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3)

我想你不难看出当安迪听完汤米的故事后,为何有一点魂不守舍了,以及他为何要立刻求见典狱长。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汤米认识他已是四年前的事。当安迪在一九六三年听见这事时,布拉契也许已经快出狱了……甚至已经出狱。安迪担心的是,一方面布拉契有可能还在坐牢,另一方面,他也可能随风而逝,不见踪影。

汤米说的故事并不完全前后一致,但现实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布拉契告诉汤米,被关起来的是个名律师,而安迪却是个银行家,只不过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这两种职业混为一谈。何况别忘了,布拉契告诉汤米这件事时,距离报上刊出审判消息已经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诉汤米,他从昆丁的抽屉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审判中却说,屋内没有被窃的痕迹。在我看来,首先,如果拥有这笔钱的人已经死了,你怎么可能知道屋内到底被偷了多少东西呢?第二,说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说谎?也许他不想承认自己无缘无故就杀了两个人。第三,也许屋内确实有被窃的痕迹,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时候是很笨的,也可能当时为了不要坏了检察官的大事,他们故意把这事掩盖过去。别忘了,当时检察官正在竞选公职,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为竞选的宣传,而一件迟迟未破的盗窃杀人案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

但在这三个可能中,我觉得第二个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认识不少像布拉契这类的人,他们都有一双疯狂的眼睛,随时会扣扳机。即使他们只不过偷了个两块美金的廉价手表和九块钱零钱就被逮了,他们也会把它说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类的巨钻后逃之夭夭。

尽管稍有疑虑,但有一件事说服安迪相信汤米的故事。布拉契绝不是临时起意杀昆丁的,他称昆丁为“有钱的讨厌鬼”,他知道昆丁是个高尔夫职业选手。在那一两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个星期总会到乡村俱乐部喝酒吃饭两次,而且安迪发现太太出轨后,也经常独自在那儿喝闷酒。乡村俱乐部有个停靠小艇的码头,一九四七年有一阵子,那儿有个兼差的员工还蛮符合汤米对布拉契的描述。那个人长得很高大,头几乎全秃了,有一对深陷的绿眼睛。他瞪着你的时候,仿佛在打量你一般,会令你浑身不舒服。他没有在那里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辞职,就是负责管理码头的人开除了他。但是你不会轻易忘记像他那种人,他太显眼了。

于是安迪在一个凄风苦雨的日子去见诺顿,那天云层很低,灰蒙蒙的墙上是灰蒙蒙的天。那天也是开始融雪的日子,监狱外田野间露出了无生气的草地。

典狱长在行政大楼有间相当宽敞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连着副典狱长的办公室,那天副典狱长出去了,不过我有个亲信刚好在那儿,他真正的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他柴士特。柴士特负责浇花和给地板打蜡,我想那天有很多植物一定都渴死了,而且只有钥匙孔打了蜡,因为他只顾竖起他的脏耳朵从钥匙孔偷听事情经过。

他听到典狱长的门打开后又关上,然后听到典狱长说:“早安,杜佛尼,有什么事吗?”

“典狱长,”安迪说,老柴士特后来告诉我们,他几乎听不出是安迪的声音,因为变得太多了。“典狱长……有件事发生了……我……那真的是……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

“那你何不从头说起呢?”典狱长说,大概用他“我们打开《圣经》第二十三诗篇一起读吧”的声音:“这样会容易多了。”

于是安迪开始从头说起。他先说明自己入狱的前因后果,然后再把汤米的话重复一遍。他也说出了汤米的名字,不过从后来事情的发展看来,这是不智之举,但当时他又别无他法,如果没有人证,别人怎么可能相信你说的呢?

当他说完后,诺顿不发一语。我可以想象他的表情: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头快撞到墙上挂着的州长李德的照片,两手合十,指尖抵着下巴,嘴唇噘着,从眉毛以上直到额顶全是皱纹,那个三十年纪念襟章闪闪发亮。

“嗯,”他最后说,“这是我听过的最该死的故事。但告诉你最令我吃惊的是什么吧,杜佛尼。”

“先生,是什么?”

“那就是你居然会相信这个故事。”

“先生,我不懂你是什么意思?”柴士特告诉我们,十三年前那个在屋顶上毫无惧色地对抗哈力的安迪·杜佛尼,此时竟然语无伦次起来。

诺顿说:“依我看来,很明显那个年轻的汤米对你印象太好了,他听过你的故事,很自然的就很想……为了鼓舞你的心情,比方说,这是很自然的。他太年轻了,也不算聪明,他根本不知道这么说了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我现在建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