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2/3页)

他看了一眼手表。不能再等了。他收拾起必需的服装和道具,将它们摆放好或穿戴在身上,然后又仔细给自己化上妆。

镜中人告诉他,此时他已成为那个角色,准备好登场了。

他走到公寓大门前,向窗外望去。街上空无一人。

随后,他才开门走进这个春天的夜晚,开始这最后一场演出。这次的节目将会……没错,绝对会比前一次演出更具挑战性。

火和幻影都是灵魂的伴侣。

闪光、烛火、熊熊的烈焰,都是脱逃术高手最钟爱的布景……

尊敬的观众朋友,火,是魔鬼的玩具,而魔鬼和魔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火能照亮亦能遮蔽,火能摧毁亦能创造。

火还有变形的能力。

这就是我们下一个节目的主题,我把这个节目称为——“烧焦的人”。

这所社区小学位于格林尼治村第五大道附近,校舍是古老而典雅的石灰岩建筑,外观看起来正如它的校名一样谦逊质朴。但很少有人知道,纽约市里一些极其富有或拥有良好政治关系的家庭,都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学习阅读、写作和算术。

这所学校声名远扬的原因,除了它的教学质量极高之外——如果能用这种说法来评价一所小学的话——同时它也是这座城市中的一个重要的文化艺术场所。

譬如说,在今天——周六晚上八点整,这里就即将举行一场音乐演奏会。

而拉尔夫·斯文森牧师此时便在前往这场音乐会的路上。

他穿过唐人街和小意大利区,终于平安来到格林尼治村,沿途没受到任何伤害,被乞丐骚扰要钱的次数也和一般人差不多,而且现在他差不多已忘得干干净净了。他走进一家意式小餐馆,吃了一盘意大利面——他只认得意大利语菜单上的“面”和“饺”两个词。而且由于老婆不在身边,他还点了一杯红酒。这份晚餐十分美味,他在餐厅里坐了很长时间,一边喝着平日被禁止的饮料,一边欣赏眼前的街景,看着孩子们在这个热闹又充满异国情调的街上嬉戏玩耍。

他付了账单,因用教会的基金支付酒钱而生出些微的负罪感,接着便继续朝格林尼治村北边走去。他沿着这条路,来到一个名叫“华盛顿广场”的公园。一开始,他认为此地简直就是索多玛城的缩影,但随着他深入这座喧闹的公园,斯文森牧师发现真正有罪的人,就只有在公共场所放音乐、吵得让人受不了的青少年,以及不用纸袋包裹就公然饮酒的那些人。虽然在他的道德观中,他坚信罪人一定会被送进地狱——就像旅馆里那个叫得让他睡不着的同性恋男妓,但他也发现,其实这些在精神上偶有闪失的人,并不像那些注定被打入地狱,永远无法离开的人那样罪无可恕。

然而,公园才走了一半,他便觉得越来越不安,又想起旅馆旁边那个手拿工具、身穿连身工装的男人。斯文森牧师相信,他刚才又见到这个人了——就在他离开旅馆不久,从一面橱窗中发现的。那时他立刻回头查看,但没看到那个工人,只见到一个身穿深色运动夹克的瘦削男人,正在后面盯着他。牧师一回头,这个男人马上把头扭开,并转身向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走去。

是我多心了吗?

也许吧,毕竟这个人和刚才那名工人看起来完全没有关系。但是,就在牧师离开广场公园,往北走在第五大道上闪躲人行道上数以百计的直排轮溜冰者时,他又感觉被人跟踪了,感觉好像后面又有人在打量他。这次,他捕捉到的是一个戴着厚重眼镜、身穿棕色运动外套和T恤的金发男人。斯文森牧师发现他的目光确实投向自己所在的地方,而且,这个人也紧随他的脚步,穿过马路走到和他同一边的人行道上了。

然而现在,他相信的确是自己多心了。这几个人长得完全不一样,不可能全都在跟踪他。放松点儿,他心想,又继续沿着挤满出外享受春日夜晚人群的第五大道,走向那所社区小学。

斯文森牧师抵达社区小学的时候大概是七点整,离学校开门还有半个小时。他放下公文包,双臂交叉叠在胸前。随后又想到,不行,他应该把公文包抱着才对。于是他又把公文包提了起来。他沿着学校旁边一座花园的铁篱笆漫步,不时紧张地回头张望。

不,没有任何人。没有拿工具的工人,也没有穿运动服的人,他现在……

“打扰一下,牧师?”

他吓了一跳,马上转过身去。面前站着一个皮肤黝黑、脸上的胡子大概两天没刮的高个子男人。

“嗯,有事吗?”

“你是来听演奏会的吗?”这个人说着,指了指那所社区小学。

“是啊。”他回答,努力压抑不安的情绪,不让声音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