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一直在查看新闻。现在获取信息的快捷渠道可真多。我还没听说某个红发警官在布鲁克林被一名同行的执法官枪杀的任何消息。

但是至少他们害怕了。

现在他们正焦躁不安。

很好。凭什么焦躁的只有我一个?

我一边走路一边思考:这是怎么发生的?这怎么可能发生?

这可不妙这可不妙这可……

他们似乎对我的所作所为和我要加害的人了如指掌。

还知道我当时就在去迪里昂家的路上。

怎么知道的?

浏览数据,排列数据,分析数据。不行,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办到的。

现在还不行。得再想想。

我没有足够的信息。没有必要的数据,我怎么得出结论?怎么可能?

哦,放松,放松,我对自己说。16码匆匆走过时,会散落数据,泄露各种各样的信息。至少对聪明人,对善于推论的人来说是这样。

我沿着灰色的城市街道走来走去。星期天不再美好。被破坏了的、丑陋的一天。阳光刺眼而污浊。城市冷冰冰的,边界线参差不齐。16码面带嘲讽,卑鄙而傲慢。

我恨他们所有人!

不过还是要埋着头,装作喜欢这一天。

最重要的是,思考。认真分析。在遇到难题时,电脑是怎么分析数据的?

思考。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怎么查出来的?

一个街区,两个街区,三个街区,四个……

没有答案。只有一个结论:他们很厉害。还有一个问题:他们究竟是谁?我猜是——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千万,别……我停下脚步,把背包翻了个遍。不,不,不,不见了!那张粘在证据袋上的便利贴,我扔掉所有的东西时,忘记把它撕掉了。我最喜欢的16码:3694-8938-5330-2498,我的宠儿——人称罗伯特·乔根森医生。他想躲起来,我刚发现他的逃亡地,把它写到了便利贴上。我居然忘了,把便条扔掉了,气死我了!

我恨我自己,恨所有的一切。我怎么会这么不小心?

我想大喊,想尖叫。

我的罗伯特3694!两年来他一直是我的天竺鼠,我的人类试验品。公共档案,身份窃取,信用卡……

不过,把他毁了才是最最重要的。亢奋的情欲,无以言表。就像可卡因或海洛因。选择一个完全正常的人,一个幸福的居家男人,一个有同情心的好医生,然后把他毁掉。

唔,我不能冒险。我必须假设某个人会找到那张便条,给他打电话。他会逃跑的……我不得不放手。

今天,还有些东西从我身边带走了。我无法描述这种感觉。是烈焰般的灼痛,是看不见的恐慌,是身体往下坠落,随时都会与朦胧的大地相撞的感觉,但是……还……没有。

我跌跌撞撞地穿过成群的羚羊——这些16码在休息日徜徉漫游。我的快乐被摧毁了,舒适感消失了。就在几个小时前,我还怀着好奇或带着欲望注视着每一个人,现在我只想冲向某个人,从我的89把剃须刀里掏出一把,把他的西红柿皮一样薄的嫩肉割开。

我的一套克鲁休斯兄弟剃须刀可能是仿照19世纪的款式制作的。超长的刀片,配有做工精良的鹿角手柄,是我收藏中的精品。

“证据来了,梅尔。我们看看吧。”

莱姆指的是在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垃圾箱里搜集来的证据。

“摩擦脊?”

库珀首先拿来检查指纹的是那些塑料袋,外面的大袋里装着大概是522想捏造的证据,里面的几只小袋里装着未干的血液和一张血污的纸巾。但是塑料袋上没有指纹,真让人失望,因为塑料制品能很好地保存指纹(通常都很清晰,而不是隐约可见,不需要化学品或照明就能观察到)。不过,库珀还是发现这个不明嫌疑犯曾戴着棉布手套摸过塑料袋。作案经验丰富的犯罪分子喜欢用棉布而不是乳胶手套,因为乳胶手套的手指内部能有效地保留凶手的指纹。

梅尔·库珀用各种显影粉和多波段光源检验了其他证据,也没有发现指纹。

莱姆意识到这个案子和此前的几个案子一样,真凶可能是522,但是又与大多数案子不同,因为它有两类证据。一类是伪证,凶手想捏造证据以陷害迪里昂·威廉斯;毫无疑问,他确保此类证据不会引火上身。另一类是真实证据,是他不小心留下的,由此很可能会找到他的家,比如烟草和洋娃娃的头发。

血污的纸巾和未干的血液属于第一类,是有意要留下的。同样,准备偷偷放到威廉斯的车库或车中的布基胶带和封上米拉·温伯格的嘴或蒙上她的眼睛的胶带完全一致。但是522会很小心,不让人在他的家里发现胶带的痕迹。

那只13码的舒踏克牌跑鞋可能并不打算藏在威廉斯的家里,但它仍然是“捏造的”证据,因为522确实用它留下了一只鞋印,与威廉斯的一只鞋一致。梅尔·库珀还是把这只鞋测验了一下,发现鞋底上有啤酒的痕迹。根据多年前由莱姆为纽约市警局创建的发酵饮料成分的数据库,那极有可能是米勒啤酒。这个证据可能是伪证,也可能是真实证据。他们得看看普拉斯基从米拉·温伯格被害现场找回了什么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