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5页)

而且,没错,像普通过路人一样,我好奇而随意地往车里一瞥,就看出是警车。

没有预测中的家庭争吵或破门而入。对,按理说这类犯罪行为在布鲁克林的该地区时有发生,但是数据表明,很少在一天中的这个时段——在半打装啤酒出现之前。而且不可能看到停在暗处的未标记警车,而是一眼就能看到蓝白相间的巡警车。让我们想想。他们距迪里昂6832的家有三个街区之遥……要考虑一下。要是警长对他的警员说:“他是个强奸犯,非常危险。我们10分钟后再进去。把车停在三个街区之外再回来。动作快点。”这也不是不可能。

我随意地扫了一眼最近的小巷。嗯,这里更不妙。树荫下停着一辆纽约警局紧急勤务小组的卡车。紧急勤务。他们通常为逮捕迪里昂6832这样的罪犯提供后援。但是他们怎么这么快就到了?我半个小时前才打了911。(这样做总是危险的,但是如果在交易结束很久后才打电话,警察就会想你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报告说早些时候听到了惨叫声或看到了可疑的人。)

好的,出现警察有两种解释。最符合逻辑的是在我打了匿名电话后,他们进行了数据库调查,搜索该市每一辆车龄在五年以上的米色道奇车(截止到昨天有1357辆),他们侥幸找到了这一辆。他们甚至不知道我准备在迪里昂6832的车库里捏造证据,就确信他是奸杀米拉9834的真凶,此时正在逮捕他,或是埋伏着等待他回家。

另一种解释则让人忧虑得多。警察已经确定他是被陷害的。他们是在埋伏着等我。

我开始出汗了:这可不妙这可不妙这可……

但是不要惊慌失措。你的宝贝是安全的,你的密室是安全的。别紧张。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必须查个清楚。如果警察的到场只是一个违反常理的巧合,与迪里昂6832和我都没有关系,那我就去捏造证据,然后迅速回到我的密室。

但是如果他们已经查出了我,他们就能查出其他人。兰德尔6794,丽塔2907,亚瑟3480……

把帽檐压得更低,遮住眼睛,太阳镜高高地推在鼻梁上。我彻底改变了路线,在房子周围兜了好大一圈,穿出小巷、花园和后院。保持在三个街区之外。两辆停泊的维多利亚皇冠车成了信号,他们倒是帮我建立了安全地带。

我走了半个圆圈才绕到一个长满青草的路基上,路基通向大路。爬上大路后,我能看到迪里昂6832所在街区房屋的小后院和门廊了。我开始数房子以找到他的家。

其实没必要数。我清楚地看到一名警官站在一幢两层小楼的屋顶上,就在他家屋后的小巷后面。他端着来复枪。一名狙击手!另一个还拿着双筒望远镜。还有一些穿着制服或街头眼蜷伏在紧邻屋子的灌木丛中。

这时,有两名警察指着我所在的方向?我发现还有一名警察站在路对面的屋顶上。他也指着我的位置。既然我的身高不是6英尺3英寸,体重不是230磅,皮肤也不像乌木一样黑,他们就不是在等待迪里昂6832,而是在等我。

我的双手开始发抖。要是我误入圈套,背包里还装着证据,真不敢想!

另有十几个警察奔向警车,朝我所在的方向迅速驶来,像狼一样快。我转身慌乱地爬上路基,呼吸急促,惊慌失措。我还没爬上去就听到第一声警笛响起来。

不,不!

我的宝贝,我的密室……

四车道的大路很拥挤,很好。这样16码就会放慢车速。就算是埋着头,我也能灵活地躲闪。我肯定没有人看清我的脸。我的收藏爱好和其他活动使我身手矫健,我很快就全速冲向最近的地铁站。中途只停了一次,我戴上棉布手套,把装着准备捏造证据的塑料袋从背包里扯出来,塞进垃圾箱。我不能带着证据被抓?不能。离地铁还有半个街区时,我闪进一家餐馆后面的小巷,把双面夹克翻过来,换了顶帽子,又走出来,把背包也塞进了购物袋。

终于到了地铁站,谢天谢地,我能闻到一列地铁即将驶来时,隧道里散发的霉味。然后是庞大的车厢发出的轰隆声和金属相撞时尖厉的摩擦声。

但是走向十字转门时,我停了停。震惊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焦躁不安。我明白,不能就这么离开。

问题的严重性排山倒海般袭来。他们可能不知道我的身份,但是已经知道我的所作所为。

这就意味着他们要夺走我的东西。我的宝贝,我的密室……所有的一切。

当然,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我确保自己避开闭路电视的摄像机,轻松随意地折回去。离开地铁站时,我一边拾阶而上,一边掏着手中的袋子。

“在哪儿?”艾米莉亚·萨克斯的耳机里传来莱姆的声音,“他到底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