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6页)

指纹采集的结果送来了。从命案现场死者陈尸处以及“魔法师”有可能触摸过的地方,一共采集到八十九枚指纹,但莱姆凑近一看,立即发现其中一些指纹的样子很奇怪。他知道那是嫌疑犯的指套造成的,便懒得再去研究其余的指纹了。

他们把重点转到萨克斯从现场搜集回来的证物上,结果找出微量的矿物油,与早上音乐学校的现场一样。此外,他们还发现更多的橡胶、化妆品和藻胶。

第五分局的姓关的警探打电话来,说他们已搜索过卡尔沃特住处附近的所有垃圾箱,但没发现嫌疑犯换装所用的道具或杀人凶器。莱姆谢过他,请他继续搜查。这位警探虽然答应了,但敷衍的口气让莱姆知道,搜查就到此为止了。

莱姆问萨克斯:“你说他弄碎了卡尔沃特的手表?”

“是的。手表停在正午,只超过几秒而已。”

“上一个被害人遇害的时间是八点,看来,他是在按照时间表进行。说不定,今天下午四点钟就会出现第三名被害人。”

现在只剩不到三个小时了。

库珀说:“镜子这方面也没有线索。查不出生产厂家——看来他是从镜框上取下来的。镜子上面有一些真正的指纹,可是有些被疑犯的指套痕迹盖住了,因此我猜这些指纹应该是出售这面镜子的店员或制造商留下的。不过,我还是会把它们全部输进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做比对。”

“我还找到一双鞋子。”萨克斯说,一边从板条箱里取出了一个塑料袋。

“是他的吗?”

“大概是吧。这双鞋和我们在音乐学校发现的鞋印一样,都是爱步牌,而且同样是十号。”

“奇怪,他为什么故意把鞋子留下来?”塞林托纳闷道。

莱姆猜道:“也许他认为我们已经知道他在第一个现场穿的是爱步牌鞋子,如果他扮成老太太还穿着这双鞋,恐怕就会被赶至现场的警员识破。”

梅尔·库珀说:“我们从这双鞋的鞋面、鞋底和鞋尖的锯齿凹痕处采下不少痕迹证物。”他打开一个袋子,把里面的物质全倒了出来。“还真不少呢。”他淡淡地说了一声,随即俯身开始仔细检视这堆东西。

虽然这仅仅是一小堆残渣杂质,但对刑事鉴定人员而言,却大得像座山一样,里面可能富含大量信息。“梅尔,放大出来看,”莱姆说,“我们一起看看里头到底有什么。”

尽管科学仪器日新月异,但在刑事实验室中,最常使用的工具就是显微镜。而且从理论上而言,现代的显微镜与十六世纪荷兰人安东尼·范·列文虎克【注】发明的那台简陋的黄铜座显微镜比起来,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注】安东尼·范·列文虎克(AntonievanLeeuwenhoek,1632-1723),荷兰显微镜学家、微生物学的开拓者。

莱姆拥有一台老旧的扫描式电子显微镜,但现在已很少用了。他客厅临时搭建的实验室里另有两台显微镜。其中一台是德国莱茨公司的复合式偏光显微镜,这台型号虽旧,却是莱姆最信赖的设备。这种显微镜有三个观察孔——在观察者使用的双眼接目镜中央,另有一个拍摄镜头。

第二台是库珀现在正在使用的立体显微镜,是他先前用来检验在第一个命案现场找到的纤维所使用的工具。与其他显微镜比起来,这台显微镜的倍率并不高,只适合用来检验三维的物体,例如昆虫、植物和矿物等。

电脑显示器上出现了显微镜下的影像,这是供莱姆和其他专案小组成员一起观看的。

如果是刚接触刑事鉴定科学的学生,一定会马上把显微镜调到最高倍率,将证物放至最大。但根据实践经验,最适当的检视倍率其实并不是很高。库珀一开始只放大四倍,接着才调成放大三十倍。

“啊,焦点对准一点,对准一点。”莱姆叫道。

库珀调整接目镜上的高倍旋钮,显示器上的影像便立即变得清晰了。

“好了,就这样移动吧。”莱姆说。

库珀调整显微镜台上的控制钮,移动载玻片镜台。他轻轻转动,显示器上便有数百个各种形状的物体慢慢掠过,有些色泽极暗,有些呈红色或绿色,有些是半透明的。莱姆总有一种感觉,每当他透过显微镜的接目镜观察时,他会觉得自己就像个偷窥狂,因窥视这未知的世界而兴奋不已。

而且,这个世界尚有许多事物有待探索。

“里面有毛发,”莱姆说,“是动物的。”他从毛发上的鳞片数量上得出这个结论。

“什么动物?”萨克斯问。

“是狗,我肯定。”库珀先回答了,而莱姆的意见也与他一致。库珀立即上网,不一会儿,便从纽约市警局的资料库中调出动物毛发的影像档案。“有两个品种符合……不对,有三种。一种是毛发长度中等的品种,例如德国牧羊犬或玛利诺犬。另外还有两种长毛品种,英国牧羊犬和伯瑞犬。”库珀把显示器上的影像固定了,所有人便看见一团略带棕色纹理的棒状和管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