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囚室实验(第4/6页)

当我们走在阴冷的走廊上,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我的心头。那个警卫跟在我们的后面,钥匙发出刺耳的撞击声,他粗糙的脸上有一种古怪之极的表情。虽然我一再告诉自己,一切只是我的想象,却还是忍不住疑神疑鬼起来。现在我怀疑,那个警卫刚刚不是真的在打盹。好吧,就算他在监视我们,他又能拿我们怎样?我看了雷恩先生一眼,他边走边专心思索着什么,想必没注意到警卫的表情。

我们回到检察官的办公室,这回在外面的接待室里苦等了半小时。这段时间,雷恩先生一直闭目静坐,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休姆的秘书最后终于来请我们进去,父亲碰碰他的肩膀才把他叫醒。他立刻站起身,喃喃地道着歉,不过我相信,他刚刚一定在认真想着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好啦,雷恩先生,”休姆先生看着我们落座之后,好奇地开口,“您见过他了,现在有什么想法?”

“在我越过马路前往拘留所之前,休姆先生,”老绅士缓缓地说,“我只是相信阿龙·道不是杀害福塞特参议员的凶手;而现在,我知道他不是。”

休姆眉毛一扬。“你们真是令人吃惊,一开始是萨姆小姐,然后是巡官,现在又是雷恩先生,一个个排着队提出反对我的意见。您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您认为道无罪?”

“佩辛斯,亲爱的,”雷恩先生说,“你还没给休姆先生上过逻辑课吗?”

“他才不会听呢。”我闷闷不乐地说。

“休姆先生,如果可以的话,接下来的几分钟,请你不妨敞开心胸,忘掉对这个案子的所有成见,让萨姆小姐向你说明,为什么我们三个人认为阿龙·道是无辜的。”

到目前为止,这是我几天来第三次说明自己的想法了,这回是希望能说服休姆。虽然在开口之前,我心里便明白,这种嘴硬又野心十足的人,光凭逻辑根本不可能使他信服。当我在陈述一切根据事实——包括得自卡迈克尔的证词,不过没提他的名字——得来的推论之时,休姆很有礼貌地听着,好几次还点着头,双眼放射出似乎是赞赏的光芒。可是我一说完,他却只是摇头。

“亲爱的萨姆小姐,”他说,“对一个女人——或者男人——而言,这的确是出色的推理,但是完全无法说服我。第一,没有一个陪审团会相信这套分析,就算他们听得懂也一样。第二,这里面有一个严重的漏洞——”

“漏洞?”雷恩先生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如同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里说的,玫瑰有刺,银亮的泉水有泥,人皆有过失。不过休姆先生,姑且不论这些漏洞是否成立,我倒是乐意请你指点一下,究竟漏洞何在?”

“呃,就是惯用右脚和惯用左脚那些荒唐的说法,这种话你就是不能搬上法庭——说什么如果一个人失去右眼和右手,就会慢慢变成惯用左脚。听起来太空洞了,我很怀疑医学上的真实性。雷恩先生,如果这一点不成立,那么萨姆小姐的整套推理就会跟着崩塌。”

“看吧!”父亲双手一摊,闷声说道。

“崩塌?亲爱的检察官,”老绅士说,“这一点是本案中我认为最牢不可破的关键点之一。”

休姆笑了:“噢,别这样,雷恩先生,您不会认真的。姑且承认它符合一般的情况好了⋯⋯”

“你忘了,”雷恩先生低语道,“我们刚刚去见过道。”

检察官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原来如此!你们已经——”

“休姆先生,我们的推论是:根据阿龙·道过去的特殊经历,他会从惯用右脚变成惯用左脚的人。不过,你会说,这个说法不见得能够适用于特殊案例。”雷恩先生停下来,虚弱地笑一笑,“所以我们就去验证这个特殊案例。我来里兹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要证明阿龙·道会使用左脚而非右脚去做不自觉的动作。”

“而他果真如此?”

“没错,我把铅笔往他身上刺去,他举起左手护住脸;接着我叫他用铅笔刺我,他是用左手做的——这足以证明,他目前的确是左撇子,而且他的右手实际上已经瘫痪。然后我把一张纸点燃了,他紧张地将火踩灭——用左脚。这个,休姆先生,就是我提出的证明。”

检察官不说话了。看得出他内心正在为这个问题而交战,苦恼极了,双眼之间露出深深的皱纹。

“您得给我一点儿时间,”他喃喃道,“我不能——按照我的说法,我没办法让自己相信这种——这种⋯⋯”他忍无可忍地往书桌上使劲一拍,“这对我来说无法构成证据!它太巧合,太琐碎,也太间接了。证明道无辜的证据还不够——呃,不够具体。”

老绅士的双眼放出寒光:“我认为,休姆先生,依照我们司法系统的精神,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都应该视为无辜,而不是反其道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