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在特勤小组的支援下,两个来自第六分局防爆小组的成员正蹲伏在罗兰·贝尔皇冠轿车后座。他们并没有穿防爆衣,而是穿着全套生化灾害的防护服。

阿米莉亚因为穿着比较薄的白色防护服,往后退了十码。

“你找到了些什么,萨克斯?”莱姆的声音忽然从麦克风里传来。她惊得跳了起来,然后将音量调低。她的无线电对讲机已经接进到防毒面具里了。

“我还没有靠近;他们还在拆除那个装置。是氰化物和硫酸。”

“也许就是我们在那张桌子上找到的硫化物。”他说。拆除小组小心地移开了那个玻璃和铝箔的装置,将它放入一种专门用于容纳特殊危险品的容器中,密封起来。

接着又传来一段对话,是来自防爆小组的一名警察:“萨克斯警探,我们清理完毕,现在已经安全了。如果你愿意,现在就可以勘察这辆车。但在车内还是要戴面具;里面虽然没有毒气,但是那些酸气可能会造成危险。”

“好的,谢谢。”她向前走去。

莱姆的声音又一次传来。“等一下……”过一会儿,他回到电话上,“他们安全了,萨克斯,现在在分局。”

“好。”

“他们”,就是指皇冠轿车内的毒气装置要加害的对象,即罗兰·贝尔和吉纳瓦·塞特尔。他们曾一度接近死亡的边缘。但他们准备从姑婆的公寓跑进车子时,贝尔忽然觉得普拉斯基被攻击的现场有些诡异。

巴布·林奇发现新手还握着武器。但是,这个不明嫌疑犯把枪留在一名倒下的警察手里,这种作法显然不够聪明,即使这名警察已经昏迷不醒。不对。即使他不想把这把枪带走,至少也应该将它拿掉。于是贝尔判断出,是不明嫌疑犯本人开了一枪,然后把枪留下,让他们以为是新手开的枪。目的是什么?是想把那些警察从公寓前面吸引开。

为什么要这样做?答案很明显:这样他们的汽车便无人看守了。

皇冠轿车被人打开过,这说明不明嫌疑犯可能已经在车里放置了某种爆炸物。于是,贝尔拿着钥匙发动了马丁内斯和林奇开的那部雪佛兰,迅速带着吉纳瓦离开危险区域,并且警告所有人,在防爆小组进行查看前都不要靠近那辆没有标志的福特车。他们用光纤相机对皇冠汽车的下方和内部进行搜寻,结果在驾驶座下面发现了这个装置。

现在萨克斯要进行现场勘查:汽车、通往汽车的通道、普拉斯基受到攻击时的小巷。她并没有找到太多的东西,只发现了贝斯牌步行鞋的鞋印,可以证实攻击者就是不明嫌疑犯一○九;另外还有一样东西,是个手工制品:普拉斯基的警用佩枪中退出来的一颗子弹被用橡皮筋和一根燃着的香烟绑在一起。不明嫌疑犯将它留在小巷里燃烧,自己悄悄绕到建筑物的前面。子弹被引燃发出枪击声时,警察被吸引到建筑物后面,于是他便有机会把装置放进贝尔的车里。

可恶,这家伙真是狡猾,她心里想着,不得不无奈地有些钦佩。

没有发现他那个穿军用夹克的黑人搭档出现或仍在附近的迹象。

她再次戴上面具,仔细检查那个毒气装置中的玻璃组件,但上面没有发现指纹或其他的线索,这一点并不让人意外。也许那氰化物和硫酸能告诉他们一些东西。她沮丧地将搜索结果报告给莱姆。

他说:“你搜索了哪些地方?”

“嗯,汽车和普拉斯基巡逻的小巷,还有那条小巷道的出入口,以及他走近皇冠轿车的街道——两个方向都查了。”

莱姆一时没说话,思考着。

她有些不安,是她遗漏了什么吗?“你在想什么,莱姆?”

“你是按照书上说的进行搜索的,萨克斯。这些做得都是对的,但你有没有从整体上观察现场?”

“你书上的第二章。”

“很好。至少有人读了。但你有没有按照我说的做?”

虽然在搜索一个犯罪现场时,时间始终是重要的因素,但在遇到某些特别的犯罪情况时,莱姆一直坚持多花一点时间去获得对现场的整体感觉。他在他的刑事鉴定科学教科书中引用的例子,是发生在格林尼治村的一起真实的凶杀案。第一犯罪现场是那名被勒死的被害人的公寓,也是尸体被发现的地方。第二犯罪现场是凶手逃走的消防逃生口。然而,莱姆却是在第三个现场,一个丝毫不像犯罪现场的地方——数个街区之外的一家同性恋酒吧——找到了与凶手相符的指纹。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要去搜索那个酒吧,只有莱姆在被害人的公寓里发现了一些同性恋色情录像带;于是到最近的一家同性恋酒吧进行详细查询,结果一名酒保认出了那名被害人,并且记得当晚早些时候,他曾和一个男人同喝了一杯饮料。实验人员在那两个男人那天座位附近的吧台上找到一本约会指南,从上面采集了指纹;最终,指纹引导他们找到了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