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者来信

闹钟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铃声。

简东平立刻用力按住闹钟上方的按钮,闹钟顿时停止刺耳的鸣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但他还没有完全醒。外面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最近上海老是下雨,到处都湿乎乎的。怪不得他总是睡不醒,阴沉沉的天气总会使人意志消沉。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休假以来,他的心情一直阴晴不定。自从上次那篇跟了两个多星期才完工的稿子被总编毫不留情地从排版单上撤下后,他就对什么工作都感到意兴阑珊,于是干脆申请了休假。可是休假之后,他又很快发现,无所事事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他起身走到书柜前,想找一本好看的小说来放松一下神经,此时,门哐的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跟平时一样,她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40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在简家干活已经有七年了,简家父子的饮食起居全靠她打理。

“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

“已经不早啦!”萍姐一边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餐盘哐的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餐”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习惯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都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10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这点,所以每天进他的房间时几乎都是气呼呼的。眼下,她看见简东平打着赤脚踩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书和零食盒子,禁不住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朝她甜蜜地一笑。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快吃吧,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的活多着呢!”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真的饿了。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快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当记者的大多跟他一样随心所欲,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简东平随口问道。

“他匆匆忙忙地连早饭都没吃就走了,说是要去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餐厅的桌上了。”

“如果是广告信,就不用给我了,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他想不出,眼下谁会有耐心用纸和笔给他写信。

“我看不像,你老爸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他盯着信封看了老半天。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早就拆开看了!”萍姐一边说一边走出门去。

特别的人?什么人才算是特别的人?简东平满怀狐疑。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信!”萍姐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现在他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这个名字父亲也很熟悉。

他定了定神,注视着信封上的三个字,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泛起一阵酸楚。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她有着细腻光滑的皮肤和一双美丽修长的腿。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位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

曾经有段时间,他也对她十分仰慕。但不知何故,他并没有向高高在上的她做出任何表示。自始至终,他都跟她保持微妙的距离,既不逢迎,也不疏远,后来两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