

如果特里的怀疑是对的呢?会不会真是迈克尔杀了那个名叫艾莉森·格雷的女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特里在谈话中没有提及的一点就是动机。究竟是为了什么?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四处杀害女人。除非他是个变态。而迈克尔不是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