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杰拉德·邓肯坐在街边,就在萨克斯和塞利托旁边。他双手被铐住,帽子和墨镜都被摘下了,从他身上搜出几双浅黄色手套、皮夹和沾有血迹的切刀。

与丹尼斯·贝克尔不同,他的态度很和气,也很配合——尽管他刚被按在地上,被三个警官搜身、戴手铐。萨克斯亲自参与了搜查。这个女警官抓捕罪犯时因出手凶狠而著称,尤其是对付他这样的罪犯。

他的密苏里州驾驶照确认了其身份,并显示出他在圣路易斯的住址。

“老天啊,”塞利托说,“你究竟是怎么发现他的?”

莱姆对这个旁观者身份的推断不见得有多么神奇。在他注意到小巷里的这个人之前,他就想到,钟表匠可能还没有离开现场。

普拉斯基说:“我找到他了,就是你要找的法医。”

新手用戴手套的手递过电话,莱姆身体往前倾,对着话筒,和法医进行了简短的交谈。法医告诉他一些非常有意思的信息。莱姆对他表示感谢,然后点了点头。于是普拉斯基挂上了电话。犯罪学家移动着风暴箭头轮椅靠近邓肯。

“你就是林肯·莱姆吧。”罪犯问。见到这位犯罪学家,他似乎感到很荣幸。

“是的。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钟表匠吗?”

那男人会意地一笑。

莱姆仔细打量着他。他看起来很累,但却有种满足感——甚至带着一种安宁的神色。

莱姆露出了少见的微笑,问嫌疑犯:“那么,他究竟是谁?小巷里的那名受害者。我们可以在政府档案里查西奥多·亚当斯的资料,但那只会浪费时间,对不对?”

邓肯歪着头说:“这你也想到了?”

“那么亚当斯呢?”塞利托问。然后意识到,他应该问一些意义更广的问题。“这是怎么回事,林肯?”

“我正在询问嫌疑犯,关于昨天早上在小巷里被发现的男人的情况,就是那个脖子被砸碎的男人。我想知道他到底是谁,以及是怎么死的。”

“是这个浑蛋杀的。”塞利托说。

“不,不是他杀的。我刚和法医通过话。他还无法把最终的尸检结果给我们,但他给了我一些初步的结果。受害人死于周二下午五六点,而不是晚上十一点。他是因汽车撞击或摔倒而引起的大面积内伤而立即死去的。脖子被砸碎跟他的死亡没有关系。第二天早上,当我们发现尸体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冻僵,因此现场的法医无法现场确定死者的死因或时间。”莱姆皱起眉头问:“那么,邓肯先生,他是谁,又是怎么死的?”

邓肯解释说:“他死于西切斯特北部的一场车祸,这个可怜的家伙叫詹姆斯·皮克林。”

莱姆扬起一边的眉毛:“继续说。记住,我们很想知道答案。”

“我从警用对讲机中得知这场车祸。救护车把尸体拖到位于扬克斯的县医院太平间。然后,我就把尸体从那儿偷了出来。”

莱姆对萨克斯说:“给医院打电话。”

萨克斯拨通了电话。很快,打完电话后,她汇报说:“周一下午五点,一名三十一岁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桥大道上,因为汽车在一块结冰的路面上失去控制而冲下公路。因为内伤而当场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尸体被送到医院,但接着就不见了。医院的人以为可能被错送到其他医院了,但是后来也没找到。死者亲人也不可能把尸体取走,这一点很容易想到。”

“对此我很抱歉,”邓肯说。他看上去确实是一副很不安的样子。“但我别无选择。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会还给他们的。而且,我还会支付丧葬费用。”

“那我们在死者皮夹里发现的身份证和其他东西怎么解释?”萨克斯问。

“那都是伪造的,”邓肯点点头,“仔细检查肯定会露馅。但我只需要蒙混几天就行了。”

“你偷了尸体,开车将它带到小巷里,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属杠,让现场看上去似乎是缓慢死亡。”

邓肯点了点头。

“然后你又留下了时钟和字条。”

“没错。”

隆恩·塞利托问:“那么第二十二大街的码头上那个人呢?你在那里杀掉的男人怎么解释?”

莱姆看了一眼邓肯:“你的血型是AB型吗?”

邓肯笑了笑:“你真机灵。”

“码头上从来就没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己的血。”莱姆边上下打量着嫌疑犯边说:“你在码头上留下字条和时钟,又把血溅在周围和夹克上——那是你扔进河里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划痕。你在哪儿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吗?”

“不是,我在新泽西一家医院抽的血。我告诉他们我要动手术,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这就是为什么血液中会有抗凝血剂。”贮存起来的血液通常会添加稀释剂,以防止血液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