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博士来访(第5/8页)

余男的故事把在座三个人的注意力都牢牢地吸引住了。可是,在这当口,他又开始打岔了。

“莫兰,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几个月前,他跟别的女人约会过。”余男悄声对莫兰说。

“喂!你想干什么!”高竞着急地吼了一声。

“噢?”莫兰很感兴趣地瞥了一眼高竞。

“是人家给他介绍女朋友,不过,他从头到尾都心不在焉,看都懒得看人家一眼,不仅连续三次都把人家的名字叫错,临别时还给人家20块钱打车回去。”余男呵呵笑道。

“你到底想干什么!”高竞气急败坏地瞅着他。

“算了,莫兰,以后我们单独讨论,他的脾气太坏了。”余男阴阳怪气地说着,却看到莫兰的手按在高竞捏着筷子的手上轻轻划动,后者脸上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

“好吧,我继续说下去。”余男朝高竞微微一笑,“他对我们说,他其实本来不是暴力犯罪者,他原本只是个小偷,因为他很擅长撬锁,同时扒窃也是他的拿手好戏,他经常在市中心的街道、公共汽车上小偷小摸,从来没被人抓到过,他很懊恼地说,如果不是他认识他命中的克星,他不会沦落到坐牢的地步,也不会违背自己的本性去打人。萧展认为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粗暴的人,但是自从认识那个人后,他就时时刻刻会陷入一种想要杀人和打人的狂热冲动中。”

“他认识的那个人究竟是什么人?”高竞一边吃红烧小排,一边忍不住问道。

“是个13岁的少年。”余男意味深长地笑着说,“他说第一次碰到那个少年,是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他偷完东西下了车,那个少年跟踪了他,一直跟到他的家,求他教自己小偷小摸的技术,这少年好像对此非常感兴趣。”

路辉曾经因为盗窃坐过牢,高竞忽然想到。

“从那以后,萧展就开始对这少年面授机宜。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教他,但他自己承认,他很喜欢这孩子,因为那孩子好像很‘通人性’,这是他的原话,我觉得很有趣,他为什么会这么说,‘通人性’一般人们是用来形容宠物的,所以我想,他当时的确只是拿那个孩子当宠物。那个孩子经常去找他,有时候也会住在他那里,但是他说,他对那个孩子那时候还没有产生任何非分之想,直到有一天,那个孩子突然把帶他来到一口枯井边,叫他给自己拍一张照。”

枯井?高竞的脑子里闪过一张照片,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莫兰,她也正好也在看他。两人心照不宣地互相使了个眼色。

“他问那孩子,为什么偏偏要在这口井边拍照,他觉得那实在不是拍照的好地方,但是在那孩子的要求下,他还是为那个孩子拍了照。拍完后,少年对他说,这是个值得纪念的地方,这下面躺着我杀的第一个人,那是我仇人的儿子,他才5岁,我用你教我的撬锁术进了他的家,趁他父母不在的时候,把他骗到这里,用石头砸昏了他,把他扔了进去。萧展听了这故事,大为惊骇,他爬下井,想看看这孩子说的是不是真的,结果他果真在那里发现一具小孩的尸体,大概死了没多久。”

“这孩子的行径把萧展吓得不轻,他说他当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但那孩子却只是冷冰冰地告诉萧展,我生来就是个坏人,而这个小孩他是死有余辜,谁让他有个专门研制毒药的父亲,说完这句,他提醒萧展尽快帮他照片印出来,随后就走了。萧展说,在那后来的好几天,他一直惴惴不安,担心尸体被发现,但很奇怪,也许是那口枯井的确地处偏僻吧,尸体一直没有被发现。”

高竞忽然想到了那张叔叔的女儿坐在枯井边的照片。难道就是那口井吗?那口井是在乡下亲戚家屋后的一座小山上,平时那里非常冷寂,很少有人去。死去的小孩还有个那专门研制毒药的父亲?难道那是顾天?高竞心中一阵颤抖。突然产生了一种想立刻回警察局查阅相关资料的冲动。

“然后呢?”莫兰感兴趣地问道。

“萧展说,他再次碰见那位少年是在两个星期后了,他说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这个少年的。他觉得自己身不由己地被这少年身上的那股邪恶力量所吸引,他开始产生了想轻薄那孩子的念头,他开始想念他,并总是想见到他,而那个孩子似乎对他也并不反感。那件事后,他们的关系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为亲密了,他们经常在一起。萧展说,那孩子很喜欢玩刺激的射击游戏,玩法还很多,他提到的一种叫做猎人游戏的我印象比较深。怎么玩呢?他们傍晚进入公园,等到夜深人静后,就由一个人当猎物,另一个当猎人,猎人朝猎物射击,如果猎物被射中,就表示猎人赢了,他们经常互换角色,玩得很开心,当然也时不时会有人受伤,但听得出来,萧展和那少年对此都不在意,他们两个乐在其中。顺便说一句,他们玩的射击方式,就是射箭,如果你不提,我都忘了这个细节了,也许是时间过得太久了吧。”余男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