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十字路口与愚者之毒


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葬在路边,

宝贝,当我死去的时候,

我不会介意你把我埋在哪里。

——罗伯?琼森(Robert Joh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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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样下去会饿死人的。”

对葛林而言,赤夏丢出的这句话真是再讽刺也不过了,却也因此让他下定决心要出去走走。

十一月二号星期天早上——这是葛林死亡的隔天早上,也难怪他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了。

葛林的忧郁不全是因为心情不好。一个晚上过去了,他感觉到身体的明显变化。天亮之后,他的脚出现了粉红色的斑点。渐渐地,那斑点变成带紫的红色,还开始扩大范围。虽说用手一按颜色就会变淡,但那无疑是人们称为“尸斑”的恶心东西。血液循环停止了,血都集中到了身体的底层,葛林忍不住打起哆嗦。明明精神状态与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差别,然而肉体却已开始死亡。

葛林从床上跳下来,走进浴室,端详起自己的脸。毫无血色的苍白脸孔正回望着他。不知是不是死后的肌肉僵硬状态已经解除了,手脚竟然可以自由活动。不过,感觉还是有点不太一样,好像自己变成了木头人。听说当尸体不再僵硬的时候,脸颊的肌肉会放松,变得好像在笑,不过,原本他的脸没事就挂着一抹冷笑,所以这一点倒不特别明显。总之,葛林这下真的成了“象牙色的Grin”。

葛林开始化妆,借以遮掩难看的脸色。庞克小子就算上了妆,周围的人也只会想“又来了”,不会特别起什么疑心吧!只有这种时候,葛林才会感谢自己的愚蠢笑脸和庞克打扮。

化完妆后,他发现眼睛由于干燥开始变得有点混浊。于是他点了眼药水,学早期的路?李德(注:【24】路?李德(Lou Read,一九四二——)是美国知名的摇滚歌手和吉他手。被誉为“庞克之父”,是“地下丝绒”乐团(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成员。)那样,戴上又薄又贴的广角墨镜。如此一来,就不怕别人看出他是死人了。他们会以为他是个迷恋庞克到无可救药的疯子,主动把视线挪开。

折腾了半天,葛林觉得镜中的自己总算是合格了。就在这时,赤夏突然闯了进来,提议去外面找吃的。在巴利科恩家,一向被视为神出鬼没的赤夏和葛林,即使吃饭时间到了,也没有人会来叫他们。

“OK,走吧!”

葛林接受了赤夏的提议。哈斯博士一早就去大理石镇的医院看昨天的分析报告了,不在家。而自己就这样一直关在房间里,等着天塌下来也不是办法。不过要小心,千万不能让赤夏摸到。如今体温已经降到十度以下,想必手冰得像大理石雕像一样吧?

坐进粉红色的灵车里,握住方向盘,葛林不禁露出苦笑。

——这辆灵车也真够衰的,被哈林区的小混混偷走,漆成一身粉红还不够,如今连原本应该躺在后面的死人都大摇大摆地霸占了驾驶座。

用这种角度去想事情,可以更客观地看待自己,心情总算是轻松多了。

车子正要开走的时候,葛林透过后照镜,看到停车场的奔驰。约翰抱着装了猫的篮子正要坐进去。

赤夏看见约翰,出言讥讽道:“讨人厌的家伙。他对那只上个礼拜买来的肥猫比对我还好。如果妈再生下宝宝的话,我铁定会变成灰姑娘,成天穿着破烂衣服、被罚刷地板。”

葛林想藉由讲话来转移注意力,也就尽量跟她扯。

“这个可能性很大哦!对了,约翰要去哪里?”

“听说他要去大理石镇住旅馆,思索他的改造计划。还交代说爷爷要是有什么事再通知他。对那个人来说,自己的父亲还比不上赚钱重要。”

“昨天他不是已经挑明了吗?这就是他的人生观。”

“我真搞不懂那家伙到底在想什么。从昨天开始就避着妈妈,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害得妈也跟着心神不宁。”

“你妈是不是也在担心着什么?”

“嗯,应该吧!她虽然没讲出来,不过我是她女儿,多少感觉得到……啊!不讲这个了,吃饭、吃饭,我快饿扁了。”

一二三号公路往大理石镇的方向,沿路有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前面有一家叫“十字路口咖啡馆”的店,加油站兼卖简餐、饮料,这种店在美国很常见。葛林和赤夏不曾光顾过,今早却决定进去试试。

一过十字路口,就看到竖立着一排仿佛染血墓碑的红色加油机。葛林不经意地想起“十字路口是枉死冤魂的聚集徘徊地”的迷信。这家店还真适合现在的自己,他心想。

两人下了车,走进店里。这家店不只外观普通,连里面也很普通。一进门的右手边就是吧台,吧台后面,红鼻子大叔正把汉堡肉叩到铁板上。墙上挂的是三年前新推出的冷饮海报,角落里摆放的点唱机,里面的流行歌曲也都有五年历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