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十二月(第2/2页)

不是事故,也不是自杀。于是,剩下的可能性不是只有一个吗?——对,她是被杀害的。

那火灾的原因是“放火”——有人在母亲睡着的屋子里放了火。

放火一说一定在警察搜查时也研究了,我想,之所以这观点被轻易舍弃,大概是因为这样的查证结果:起火处是屋子里面。但我知道,这不成为决定性的否定材料。

这个秋天以后,我的身边发生的可疑事情和那封寄信人不明的信。

谁潜入家中,在母亲的卧室点了火,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实际他(她)已经进入了一次应该是严严实实地锁着的正房,进而甚至闯进了应该是任何人都进不去的堆房里。

第二次“杀偶人”以后,我在正房的正门、后门、正房和洋房的连接部的各扇门上都安装了从外面打不开的内锁,因而,即使犯人配制了哪扇门的钥匙,也应该是不能轻而易举进入里面的。

但闯入的目的倘是“放火”,情况就自然而然不同了,这是因为,如果反正是打算烧掉房子的,那么即使做的手脚稍粗糙一些,其痕迹也不成问题。只要敲破哪儿的一扇窗子闯进来,这不就完事了?

那么——

让我们假定那写信的人是“犯人”吧。那么,这究竟意味什么呢?

“近日内让你舒坦!”这句话,应该是向我发出的“预告”,可是,他点燃的不是我的而是母亲的卧室。他是期待我被卷进火灾烧死呢,还是一开始就把母亲定为谋杀的对象?

思考到这一步,情不自禁从嘴里吐出来的却不是对“犯人”的愤怒的话,而是憋得发慌的一声叹息……

无所谓了。我心想。

事到如今,已经无所谓了。

即使如我所想像的母亲是被谁杀害的,事到如今,这又怎么样呢?即使把这一想法跟警察说了,并且“犯人”被逮了起来,也丝毫改变不了她死了这一事实。

人生下来的瞬间就被宣告了死刑——这是谁的话呢?不知为什么,我无意再去憎恨,或是诅咒,不知为何(为了折磨我?)对命里注定迟早要死的人执行死刑的人。同样,关于我自己,也觉得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即使他下面要害的目标是我的性命,这也随它去吧……

至今我还不清楚我有什么样的“罪过”,可是,如果说把我与这个现实世界系住的锁链是母亲沙和子的“眼睛”,那么,在她已经死了的今天,在我的内心开始有了一个横竖是输的想法。不怎么觉得被杀害——死有多少可怕。

无所谓了,已经——

也许是死了母亲对我打击过大,我陷入了不可救药的自暴自弃。

消沉透顶的心——如果比喻一下的话,是块用没有浓淡的灰色全部涂盖的画布——只是在看到与架场一起来烧香的女子——道泽早希子的一身丧服装束时才闪闪发光。

对此我感到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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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房间。

坐在冰冷的椅子上,沉浸在令人窒息的寂静中……

事情出乎意料地顺利,XX很是满意。原来担心警察会怀疑失火的原因,他们却没有。

必须先杀死母亲,为此那天晚上XX放了火。

当然,那个人也有可能受到连累死掉,但心想,如果是那样,那也行,并没有关系。

(接下来是……)

(接下来必须做的是……)

XX拿起了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