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炮设计师(第2/10页)

四月十一日,英国海关在米德尔斯布勒码头截获了八段巨型钢管。这些钢管铸造、加工得很精美,两头装有庞大的法兰,可用大号螺栓和螺帽拼接组装起来。大获全胜的海关官员宣称,这些钢管并不是用于石油化工厂的(提单和出口证明上是这么写的),而是由格里・布尔设计的大炮炮筒的部件,目的地是伊拉克。超级大炮的笑剧由此诞生了,并将继续演下去,抖露出一些两面派的伎俩、几个情报机构的卑鄙行动、一些官僚主义现象和政治上的奸诈手段。

几个星期内,超级大炮的零部件开始在欧洲各地露面。四月二十三日,土耳其宣布拦下了一辆匈牙利卡车,车上装有运往伊拉克的一根十米长钢管,土方认为那根钢管是超级大炮的部件。同一天,希腊官员声称截获了另一辆装载钢铁部件的卡车,并以同谋的罪名把那个倒霉的英国司机拘留了几个星期。五月份,意大利方面查获了七十五吨部件,另有十五吨在罗马附近的富齐尼工厂被没收。后者是用于超级大炮炮尾的钛钢合金部件。在意大利北方布雷西亚的一个仓库里查出了更多的零配件,也是同样用途。

接下来是德国人,他们在法兰克福和不来梅港查获的东西,据证实也是现在已经世人皆知的超级大炮的部件。

事实上,格里・布尔为他的设计所做的订单是很高明的。组成炮筒的钢管确实是由两家英国公司制造的,即伯明翰的瓦尔特・索玛斯和谢菲尔德铸造厂。但一九九〇年四月遭截获的那八段钢管,只是五十二段中的最后一批。这些部件齐全后,可以组装成两条一百五十六米长的炮筒,其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米口径,可以发射电话亭那么大的物体。

撑脚也就是支架,来自希腊;组成反冲机构的管路、泵和阀门,来自瑞士和意大利;炮尾和炮闩来自奥地利和德国;推进剂来自比利时。总之,共有七个国家充当了承包商,但他们谁也不知道他们生产的究竟是什么产品。

媒体兴奋得如获至宝,兴高采烈的海关官员和英国司法机关也是如此,他们开始急切地起诉无辜的涉嫌者。没人指出,真正的大鱼已经漏网了。被截获的只是构成2、3、4号超级大炮的部件。

至于格里・布尔遭暗杀,媒体抛出了一些荒唐的理论。可想而知,美国中央情报局又被扣上了“应对一切负责”的帽子。这是一个谬论。尽管在过去,在特定的情况下,兰利(中情局所在地和代名词)也曾实施过一些暗杀,但目标都属于同一类型:变节的情报官、叛徒和双重间谍。那种中情局头儿指使下、被同事枪杀的前中情局特工的尸体堆满了兰利门厅的说法听起来很有趣,但毫无真实性可言。

再者,格里・布尔不是黑社会人物。他是著名的科学家,大炮设计师和承包人,设计制造传统和非传统大炮;他也是一位美国公民,曾为美国工作过几年,并曾多次向他的美国军方朋友谈起过他的打算。如果说,军火业中每一位曾为敌对国工作过的设计师和实业家都要被“消灭”的话,那么南北美洲和欧洲约有五百个人符合这个条件,何况伊拉克早前并没有被视作美国的敌人。

最后,在最近的十年里,兰利受到了监督委员会这种官僚主义体制的制约。没有书面签署的命令,任何情报官不得下达杀人的指令。对于像格里・布尔那样的人,实施暗杀的命令必须来自中央情报局局长本人。

当时的中情局局长是威廉・韦伯斯特,一位来自堪萨斯州的本本主义的前法官。要想从威廉・韦伯斯特那里得到一份杀人手谕,难度如同用一把茶匙从马里奥监狱越狱。

但是毫无疑问,在谁杀了格里・布尔这个谜团中,以色列的摩萨德脱不了干系。整个新闻界和布尔的大多数亲友都得出了这个结论。布尔曾为伊拉克工作过,而伊拉克是以色列的敌人。一加一等于二。但国际政治错综复杂,事情可能不是那么简单。

世界上主要情报机构中,摩萨德是最小、最冷酷无情和最雄心勃勃的。毫无疑问,它过去执行过许多暗杀任务,它的三个“基顿”队就是干这个的——基顿这个词在希伯来语中是刺刀的意思。基顿队员来自摩萨德的战斗部,都是些隐蔽的、身手不凡的外勤特工队员。但即使摩萨德也有其做事的规矩,虽然完全是他们自己定的。

摩萨德杀人有两种范畴。一种是“行动的需要”,我方或对我方有益的人处于危险中时,挡道的那个人必须被消灭,而且要快,要永久性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特工队长有权消灭使整个行动陷入危险境地的对手,事后再从特拉维夫的上司那里得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