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单独行动(第3/12页)

“谢谢你,我马上来你家。”高竞也。

“好。”她挂了电话。

高竞立刻布置下属去户籍资料里查找赵栋,他自己则驱车赶往裴欣言家。他现在急于了解更多她所恢复的数据,特别是他必须拿到赵栋的IP地址和群众利益酒吧的原始资料。虽然郑恒松已经在婚宴前给过他一份酒吧的地图,但他觉得这远远不够。

首先,那家酒吧曾经发生过不止一起案件,它是重要的现场,正因为怕警方会在酒吧里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司徒雷才会找人烧了它,所以他不相信司徒雷真的会乖乖奉上酒吧的地图,即便真的是他提供的,那地图的真伪也值得怀疑。

其次,在搜集案件线索方面,他向来只相信他自己,即便是郑恒松和乔纳,他也暗暗保留着三分警惕,所以出于习惯,他也会对酒吧的原始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和比对。这间酒吧在李耀明死后三个月被付之一炬,而在这停业的三个月中,酒吧基本处于封闭状态,也就是说酒吧没再营业过,也没再发生过后续的案子,所以高竞认为,李耀明的死和酒吧的被烧,这两件事之间有因果关系。酒吧里一定有什么东西跟李耀明的命案有关。

而且,这东西肯定不会是一幅画或是一个酒杯,因为那太容易带走了,需要通过烧毁这么张狂的方式来毁灭的证据一定是带不走的,或者是即便想尽办法移走了,也会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他想来想去,那只能是酒吧的固定设施。也许从酒吧的开张之日起它就存在了,但在过去的案件中,它从没起过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不必接受火刑,它很可能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过去的案卷中,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酒吧的原始资料会被篡改。那东西肯定在原始资料中出现过,也许频率还不低。

但是,烧毁酒吧是为了保护司徒雷吗?高竞认为未必。因为酒吧的固定设施,如果作为谋杀案的重要线索,它只能是指向那些当时在酒吧里的人,但司徒雷本人不在现场,其实他从来没在任何一个跟他有关的犯罪现场出现过,他是一个幕后指挥者。所以,高竞认为,烧毁酒吧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保护那个杀死李耀明的凶手——警察局的内奸,松鹤楼的宾客之一。司徒雷之所以会那么慷慨地烧毁一座酒吧来保护这个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内奸被抓,也许就会牵出司徒雷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也许张建民的案子也会因此出现转机。他曾经翻看过案发当时的保安录像,张建民是被两个男人扔下去的,但是无法看清两个男人的脸,他们离开饭店时,也都低着头,他还查到了张建民在图书馆的借阅清单,但是负责调查那些书的下属没有从中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对了,莫兰去过!

车开到半路,他又想到了莫兰。

那天,在图书馆门口跟莫兰分手后,因为不放心她,他后来又折回图书馆来找她。但他从一楼找到五楼,就是不见她的踪影,恰巧那时候,有人从二楼女厕所拿出一件大衣来,他当时看见图书卡上的拼音和血迹,好像脑袋被开了一枪。他记得自己发疯般地在图书馆里跑来跑去,发疯般地打电话,最后又是发疯般地跳上了自己的车。虽然郑恒松安慰他,莫兰那么机灵,又是个美女,不会出事的,但这句话使他更加心乱如麻,他好像不断听到莫兰的呼救声,“高竞,救救我,高竞,你在哪儿?”莫兰永远不会知道,他一上车就把枪上了膛,当时他想,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他就当场击毙司徒雷,再自杀。如果她死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到司徒雷家门口时,他才慢慢冷静下来,但他还是把枪放到了最容易拿到的地方。

莫兰去过图书馆,她曾经说,她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婚礼结束后就告诉他。

可现在婚礼结束了,他们却吵架了。

他犹豫是不是该给莫兰打个电话,但是如果开口就问图书馆的事,她一定会气上加气,认为他仅仅是因为工作才打电话给她的,也许还会认为他是在利用她。思前想后,他最终决定先给她发条短信试探一下,发短信很麻烦,他对自己说,要用最简短的话说明自己的心意,——“保证三天之内还你两万,我发誓再也不偷钱,再也不提司徒。对不起。”

他觉得自己的短信言简意赅,很有诚意,不知道莫兰看了之后会不会回心转意。

几秒钟后,莫兰的回复就过来了,比他简洁得多,在他的手机屏幕上,他只看见一个字:“呸!”

莫兰一点都没被他感动,他的心沉入了谷底。

一个小时后,高竞口袋里塞着跟IP地址相对应的调查结果,来到C区林川路328号健宝大厦2203室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