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6/7页)

“现在喝咖啡太晚了。”说完后我才意识到,说不定他根本没有想要请我今晚喝咖啡,而是想在这周另外找时间,那我接下来五个小时要怎么打发才好。

他问:“那喝啤酒呢?还是要喝红酒?”

“什么时候?”

他顿了一下。“今晚?”

“好。”

莱尔·沃斯的外表很像杀人狂魔,这表示他大概不是杀人狂魔。一个人如果真的变态残酷,会尽量把自己装扮得尽可能像正常人。莱尔·沃斯坐在烧烤店正中央。桌面非常肮脏。克拉克烧烤店是一家低级酒吧,开在跳蚤市场里,向来以烤肉闻名;店面装修过,店里的常客是白发老头和头发垂下盖到眼睛、身穿紧身牛仔裤的瘦巴巴型男,整体画面并不协调。但莱尔·沃斯不是老头也不是型男。他大概二十出头,一头褐色的自然卷发,可能为了抚平自然卷而抹了大量发胶,只可惜抹错了地方,以至于油亮的太油亮、毛躁的还是毛躁。他戴着无框眼镜,穿着会员专属紧身风衣,配上一条紧身牛仔裤——不过就只是很紧而已,并没有帅气的感觉。他的五官很精致,但男人要粗犷才有魅力。男人的嘴唇像花苞是一种罪过。

我走向他,他与我对视,上下打量,一脸茫然,完全没认出我来;等我走近他的桌子,他才把照片跟我本人联系起来:雀斑,小鸟似的骨架,越看越扁的鼻子……

“丽比!”他喊了出来,喊完后似乎觉得太过亲昵,又补上我的姓:“天!”他站起来,为我拉开折叠椅,接着似乎后悔自己太过殷勤,又默默坐了回去。“你把头发染成了金色。”

“嗯。”我冷淡地应了一声。我讨厌别人一开口就聊一些既定事实,这要我怎么回答?对啊,今天真的好热?

我看看四周,想找服务员来点酒。一个女服务员用她美丽的背影对着我们,她穿着紧身迷你裙,丰盈的黑发起伏如波浪。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面,她转过身,一张少说也有七十岁的面孔,浓妆艳抹,脂粉全卡在皱纹里,紫色的微血管爬满她的手背。她弯腰帮我点餐,不知哪里的关节“喀啦”一声。我说我只要一杯蓝带啤酒,她就用鼻孔出气。

莱尔说:“这里的牛排很好吃。”不过他自己没点菜,只是一个劲儿吸着奶昔的残渣。

我不吃肉,真的不吃,自从看到我家人遭到开肠破肚后就不吃了。我还在努力忘掉吉姆中午大啖牛肉的模样。我耸耸肩,表示不用,接着便耐心等待我的啤酒,像观光客一样左顾右看。

莱尔的指甲很脏,这是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服务生大婶的假发歪了,露出底下汗湿的白发,一绺一绺黏在颈背上。大婶把白发塞回去,再从加热灯底下拿了一包酥脆的薯条。我们隔壁桌坐了个胖子,一面啃牛排一面检视他从跳蚤市场买来的战利品。那是一只俗气的旧花瓶,瓶身画着一条美人鱼。他用油腻的手指玷污了美人鱼的胸部。

大婶一声不响地把啤酒放在我正前方,然后转头去招呼隔壁桌的胖子,娇媚地叫了他一声“帅哥”。

“请问你们社团是做什么的?”我主动发问。

莱尔满脸通红,开始在桌子底下抖脚。

“嗯,你知道有些男人喜欢搜集棒球卡,或是组梦幻足球队?”我点点头。“有些女人喜欢看八卦杂志,八卦到对明星的大小事全都如数家珍,连他小孩叫什么、老家在哪里都知道。”

我把头斜向一边,警觉地点了一下。

“嗯,我们社团差不多就像这样,只是,嗯,我们的名字比较特别,叫‘杀手俱乐部’。”

我灌了一大口啤酒,鼻子上冒出汗珠。

“听起来很怪,但其实还好。”

“听起来真他妈的怪。”

“你知道有人就是喜欢解不开的谜,有人就是沉迷于犯罪纪实的报道。我们社团有很多这种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着迷的案子,像莱西·彼得森[2]、杰弗里·麦唐诺[3]、莉兹·波顿[4]……你和你们全家。你在我们社团太红了,真的很红,比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还红。”他看到我的脸皱了一下,赶紧补上一句:“悲剧,这一切都是悲剧。还有你哥,他被关了……多久?二十五年有吧?”

“不用同情班恩。他杀了我们全家。”

“嗯。没错。”他含着一颗奶昔冰块。“那,你跟你哥聊过这件事吗?”

我突然起了戒心。有一群局外人坚称班恩是无辜的。他们会把班恩的报道剪下来寄给我,但我从来没读过,一看到他的照片就直接扔进垃圾桶。记得照片里的他红发披肩,跟耶稣的发型一样,刚好搭配他容光焕发的安详脸庞。他快四十岁了。这些年来我从没去监狱探望过他。他被关在我老家堪萨斯州金纳吉镇[5]的郊外,就是当年凶案发生的地方,我去探监也方便,但我毕竟不是恋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