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3页)

“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一位胖胖的妇人从高速公路另一边追过来问爱丽丝。这时他们已经离开大桥走了五分钟。汤姆说再走十五分钟就是塞勒姆街出口,从那里出去再过四条马路就到他家了。他说他的猫看见他肯定会异常高兴,说得爱丽丝的脸上浮起淡淡的一笑。克雷想,微微一笑总好过什么也没有。

这时,爱丽丝带着一种不自觉的不信任感看着那个胖妇人,她刚从静默的人群和男人女人组成的队伍中冲了出来。那群人跟鬼影没有什么区别,真的,有些拎着箱子,有些提着购物袋或者背着背包。他们越过了神秘河,朝北面的一号公路走去,远离南面那熊熊的大火,也十分小心地躲着里维尔腾起的新的大火,朝东北方向去了。

那胖妇人也饶有兴致地看着爱丽丝。她那花白的头发明显是在发廊里做过精致的小卷,戴着一副猫儿眼的眼镜,穿着克雷母亲称为“猫皮外套”的衣服。她一手提着一个购物袋,另一只手拿着一本书。看上去她一点也不危险。她肯定不是那些手机疯子——自从他们带着食物离开亚特兰大大街旅馆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那种疯子了——但克雷觉得自己还是有点不安。这位女士过来和他们攀谈,仿佛是参加一场茶话会,而不是逃离一个燃烧的城市,这有点不合常理。但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又是正常的呢?他可能有点放松警惕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汤姆好像也是。他也正看着那眼神扑朔迷离,又如母亲般和蔼的胖妇人。

正当克雷认为这女孩根本不会开口的时候,爱丽丝终于回答了:“爱丽丝,有什么事吗?”她听上去就像一个怯生生的小女孩,很害怕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回答某个恶作剧一般让她受不了的问题。“我叫爱丽丝·马克斯韦尔,有什么事吗?”

“爱丽丝,”那个胖妇人重复了一遍,像母亲一样抿着嘴唇笑,如同她脸上的兴致一样让人觉得甜蜜。这样的笑容没理由让克雷已经绷紧的神经更加紧张,可是事实恰恰相反。“多么可爱的名字啊。意思是‘上帝庇护的孩子’。”

“实际上,夫人,那名字的意思是‘王室成员’或者‘王室血统’,”汤姆说。“那么现在我们可以继续上路吗?这女孩今天刚刚失去母亲,而且——”

“我们每个人今天都失去了亲友,不是吗,爱丽丝?”胖妇人看都没看汤姆一眼。她跟着爱丽丝的脚步,头上那发廊里做出的小卷跟着步子跳跃着。爱丽丝看着她,有点不安也有点着迷。他们周围的人要么踱着慢步,有时候赶几步,基本上是拖着步子向前走,头低垂着,眼睛看着地面,在这古怪的黑夜里像极了幽灵。除了几个婴儿、几名幼童和爱丽丝,克雷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年轻人。没有年轻人的原因恐怕是大多数年轻人都有手机,就像前面富豪乐冰淇淋车旁的金发小仙子。还有他儿子,约翰尼的红色手机是Nextel牌,铃声来自于动画片《妖怪俱乐部》,现在他可能在一位有孩子的女老师的陪伴下,或者可能——别想了。把那只上蹿下跳的老鼠从你脑袋里放出去。那老鼠什么都不会做,只会乱跑乱咬然后追着自己的尾巴团团转。

这时,那胖妇人不停地点头,发卷也跟着跳动。“是啊,我们都失去了亲友,因为这是苦难考验的时候。《圣经》里都写了,就在《启示录》里。”她扬起了手里一直拿着的书,那就是《圣经》。这下克雷觉得他看清楚了那妇人戴着的猫儿眼眼镜后面两眼放光,那不是和善的光芒,那是疯狂的征兆。

“哦,是的,每个人都脱离苦海,”汤姆说。在他的声音里克雷能感觉到厌恶(他大概是厌恶他自己让那妇人过来搭话)和沮丧的情绪。

当然那胖妇人并不理睬;她一直盯着爱丽丝,谁敢把她拉开呢?就算这里有警察,他们已经忙得团团转了。这里只有那些受惊吓过度踯躅而行的难民,他们才不会管这个手持《圣经》、烫着头发、上了年纪的疯癫妇人。

“那瓶里盛满的是癫狂,倾注进邪恶者的脑中,那罪恶之城燃起了熊熊火焰,涤净一切的火把就在耶—和—华的手里!”那胖妇人叫喊着。她的嘴唇涂着鲜红的唇膏,牙齿排列得太整齐,看上去像老式假牙。“现在你看那些不知悔改者四处逃窜,是啊,就是如此,如同蛆虫逃离那爆裂的肚皮——”

爱丽丝用手捂住耳朵。“叫她停下!”她大喊着,身边那些城市原居民们仍旧如鬼魅般列队前行,只有几个人投过来沉闷而呆滞的目光,很快又收回视线,投入到沉沉的黑暗之中,再前方就是新罕布什尔州。

那胖妇人又开始起劲了,她高举《圣经》,两眼炯炯放光,发廊里做好的发卷上下左右摇晃着。“把你的手放开,孩子,聆听上帝的箴言,不要让那些男人将你带入歧途,在通往地狱的大道上行那污秽之事!‘我见那星辰在空中闪耀,名唤作茵陈。那些随它而去的都步入魔鬼的后尘,那些步入魔鬼后尘的都在踏入炼狱的熔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