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碎尸疑云 第四章(第2/2页)

“对,你说得太对了,我就是风景区建好了之后才知道有那么个地方的。家里人也好像是听说碎尸案后,才知道有那么座山。”康小北插上一句。

“再有是关于‘1·18’碎尸案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问题。”韩印接着说,“第一个可以排除汽车。如果凶手有车,就不必分多处抛尸,他可以一次性将尸体残骸全部扔在虎王山,既省事又隐蔽;而摩托车就如你刚刚所说,半夜三更,又是大雪天,凶手提着包骑摩托车上桥,武警即使不去盘查,也会对他印象深刻,所以他肯定不敢冒这个险;再来说自行车,这个你分析得也有道理,安全时间内,凶手很难完成当晚的整个抛尸计划。”

“啊,都不是,那会是什么?”

“你忘了,还有公交车。”

“公交车?怎么可能?”康小北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不,不完全是公交车。”韩印耐心地解释道,“山下既然有学校,那应该就通公交车,即使当年没有直达的,也会在附近有站点,剩下的路凶手可以步行,这样一个来回,我想有三小时就足够了。所以我分析,凶手是在当天傍晚,先乘公交车到虎王山抛掉头颅,返回后,由下半夜伺机抛掉其余部分。”

“至于下半夜,我认为凶手是骑自行车一次性完成抛尸的,当然他原本可能计划分多次,但那场大雪让他改变了主意。”

“首先,路程缩短一半,时间上完全行得通;再者,仔细分析几个抛尸地点之间的距离以及抛尸内容,你会发现,凶手是遵循着距离由短到长、内容由重到轻以及由难于携带到易于携带的原则,这也体现了凶手的交通工具比较原始。”

担心康小北一下子听不明白,韩印又具体解释说:“凶手在第一个抛尸地华北路,抛下的是装着肉片、最重的,也是骑车最不好携带的旅行包。接着,他又在距离华北路只有七八百米远的广城路,着急地卸下第二重、相对目标较大的双肩背包,显然也是意在减轻骑车的负担。那么前后卸下两个包后,骑车便轻松多了,所以凶手一口气骑了两公里多,才在左水路抛掉死者的衣物和内脏……”

康小北大概听懂了,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一路上韩印总在询问距离的问题,但在交通工具上还有个疑问,便打断韩印的话问道:“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摩托车倒也不能完全否定,但如果是摩托车的话,排查起来相对就容易得多,凶手应该不难找,所以我觉得最有可能的还是自行车。”韩印又继续刚才的话,“还有一点,第二次抛尸的终点并不是左水路,而是江边。我认为凶手将死者的生殖器、骨盆,以及不小心夹杂进去的一根手指,都扔进了江里,这也是我们一直没找到这些残骸的原因。好了,今天就说这些吧……”

康小北正听得入神,韩印却戛然而止,康小北显然觉得不过瘾,意犹未尽地说:“再说点儿,再说点儿吧,那‘1·4’碎尸案呢?”

“‘1·4’碎尸案,抛尸用的是汽车这点可以确定。重点应该分析的,是凶手与前案刻意保持一致的抛尸动机,这还需要深入研究才能有结论。”韩印打了个哈欠,长出一口气,“走,回去吧,我困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经韩印提醒,康小北看看表,发现的确很晚了,连忙发动车子,向招待所的方向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