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午后法庭(第3/5页)

“没错,但我的意思是,我们喝醉时,感知不如头脑清醒时那样清楚。我们会犯错。你只借着车灯扫了那女孩几眼,不是吗?所以,我的意思是,你可能确实看见了某个人,也没有多想。几天后,当你读到报纸上的描述时,你的大脑和你开了个玩笑,你幻想自己看到的人长得很像布伦达·斯托克斯,而其实根本不是她。”

阿曼达皱了皱眉。“哦,我从未说那是布伦达,不是吗?但是,我看见一个身穿中学生校服的姑娘了吗?是的。她像报纸里说的那样,留着一头黑色长发吗?是的,我认为是。现在我还能在脑海中看到她。琼斯先生,我那时并没喝得酩酊大醉。”

加雷斯·琼斯朝她微微一鞠躬,坐了下来。

阿曼达一离开证人席,萨拉因成功说服法官考虑阿曼达·卡尔的证词而占据的上风差不多便开始消退了。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都用来争论该证词对本案有多大意义了。而萨拉发现自己频频被对手攻击得一败涂地。加雷斯·琼斯那皇室法律顾问的头衔绝非浪得虚名,而且,如果能好好戏弄她一番,他定不会放过机会。

加雷斯·琼斯辩称阿曼达的证词几乎没有什么价值。作为高等法院的法官,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指认证据有多不靠谱。就算是曾与行凶者面对面,证人在列队认人时都时常会指错人,更何况卡尔夫人从未见过布伦达本人。考虑到这些疑点,很难判断她的证词会对陪审团产生什么影响。就算路上的女孩确实是布伦达,那贾森也有可能在阿曼达见到她之后,将其杀害。

萨拉对此坚决反对,还用地图来说明阿曼达看到女孩的地点与贾森所说的乌斯河畔的蓝丁路——即死者与他分道扬镳之地——相距甚远。“法官大人,阿曼达到家的时间并无争议,是凌晨四点后——她母亲还因此训斥了她。那么如果她看到的女孩是布伦达·斯托克斯,这说明她在凌晨四点时还活着。这就意味着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时间杀害布伦达,处理掉尸体,然后开车去利兹,放火烧车,还能让车子在早上五点二十分之前彻底焚尽。这不符合实际情况。无论如何,这都与当年庭上的说法相互矛盾,当时的说法是我的当事人在凌晨两点后不久杀害了布伦达·斯托克斯,然后抛尸入河。”

“但如果我的当事人所言属实呢?他们在蓝丁路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死者负气冲进夜色里,就这么跑掉了,受了惊吓还流着血,为了躲他藏进了灌木丛里。他打着手电筒找她,但最终放弃了,开车回了利兹。然后,等周围重新安静下来后,死者可能冒险出来,沿河边小路往南走,来到了纳本巷对面的一块田地里,也就是纳本妇产医院的旧址。就是在这儿,阿曼达看到了一位年轻女性,穿着打扮像是女学生,在凌晨四点的马路上闲逛。”

萨拉抬头看了看,三名法官正若有所思地盯着她。“法官大人,我不是说这确实发生了,我无法确定。但我想说的是,这是完全契合证据的一种说法。这与我当事人的描述相符,也能解释阿曼达·卡尔的证词。唯一有冲突的证据是贾森·巴恩斯对布莱恩·温尼克所谓的供认,而克罗斯先生已说过,那是个谎言。”

“法官大人,这便清楚地说明了为什么阿曼达的证词让警方非常尴尬,以及为什么他们没对此展开深入调查或者将之告知辩护方。这会毁掉他们对案件的说辞,也会给我的当事人提供无可争辩的不在场证明,因此这一点从未向陪审团提起过。这会证明我当事人的清白。”

她身边的加雷斯·琼斯起身道:“法官大人,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常玩的一个游戏。我们会把扑克牌一张接一张地摞起来,竭力搭建一个高高的城堡。但不幸的是,城堡总会倒塌,因为缺乏根基。”

萨拉冷冷地反驳道:“在我看来,这个比方用来形容控方更恰当。我的当事人因为谋杀罪坐了18年大牢,而在为他定罪时既没有尸体,也没有真正的法医证据,有的只是一份伪造的证词。”

“法官大人,”加雷斯·琼斯不依不饶,“如我所述,阿曼达·卡尔的证据相当不足信。她不知道她看到的是谁,她喝醉了,并且天色昏暗——还要我继续吗?”

主审法官举起一只手。“不,琼斯先生,不需要了。我们暂时休庭,稍后继续辩论。”

“嗯,继续保持,亲爱的,”贾森恨声嘀咕道。“抓住那个混蛋威尔士人的蛋,捏碎它们。我听说威尔士人的歌喉很动听。”

萨拉露齿笑道:“恐怕不合规定。我会吃红牌的。”

“不过也值了,是不是?”贾森脸上愁云惨雾。“我们能赢吗?”

“有机会,”萨拉说道,“只能说有机会。”见法官回到庭上,她也离开被告席,回到自己的位置。主审法官望向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