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六个电话(1985)(第7/31页)

存钱的时候可没料到它的用处。日积月累的。如今成了逃难钱。

“太可怕了,”他嘟哝着,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他抬起头,目光茫然地向窗外的沙滩上望去。沙滩上已经空无一人了。冲浪的孩子们走了。那对情侣也走了。

他把保险箱的门关上,然后又把那张照片转到原位。猛然间他想起了斯坦利·尤利斯。那时一些大孩子们都这么叫他:“嗨!牛里屎!

他妈的杀死耶稣的家伙!又要去找你的狐朋狗友了?“

尤利斯到底在哪儿呢?他多久没想起过尤利斯了?理奇还记得自己是在1960年的夏天从德里镇搬走的。他又想起他的那些可怜的小伙伴们,一群天生的失败者。他们的脸孔消逝得多么快!他都快记不起来了。

那时他们天天在班伦低地玩耍,还在那里修了一个俱乐部。他们说自己是丛林探险家,抗击日军的海岸警卫队;还说自己是筑坝者。

牛仔、丛林世界中的外星人。但是,他们真正干的事情是躲藏。东躲西藏是怕让那些大孩子们抓住。他们成天让亨利·鲍尔斯,贝尔茨·哈金斯,维克多·克里斯一伙人追得四处逃窜。他们是一群可怜虫——长着犹太人大鼻子的斯坦利·尤利斯,说话给巴的比尔。邓邦,身上总是伤痕累累、衣袖里老爱藏着烟卷的贝弗莉。马什,肥胖臃肿的班恩。汉斯科,当然还有他自己——那个戴着宽边眼镜,学习成绩优异,伶牙例齿的理奇·多杰。用一个什么词来形容他们呢——无能。

一切都回来了。怎么回来的呢?他站在那里,不停地战栗。战栗并不是因为那些他不能记起的伙伴。而是其他的东西。他多年没有想过的东西。

血淋淋的东西。

黑暗。吞没一切的黑暗。

在内伯特大街上的那栋房子里,比尔在大声叫骂:“你杀、杀死了我弟弟,该、该、该死的!”

他还记得吗?忘不掉。不管怎样,还是忘不掉。

垃圾场的臭气,屎臭,还有其他的难闻气味。更糟的是一种野兽的气味,它的恶臭。它就潜伏在德里地下的某个地方。

理奇想起了乔治——可是他已经忍不住想吐了。他朝洗手间跑去,绊在了椅子上,几乎摔倒……他猛地扑倒在马桶上,吐得翻江倒海。

他突然仿佛又见到了乔治。邓邦。1957年的秋天,就在一场洪水过后,乔治被谋杀了,他的一只手臂不见了。理奇曾经成功地忘记了这一切。可是现在它们又回来了。实际上,它们有时会回来的。

呕吐过去了。理奇闭着眼去冲马桶。他的晚餐都冲进了下水道。

进入了可怕、黑暗的下水道。

他把头靠在马桶上,哭了起来。这是自从他母亲在1975年死后的第一次。

40分钟之后,感觉心情好了一些,他把手提箱扔进了汽车行李箱里,然后把汽车从车库里开了出来。看着自己的熟悉的住所,看着那金色的海滩,那灯光掩映下绿色的海水,他的心沉了下来。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也看不到这一切了。他只是行尸走肉。

“回家吧,”理奇·多杰低声对自己讲,“回家。上帝会帮我的。回家吧。”

他挂上了档。车子冲了出去。

安稳的生活是多么容易被打破!生活总是这样,才渡过难关,又得经受考验。就是这个样子。前方的路途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3

班恩·汉斯科。

如果你想在1985年5月28日那天晚上,找到《时代》周刊上称赞的那位“可能是美国最有前途的建筑师”,你就得驱车到斯维德和姆。沿着一条中央大道,穿过那个颇为繁荣的小城的商业区,再向前走出去,最后就到达了一个名叫“红轮子”的路边小酒馆。酒馆前面不太干净的停车场上,停着一辆1968年的卡迪拉克。车的前方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班恩的爱车”。走进酒馆,你就能看到你要找的那个人——身材瘦长,饱经风霜。

他上身穿一件条纹衬衣,下身是一条发白的牛仔裤,脚踏一双旧的工程靴。他今年已经38岁了,但是他看上去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10岁——只是在他的眼角有一些不易觉察的鱼尾纹。

“您好!汉斯科先生。”酒馆的老板李瑞奇一边打着招呼,一边把一张餐巾纸放在了班恩的面前。李瑞奇有点惊讶,他从没见过班恩·汉斯科在这个时候光顾他的小店。以前班恩来的时候总是在周末。

周五来的时候他喝两杯啤酒;周六晚上就喝四五杯。在离去的时候,他总是在啤酒杯的下面压上5美元的小费。酒馆老板李瑞奇特别喜欢这位老主顾——不仅仅因为每周都能从他那里得到10美元小费,而是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值得。在一个这样的三流酒馆里,顾客们的谈话多是庸俗不堪;但是班恩·汉斯科先生气度不凡,谈吐高雅,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