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第4/9页)

“您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一看到那支钢笔,您就认得它的主人了。是的,那是您送给您的儿子马源的生日礼物。您看到您儿子的钢笔在死者的手上,第一时间想到,犯人是您的儿子!正因为想到这点,所以当时您的脸色发生了变化。”

“的确是呀,您的儿子马源在彭鑫的怂恿下,加入了飞龙帮,他想要退出黑社会,却被彭鑫阻止。彭鑫对他威迫利诱,让他无法脱离飞龙帮。他恨彭鑫,因此具备了杀害彭鑫的动机。”

“恐怕当时您也想到这些吧,所以您趁大家不留意,把对您儿子极为不利的证据--钢笔藏起来了。可是您知道,证据肯定不止这些,我们深入调查,终究还是会发现犯人就是您的儿子。于是您急中生智,让我留在现场调查,您则把证物带回去。回到公安局后,在证物被拿去检验之前,您把两件证物--凶器和绳索上的指纹通通擦掉,并且印上了自己的指纹。您甚至在死者的口中,放进了几根自己的头发--我不知道您是在发现尸体时把头发放进去的还是在尸体被送回来后再把头发放进去的。您所做的这一切,目的只有一个:帮自己的儿子顶罪!”

“接下来,由于现场的两件证物上都有您的指纹,死者口中也有您的头发,加上您有杀人动机--虽然并不明显,而且在案发时间您没有不在场证明,于是您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你为了帮儿子顶罪,甚至承认了自己就是犯人!”

霍刑警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望了马刑警一眼。马刑警神色平静,望着空气怔怔出神。

霍刑警轻轻咳嗽了两声,接着又说:“师父,您说你自己就是犯人,可是我却能证明您绝对不可能是犯人。我已经查看过彭鑫所住的公寓的监控录像了,也向那公寓的管理员问过话,昨天彭鑫是在晚上十点左右回家的,而从昨晚十点开始,到今天我们到达现场那段时间,进出公寓的,都是公寓里的住户,而没有其他陌生人,当然也没有您。也就是说,如果犯人是公寓以外的人,那么他(她)进入彭鑫的家的方法只有一个--通过那根绑在窗户上的绳索!”

“师父,如果您是犯人,那么您必定是通过那根绳索爬到五楼,进入彭鑫的家的。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方法!是的,虽然那根绳索上有您的指纹,可是您却绝对不可能通过这个方法进入彭鑫的家!您还记得吗?五年前我跟您去攀山,您由于鞋子太滑而失足,从山上掉了下来。虽然那次意外由于我们做了充足的安全措施而让您没有生命危险,但您也遍体鳞伤,甚至心底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从那时起,你就患上了恐高症,不敢呆在比较高的地方,更不敢在高空之中俯视。试问,患有恐高症的您,怎么可能利用绳索爬到五楼?那根本是您所不能办到的事!”

“不错,您还可以说,您不一定是爬到五楼,您可能是爬到二楼、三楼或四楼,再通过楼梯走到五楼,进入彭鑫的家。然而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经过我的调查,二楼和三楼相应位置的窗户是封闭的,至于四楼,离地面已有十多米,同样是患有恐高症的你所无法到达的。

“唔,我刚才说得太绝对了,其实要进入彭鑫的家,除了用绳索爬进去,还有另一个方法,就是在隔壁的公寓爬进去。在彭鑫的家的大厅的窗口对面,是另一幢公寓五楼的一个房子的窗口。两个窗口是相对的,两者之间的距离是两米半。刚好那房子是空房子,没有人住,要是进入了那房子,再通过窗户爬进彭鑫的家,也不是不可能的事。问题是,对于您--一个患有恐高症的人来说,这同样是无法办到的。换句话说,您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进入彭鑫的家的,您不具备行凶的条件,您不可能是犯人!”

对于霍刑警的推理,马刑警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慕容思炫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霍刑警长长地叹了口气,又说:师父,您可能会不承认我以上的推理,因为您已经下定决心要为儿子顶罪。可是只要我告诉您一件事,您就会放弃顶罪的想法。”

马刑警听到这里,神色微动,微微地抬起头,望了霍刑警一眼,但还是没有说话。

霍刑警吸了口气,说道:“我要告诉您的是,您的儿子也不是犯人!死者手中所握的那支钢笔,的确是您的儿子的,但那并不是您儿子行凶之时不慎留下的,而是犯人故意放在那里,用以嫁祸您的儿子的。也就是说,您现在正在帮一个您根本不认识的人顶罪啊!”

“什么?”马刑警听到这里叫出声来,“你是说……那钢笔不是马源留下的,而是犯人用来嫁祸马源的?我的儿子并不是凶手?”

“是的,就是这样,所以你认罪是毫无意义的。不,师父……”霍刑警微微地叹了口气,换了一种柔和的语气说道,“即使您的儿子真的是犯人,但您也不能帮他顶罪呀。是您教我的,法律是公正的,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您、您这样做是知法犯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