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剥皮郎君 第四章(第2/5页)

刑警问胡强,他盗取的那些人体器官都去哪里了?他是怎么处理的。可一旦问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胡强就突然变得异常沉默起来,什么也不肯说,东张西望仿佛听不见一般。最后,刑警们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手段询问他。他最后才抹抹嘴角的血迹,诡黠地笑着说,那些内脏全让他给吃了。问他怎么吃的,什么时候吃的。他又再次死也不肯说了。在刑警们看来,这完全不符合逻辑,胡强曾几天连续作案,盗取的内脏不再少数,就算他当牛羊肉这么餐餐吃,也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吃得一点也不剩。并且,在胡强的住所,完全没有煮食的痕迹。据了解,他平时很少做饭,一般都是去吉野家这样的快餐店吃饭。

还有一件更难解释的事是,按胡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习惯,以及其银行账单记录,他是如何有能力拿出一笔现金支付四大洋酒店的房钱,退房还不去要回押金,更能够一次性给董麦胜五万块钱的?

不管怎样,就目前掌握的犯罪事实,已经足以给胡强定罪,其他的问题,只能留待日后慢慢再做追究。

胡强的案子算是告一段落,可我心里始终有个结没有解开。到底是什么原因,令胡强走到今天这万劫不复的一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对胡强这个人有进一步更深入的了解。

按规定,警方有责任将胡强的案子通知罪犯家属。我主动请缨,要求前往胡强的老家,当面将胡强的情况告诉他唯一的亲人,他的母亲。同时,也顺便对胡强的背景做一个全面的了解。

吴队同意了我的请求,但要求我将所了解到的材料写一份完成的报告给他,为以后刑侦部门培训新丁时,提供有价值的实案分析。

我来到辽宁锦州所辖的那个小城,见到胡强的母亲,告诉他胡强所犯下的死罪之后,胡母脸上没有半点表情,自始至终只是木然地听着,仿佛在听我讲述别人儿子的故事。等我说完了,半晌她才淡淡地用浓重的四川口音说了一句:“死了好,早死早超生!”我不知她是指那些受害人,还是指她即将被判处死刑的儿子胡强。不过,我更愿意相信,她指的是胡强。

来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他母子的关系一直不好,所以我并没有指望能从她这里得到太多有用的信息。离开胡强的家,我来到胡强曾经入读过的小学,找到当年教过他的班主任李老师了解情况。李老师大概五十岁左右,满头白发,皮肤倒挺白皙,不像一般看上去跟农民没什么不同的那些乡村教师。她自从教胡强那时开始,就是所谓“代课老师”的编外教师,至今她还仍然没有摘掉代课老师的帽子,尽管工资比以前加了很多,待遇也基本跟有编制的老师差不多了。

李老师是个和蔼可亲的人,记忆力相当好。她对自己教过的每一个学生都记忆犹新,一旦提起来她都能如数家珍般事无巨细地讲给你听。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她竟然留有一套自己制作的所有教过学生的档案!说是档案,其实就是以往学生留下的作业、课本、成绩单、逢年过节送给老师的贺卡、学习过程中做的手工活,以及一些相片合影等等。原本以为,胡强不过是她教过的一个很普通的孩子,她不会留下太多的资料。可是,等她从那堆资料里,将所有有关胡强的东西挑出来,摆在桌面上时,足足比其他人的多了两倍有余。她甚至还有一本已经发黄的日记本,里面全是她单独对胡强的记录。当时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里百感交集真不知该说什么。

李老师说的第一句话是:“他是个可怜的孩子,可惜啊!”

对一个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的罪犯做出这样颇似评价的感慨,实在让我大感意外,我更加迫切地想知道,在胡强身上,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

胡强的父亲胡大山按当时的情况来说,文化水平还不算低。可是,他读到高中就读不下去辍学了,整天跟着一班狐朋狗友,扛着猎枪往山里去打猎,照那时的讲法,就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过,据说他有一把好嗓子,歌唱得好,舞也跳得不错。那时属于文化大革命晚期,所以,但凡宣传队有活动,总是会叫上他十里八村地去表演革命节目。后来家里人见管束不住他,怕他迟早出事,便托人把他送到长白山里的一个青年站去做事。在青年站里,铺砖、盖瓦、喂猪、做饭、修路、砌墙什么都得干。在别人看来都是些又苦又累又脏的活儿,他干起来倒是乐在其中。加上青年站里的主要都是些十来岁的年轻人,他更是如鱼得水,过得也是有声有色。文化大革命结束,他后来分到当地一家军工厂当工人,专门生产午餐肉作为军需物资供应部队。街坊四邻都说那是金饭碗,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他算是拣着了。没干多少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从四川逃荒到东北来打工的刘氏,也就是胡强的母亲。两人很快结了婚,生下了胡强。后来,国家发展重点转移,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去,全国掀起一股经济浪潮。军工厂也被迫转型,将资产分拆成股份要求员工购买,让所有工人个个都成为股东,真正当家做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