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在一一八街,罗兰·贝尔轻松地将他的新皇冠轿车停在吉纳瓦家门前。

巴布·林奇从她警戒的位置点头示意,那辆雪佛兰马里布是贝尔交还给他们的。贝尔领吉纳瓦进入屋内,然后急匆匆地上楼来到她家的公寓。舅舅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吉纳瓦,又和贝尔握了握手,感谢他照顾女孩。他说他要去杂货店买一些东西,然后便出了门。

吉纳瓦进了她的房间。贝尔往房间里看了一眼,见她坐在床上,打开她的书包,在里面翻找着。“小姐,我能为你做什么吗?你饿不饿?”

“我很累了,”她说,“我想,我现在应该做家庭作业,或者睡个午觉。”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普拉斯基警官怎么样?”她问。“我之前和他的上司谈过,他仍然在昏迷当中,目前他们还不知道他会怎么样。我希望能告诉你一些不同的结果,但目前情况就是这样。我晚点会去探望他。”

她找到一本书,递给贝尔,“你能把这本书交给他吗?”

警探伸手接过来。“我会的,你放心……但我不得不说,即使他醒过来,也不知道能不能读。”

“我们要乐观。如果他醒过来,也许有人能念给他听;也许会有帮助。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只是听个故事。哦,请告诉他或者他的家人,里面有一个幸运符。”

“你真是太好了。”贝尔关上了她的房门,走到起居室,打电话给自己的孩子,告诉他们一会儿轮班的人到了,他就回家。然后,他向负责警戒的保护证人小组成员逐一核实情况,他们都回报一切正常。

他在起居室坐了下来,希望她的舅舅能够好好买些东西回来,他可怜的侄女确实需要多长点肉。

阿朗佐·贾克斯·杰克逊慢慢地走在分隔这些褐石建筑物的狭窄通道上,他正往吉纳瓦·塞特尔家走去。

然而,现在似乎并不是贾克斯这名跛着脚的前罪犯、哈莱姆昔日的喷血涂鸦王风光的时刻。现在的他,是个一文不名、无家可归的怪人,穿着又旧又脏的牛仔裤和灰色运动衣,推着一台破购物车,里面堆着价值五美元的旧报纸;还有一大堆他从垃圾筒里弄来的空铝罐。他怀疑,如果仔细看,有多少人会相信他所扮演的角色——和平日街上的流浪汉相比,他未免太干净了——但是,他只要骗过几个人就可以了:比如那些尽职地守护着吉纳瓦·塞特尔的警察。

从一条巷道出来,走过马路,再进入另一条巷道。他离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凯文·切尼所指的公寓建筑后门仅隔着三个街区了。该死的,还真是个好地方。但一想到他自己规划的家庭蓝图已经烟消云散,心里又不高兴了起来。

先生,我必须告诉你。我很抱歉。那个婴儿……我们没能救活他。是个男孩吗?先生,我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我答应过你,但是……是个男孩……

他将那些想法抛开,努力和轮子老是向左偏的手推购物车较劲,让它保持直线向前。贾克斯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慢慢地向前移动,心里想着:天哪,如果因为偷窃一台手推车而被抓,那就好笑了。但转念一想,不,这一点都不好笑。这就像一名警察因为某些小事而决定对他进行临检,结果却发现他带着枪,接着再用电脑核查他的身份,发现他违反了假释条例,于是把他送回布法罗,或是其他更糟糕的地方。

咔嗒、咔嗒,推着一辆轮子坏了的购物车在满是垃圾的小街上行进,简直就像走在地狱里一样。他费劲地让购物车保持直行。但是,他必须待在这黑暗的峡谷中。在哈莱姆这块比较高档的区域,要从人行道接近一幢不错的房屋,等于明目张胆地承认自己是嫌疑犯。反而在一条小巷子里推着一辆购物车,让人觉得没有那么怪。有钱人比穷人更喜欢乱扔空罐子;而且,就垃圾来说,这一带垃圾里的东西也比较好。一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西哈莱姆搜寻,比在中哈莱姆收获的自然要多。

还有多远呢?无家可归的贾克斯抬头往上看,再往旁边瞄,离那女孩的公寓只有两个街区了。就要到了。就要完成了。

他感觉到一阵痒。

就莱姆的情况而言,这个说法可能只是字面上的意思——他的脖子,肩膀和头都有感觉。事实上,这是一个有功能、可感知、但他却无能为力的情况;对一个四肢瘫痪的人来说,感觉到痒却无法抓,是他妈的全世界最令人沮丧的事情。

但是,他所感觉的,却是一种心理上的痒。

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太对,到底是什么?

托马斯问了他一个问题,但他并没有注意。

“林肯?”

“我在思考,你看不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