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理绘的复仇(第5/10页)

“我知道,”男青年打断了我的话,“我见过你的照片,我知道你是谁。”

“啊?”我无比惊讶,“你、你见过我的照片?”

男青年没有回答,径自走了进来,走到大厅的时候,稍微停了一下,左右张望,接着问道:“高嘉勇呢?”

“他……”我想了想,随口说道,“他到外头买啤酒去了,刚出去不久。”

“哦。”男青年冷冷地说。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男青年没有回答我,反而又向我问了一个问题:“房子里只有你们两个?”

“嗯,”我点了点头,“他外出了,而我刚才在洗手间,所以这么久才来开门,真不好意思。”我说着向他微微鞠躬。

“哦。”男青年的声音仍然十分冷淡,语气之中连丝毫的感情也没有。他顿了顿,接着又说:“我想上厕所。”

上厕所?幸好刚才我没有把他们两个拖到洗手间里。

“嗯,洗手间在……”

“我知道,我来过。”男青年说罢,向洗手间走去。

而我则留在大厅里,坐立不安。

这个男青年到底是谁?他来这里干什么?不过这两个问题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到底什么时候离开?

他在这里多留一分钟,发现高嘉勇就在房间里昏迷不醒的可能性就又多一分。

几分钟后,男青年回到大厅。我向他笑了笑,问道:“对了,你找高先生什么事?要不我给他打个电话吧。”

“哦。”男青年说着,把右手插进口袋里,微微地吸了口气,“你的中文说得不错。”

“谢谢。请问你贵姓?”

“慕容。”

我点了点头,拿出手机,假装拨打了一个号码,然后对着手机说道:“高先生,你有一位姓慕容的朋友来找你。唔?这样呀,嗯,我跟他说一下吧。”

我当然没有真正拨打高嘉勇的电话。我不知道他的手机放在哪里,也不知道他的手机是处于有声模式还是振动模式。如果我真的拨打了他的手机,而手机铃声又在附近响起,那不就等于跟那男青年说,高嘉勇此刻还在屋子里吗?

假装挂掉电话以后,我充满歉意地说道:“真不好意思呀,慕容先生。高先生说他在外头遇到了一些事,需要处理一下,要晚点才回来。他叫你先回去,他回来后再给你打电话。害你白走了一趟,实在是不好意思了。”

男青年扭动了一下脖子,淡淡地问:“他真的这样说吗?”

“是呀。”我轻轻地皱了皱眉。

男青年嘴角一动:“你真的拨通他的电话了?你刚在真的在跟他通电话?”

“你、你什么意思?”我有点紧张。

男青年微微一笑:“在你拨通他的手机前,我先拨打了他的手机号码。他的手机被我的手机占线后,还能接通你的电话跟你通话?真神奇呀。”

“什、什么?”我微微一愣,“刚才你把手插到口袋里,就是要用手机拨打高嘉勇的手机号码?”

“对啊。”男青年的神情又恢复了冰冷的状态。

我咬了咬下唇,有点惊惶地解释道:“这……这没什么奇怪的!他的手机设置了呼叫等待功能,所以可以在被占线的时候显示我的来电……”

“不用再狡辩了。”男青年打断了我的话,“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你无法掩饰。”

“你说什么?”我假装糊涂。

男青年舔了舔自己的大拇指,接着一字一顿地说:“高嘉勇此刻就在房间里,难道不是吗?”

七、高嘉勇

眼前一片黑暗。这里是什么地方?

四肢无力,脑袋晕厥,意识十分模糊。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隐隐约约听到一男一女两人在对话。是谁在说话?

八、水谷由理绘

我听那男青年说出这样的一句话,心脏紧缩,口中几乎“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男青年接着慢慢地说道:“你在高嘉勇的啤酒里放了迷药,让他昏迷不醒,在你想对他展开下一步行动的时候,我却来了,于是你连忙把不省人事的高嘉勇拖进房间里,并关上了房门。”

我听他这样说,心中的惊讶实在是无法形容!他为什么会知道这一切?这一切发生之时,他不是正在大门之外吗?难道他有透视的能力?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咬了咬牙,有点生气地说,“他是到外头买啤酒去了,根本就不在家里。”

男青年微张了一下嘴唇,但却没有急着说下去,而是从口袋里取出一个蓝色的铁盒,从盒子里拿出一颗糖,扔到嘴里,接着才慢条斯理地说道:“第一,我想是你从冰箱里把啤酒拿出来后,准备往啤酒里放迷药之时,过于紧张,紧张得连冰箱的门也忘记关上了,我虽然没有走进厨房,但从这里已能清楚地看到冰箱里还有十多瓶啤酒,既然冰箱里还有啤酒,为什么要到外头买呢?因此高嘉勇到外头买酒的说法不成立;第二,我刚才进来的时候,看到高嘉勇的那双休闲鞋放在大门旁边,反而拖鞋不在了,据我所知,他外出之时,一般就是穿那双休闲鞋的,既然休闲鞋还在,而拖鞋不在,可见他正穿着拖鞋、还在这间房子里的可能性颇大;第三,在饭桌上放着一个烟灰缸,烟灰缸上有一根还没烧完的烟,你身上没有烟味,可见那根烟不是你抽的,你又说房子里本来只有你和高嘉勇两人,所以那根烟是高嘉勇抽的,即使他赶着出去买啤酒,没能把烟抽完,也该会把没抽完的烟带走,而不会把烟留下,由此可以推测,他还在房子里,他是忽然遇到了他所预料不到的情况,无法行动,所以烟还放在烟灰缸上。根据以上三点推测,可以得出‘高嘉勇此刻在屋里的可能性极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