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萧郎(第6/11页)
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不想去讨论,可能它会永远的沉入海底。我只是想问一下当权者:你们就没有想过,为什么民众不相信你们?到底是因为什么?
当公平和正义一次次被践踏的时候,当民众最后生存的权利都被当做草芥的时候,我们被你们强迫的推向了对立面。从小开始,我们就被教育,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可是此时此刻,践踏我们尊严的,正是我们曾经热爱的一切。
背叛,这是我们唯一的感觉。
在乐清案发生之后,官方给出了一个不能让人信服的结果,网上骂声一片。说实在的,我很希望案情真的是官方给出的那样,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因为这样,这个国度还有一丝让人活下去的希望。
但是这么一个生硬甚至武断的结论,不能让人信服,毕竟我们不能欺骗自己的理智和智商,我们无法把自己的智商放低到当权者的高度。
在美剧CSI中,所有有疑点的案子,探案人员都会以同等重量的假人和同等的案发环境来模拟现场。我想,对于温州那片经济发达地区,拿出一部分公款费用做这么一个模拟现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那么,你们就把详细的案情公布在网络上,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可以么?
问题是,你们敢么?
新闻乱谈:一场激情的杀人
大学生撞人刺死伤者律师称是激情杀人
核心提示:3月23日上午,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药家鑫当庭表示后悔,其辩护律师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律师说,药家鑫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
中新网西安3月23日电(记者冽玮)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23日上午9点45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表示后悔,其律师辩称为激情杀人。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药家鑫说自己从小就被父母寄予厚望,管束极严,每天就是学习、练琴两件事,练得不好就挨打。父亲甚至会把他关到地下室里,只有吃饭才能上楼。所以,他一度有自杀的念头。
他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记者看到,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的家属席不时有啜泣声。被害人张妙的丈夫当庭质问药家鑫:“农民就难缠吗……额头上写着‘我是农民’你就是把她撞瘫了?……我不问你要一分钱,至少还有个娃啊……孩子,才2岁,昨天看着妈妈的照片说是阿姨,问妈妈干嘛去了。”
张妙的丈夫当庭痛哭,情绪失控,哭声通过扩音器传到整个法庭,被法官提醒制止。
当法官问及是否为自己辩护时,药家鑫说自己不辩解。
……
小资料: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严正声明:以上资料来自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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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篇新闻,我真想跳脚骂娘!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故意杀人案,怎么就扯出来个激情杀人了?难道故意杀人还要分个冷静杀人?激情杀人?冷静杀人死刑?激情杀人死缓?死缓两年再花钱在牢里把人买成有期,再过两年买个功劳出狱?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什么叫做激情杀人?我问了几个现实中的律师朋友,人家说自己孤陋寡闻,没听过。我搜了一下,下面是网上的一个资料。
我国刑法中没有激情杀人或者激情犯罪的相关规定,只有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所谓激情杀人,就是故意杀人,其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严重的。对这类案件不应以是否激情杀人而量刑,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应当以是否有立功自首表现和被害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减轻从轻判处。
注意这句话:我国刑法中没有激情是杀人或者激情犯罪的相关规定!
我真的想笑!中国的法律还真是奇怪!在很多时候,他跟国际接轨的步伐很快,在很多时候,他又要讲中国国情。至于是什么时候,要看被损害利益的团体是当权者(有钱人);还是普通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