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我的艳遇及奇遇 第4节

这样的时机说到就到。

翻过八月,有朋自北方来,带着满怀疲倦和病情,要去九寨沟玩。这位朋友曾经是我的恩师,现在身患绝症,陪他走这一路也许是我今生惟一能为他做的事了。走之前,我本想见她一面,却没有实现,那天她似乎不在城里,在哪里她似乎也不想告诉我。

一路上,我都悄悄地在给她物色礼品,最后在松蕃县,我选中了一块当地出土的璞玉,虽然价格偏高(喊600元,400元成交),但东西着实不差,颇有说头,看上去白里飘红的,切面呈手掌形状,捏在手里凉凉爽爽的,手感极好。

有了这块玉,也有了泄露一下私情的念头和机会。朋友听罢,怪我此行未将她带出来。

“哈哈,我是多好的幌子,你怎么不好好利用一下?给你提供这个机会,也算是我临死之前物尽其用啊。”

说是这么说,可我又怎么能这么做。利用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来做什么,除非是无耻之徒,要么是大祸临头,迫不得已的。但既然秘密已道破,不妨将心中一些疑虑诉诸朋友,看他能否指点迷津,于是便说起她胸上的黑记。“它是黑色的?”

“黑得发蓝,摸上去有点毛茸茸的。”

“每次都那样的?”

“每次都这样,一碰它她就换个人似的,变得妖冶、迷乱。”

“你问过她什么吗?”

“没有。”

“你为什么不问她?”

“这显然是她的一个怪异,我怕伤害她。”

“你不怕她伤害你?”

“她为什么要伤害我?”

“你不是常说神秘和恐惧是连在一起的。”

“她不是个神秘的人。”

“我看她已经够神秘的了,无私无怨地爱你,身上还有个秘密的性器官。套用你的话说,秘密是和秘密连在一起的,谁知道一个秘密女人到底有多少秘密?”

“你这是在告诫我不要跟这个女人来往吗?”

“我是个要死的人,我心里已经没有了恐惧,我现在可以做任何的事,不管是危险的还是邪恶的。所以,我现在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对你和任何人都没什么意义和价值的。”

朋友是个谨慎又稳重的人,在不知道自己病之前,他的生活是拘谨又笨拙的,即使现在这种拘谨和笨拙依然没有离开他。他对我跟这个女人持什么态度,我想我是听明白了的,只不过我不以为然罢了。我以为,林达确实有神秘之处,但她的神秘似乎只叫我感到好奇,并没有恐惧。

我们的旅行并不顺利,回来路上遇到了山体塌方,耽误了我们将近两天时间。回到成都后,朋友迫不及待地买了当天晚上的机票。在我送朋友赴机场的半路上,我接到林达的一个传呼,时间是晚上七点多钟,上面有这样的留言:有非常要紧事,请速回电话。号码是家里的,和以往的传呼相比,这个传呼要求回传的口气显得尤为坚决,问题是这时候我怎么可能去见她,我不可能才送走朋友马上又造一个什么理由去干什么。

这真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传呼,它逼迫我日后要对林达撒谎,因为无论如何我是不可能去见她的,所以我没给她回传呼。回传呼说什么?还不如权当不知,以后要问起来,我就说还没回来呢。我相信,谈婚外恋,类似的谎言总是少不了的,除非你有分身术,或是失忆症。

第二天我直到快中午才起床,查传呼,发现林达又呼我了两次,口气还是那么紧急。我想什么事这么急,拨去电话,电话没人接,我又呼她。和以往一样,传呼很快回来了,我抓起话筒,只感到一股陌生的气流冲进耳朵。

“你是谁?我找林达。”

“我是林达的朋友,我叫张莉。”

“林达呢?”

“她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

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要求我尽快跟她见一面。

半个小时后,我们在林达房子附近的一个报亭前相见,见面我便认出她就是和林达一起坐在草地上的那个人(有这么一张合影)。和照片上那人相比,她少了副眼镜,也许是换成隐形眼镜了。虽然没有谋过面,但我知道她和林达是好朋友,两人从中学就是同班同学,一直同到大学毕业,毕业后又一起放弃工作(西宁的),在成都一个三资企业里打工。这一切意味她们的交情决非寻常,彼此的底细也了如指掌,包括我和林达的关系,我看她似乎没比我少知道一点。我们一边往林达房子走去,一边她告诉了我很多林达过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