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接触

夜里他躺在监狱的床铺上,听着犯人们发出的声音。有个年纪很轻的犯人在抽泣;一个老犯人敲着饭盒,唱歌打发时间。每唱一句,一个看守就叫喊,“闭嘴,乔治,你这个讨厌的浑蛋。”可是,没有人理他。还有个爱尔兰人在唱爱尔兰共和军的歌曲,可大家都说他是犯强奸罪进来的。

利玛斯坐牢期间,白天尽可能多地锻炼身体,希望晚上能睡得好点,不过作用不大。到了晚上,你才切身感到身陷牢狱之痛,空虚的黑夜里,身处可怕的囚室,你很难再自我欺骗。周围是挥之不散的监狱气味—囚服的味道和监狱厕所发出的刺鼻气味。犯人们的吵闹声也一直不断。夜晚是犯人最感屈辱难过的时候,对利玛斯来说,是他最想在阳光下的伦敦公园里散步的时候。那时候他对关着他的丑陋铁栏非常仇视,恨不能用手把铁栏拉开,砸碎看守的头,走向自由,走向伦敦的自由空间。有时他会想起丽兹,他只让丽兹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用很少时间回味抚摸她颀长身体的感觉,然后就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利玛斯不是那种习惯于生活在梦境中的人。

他藐视他的狱友,而狱友们则痛恨他。他们恨他的原因是:他能对人一直保持着神秘的感觉,这是坐牢的人非常向往而很难做到的。他把自己个性的一部分隐藏得很好,谈论情人、家庭和孩子那些话题时,他也不会感情外露。狱友们不了解利玛斯,他们想慢慢地探究他,可就是不成功。一般来说,新犯人分为两类:有人在耻辱、恐惧和震惊中,逐渐了解监狱的生活方式。有人关进来后,就编些拙劣的故事,让自己尽快地和同狱犯们熟悉起来。利玛斯和他们都不一样,他不讨好别的犯人,也不招惹他们。而犯人们都恨他,觉得像被社会抛弃一样,他也不需要他们。过了大约十天,犯人们就受够了他,觉得要给他做做规矩才行。于是他们在吃饭排队的时候开始“夹击”他。所谓的“夹击”是监狱犯人惯用的手法,据说起源于18世纪把人推来推去的行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把事件弄得很像是场意外事故,在这过程中把受害人的餐盘打翻,把饭菜扣到囚服上。那天利玛斯被人从边上推了一把,另一边的人抬手把他的餐盘打翻到他身上,就那么简单。利玛斯什么也没说,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边上的两个人。随后看守对他的臭骂,他也默默地忍受了下来,尽管那名看守明知道是别人在作弄他。

四天以后,他们在监狱的花园里用锄头干活。他双手握锄,锄把横在胸前,把端离右手有六英寸远。忽然,他好像要摔倒似的。就在他跨出一步保持身体平衡时,他右边的犯人突然双手捧腹惨叫一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犯人敢“夹击”他了。

让犯人们觉得最奇怪的是他离开时的那个棕色纸袋。说起来有点荒唐,对犯人来说,棕色纸袋就像婚礼上要用戒指来见证一样,它是犯人回归社会的象征。出狱时,看守把棕色纸袋交给利玛斯,让他签收,纸袋里装着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其他什么都没有了。利玛斯觉得那一刻是他三个月牢狱生活中最感到受辱的,他打定主意:一出狱门就把那个纸袋扔掉。

他在狱中算是个安分的人,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监狱长对他的案子有一点点兴趣,私下里把利玛斯的犯罪行为归结于爱尔兰人的急脾气,发誓说他能肯定利玛斯有爱尔兰血统。

“你有什么打算,”他问,“出狱以后干什么?”利玛斯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对监狱长说,他要开始新的生活。监狱长说,那样就太好了。

“你家里人怎么样了?”他问,“你还能和老婆复婚吗?”

“试试吧。”利玛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过她已经再婚了。”

保释官要利玛斯去一家精神病院当男护士,利玛斯同意去申请一下。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车时间都记下了。

“现在的火车很多都电气化了,很快就能到那里。”保释官又加了一句。利玛斯说那倒不错。然后他们把纸袋给他,他就离开了监狱。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车,接着开始步行。他口袋里还有一些小钱,他想先去吃顿像样的晚饭。他走过几家公园,穿过几个广场,找到一家大点的饭馆,进去点了份六先令的牛排。

那天的伦敦很美,正是晚春时节,公园里盛开着番红花和黄水仙。南边吹来清新的空气,让他愿意在路上逛一整天。可他还带着那个一定要扔掉的口袋。问题是垃圾桶的入口太小,他很荒唐地想把纸袋塞进垃圾桶,可没塞进去。他想到还是要留几件东西,就是那些皱巴巴的纸头,放在一个邮局的牛皮纸信封里—保险卡、驾照和他的E.93。可是他突然又不想费这个事了。于是在小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把纸袋放在一边。接着人移开,离纸袋更远一点。过了几分钟,他站起来往回走,把纸袋留在了长凳上。他没走多远听到后面有人在喊什么。他转身,转得有点急,看到一个穿军用风衣的男人在叫他,手里举着那个棕色的纸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