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8页)

“那两个女孩是在哪里被杀掉的,我们还不知道。”理查德说。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我们只知道弃尸地点,而且现场都遭人严重破坏。”他顿了一下。“对不起。说‘杀掉’很难听。”

“屠宰场的工人才这样说。”

“哇,‘屠宰场’,卡蜜儿,好高级的词,风谷镇的人应该不会用吧。”

“是是是,你们堪萨斯市的人最有涵养!”

我指点理查德开上一条没有路标的泥巴路,我们在一片及膝高的野草间停车,安的陈尸地点就在往北十六公里处。我扇一扇颈背,好闷,长袖紧紧黏在臂膀上,我捏起衣服抖了几下。昨晚的酒气蒸发成皮肤上的汗珠,不知道理查德会不会闻到。我们走进树林里,下坡、上坡。白杨树叶一如往常,在缥缈的微风里闪闪发光。偶尔可以听见鸟儿惊飞,动物一掠而过。理查德跟在我后面,随手揪几片叶子,一边走,一边慢慢撕。走到目的地时,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汗从我脸上滴下来。眼前是一座倾斜的老校舍,里头只有一间小教室,葡萄藤在石板瓦上穿进穿出。

进入校舍,墙壁上钉着半块黑板,黑板上花花绿绿。枯叶和酒瓶散落在地板上,夹杂着一些年代久远的啤酒罐,罐子生锈,而且那时候上面还没有拉环。教室里保留了几张小桌子,其中一张盖着桌布,桌子正中央摆着一瓶干枯的玫瑰。真可怜,在这里享用浪漫晚餐。希望他们当时进行得还算顺利。

“这张不错。”理查德指着一幅蜡笔画。浅蓝色的牛津布衬衫黏在他身上,我隐约可以看出他健美的胸肌轮廓。

“显然跑到这里玩的大多是小孩子。”我说,“但这里离溪边很近,所以我想应该带你来看看。”

“嗯哼。”在沉默中,他凝视着我。“你平常在芝加哥,下班后都做些什么?”他靠着桌子,从花瓶里抽出一朵干枯的玫瑰,揉碎花叶。

“我都在做什么?”

“你有男朋友吗?我想你一定有。”

“错了。我很久没交男朋友了。”他开始摘玫瑰花瓣。我不知道我的回答有没有激起他的兴趣。他抬头看着我,开怀地笑了。

“你很难追,卡蜜儿。你不会一直嚷着我跟你说我跟你说。你让我自己问。这很特别,我喜欢。通常一般女人,你想让她们闭嘴不容易。我不是在说你。”

“我不是故意要那么高冷。只是没料到你会问这个问题。”我重新掌握对话的主导权。闲扯和斗嘴,这我没问题。“你有女朋友吗?你一定脚踏两条船吧。一个金发、一个褐发,正好搭配你的领带颜色。”

“全部答错。我单身,上一任女朋友是红头发,跟我的日用品完全不搭。后来不得不分手。很好的女孩,可惜。”

换作平常,我最讨厌理查德这种男孩,他们从小到大吃好的、用好的,有长相、有魅力、有头脑,可能还很有钱。我对这种男生向来没有兴趣。他们太没个性,而且通常胆子很小,碰到难堪、尴尬的事,直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但理查德不会让我觉得很无趣。可能是因为他笑得很邪恶,也可能是因为他要面对丑陋的事情才能赚钱。

“你小时候来过这里吗,卡蜜儿?”他的声音很小,非常害羞,两只眼睛看着旁边,午后的阳光晒得他的头发金光闪烁。

“当然来过啊,这里是调皮捣蛋的完美地点。”理查德走向我,把剩下的玫瑰递给我,用手指抚摸我汗涔涔的脸颊。

“看得出来。”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希望自己在风谷镇出生长大。”

“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我说。这倒是真心话。我突然感伤在自己成长的岁月里,竟然没认识半个像理查德这样的男孩子,可以带给我一点挑战性。

“你很美,你知道吧?”他问,“我早就想跟你说,但又怕说了会碰钉子。所以我想……”他勾起我的下巴,吻我,刚开始慢慢地,后来发现我没挣脱,便拥我入怀,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

这差不多是我三年来第一次接吻。我的手在他的背肌之间游移,玫瑰从我手里掉落。我揭开他的领口,低头舔他的脖颈。

“我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他一边说,一边抚摸我的下巴。“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一整天都无心做事,被维克里赶回了家。”说完他大笑。

“我也觉得你很帅。”我说着便牵起他的手,以免他的手不安分地乱摸。我的上衣很薄,我不想让他摸到我的疤。

“我也觉得你很帅?”他大笑。“天啊,卡蜜儿,你这个人真没情调。”

“我只是觉得措手不及。我的意思是,你跟我,感觉不妙。”

“的确很糟。”他亲吻我的耳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