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监狱里的血案(第2/2页)

我跟他握了握手,笑道:“这次不是公干,到B市来办事,怎么也得顺道拜访一下老朋友啊。”

他把我带进办公室,锁了门,沏了茶,我把准备好的两条烟塞到他办公桌里,说:“我也不懂,就记得你一直抽这个,顺手捎了点。”

“啧。”他眉头一皱,拿出烟塞回我手里,用埋怨的语气说,“你这就不对了,把我当什么人了?有事你就说,少跟我来这套。”

我也啧了一声,再次把烟塞到抽屉里,笑笑说:“误会了,谁不知道你付大科长出了名的铁面无私?我再蠢也不会往枪口上撞。这纯粹是弟弟孝敬哥哥的,你要非得塞给我,就实在太外气了,我真没法往这儿坐了。”

付有光笑着指了指我:“你这个人呀,就是太重礼数,晚上一定得留下吃饭。”随后把茶水递给我,靠在办公椅上问,“到B市忙什么大事来了?”

“我能有什么大事?”我闻了闻茶叶,“忙来忙去,还不是为了每个月那几篇稿。”

付有光笑笑,取出一条烟,拆出一盒仔细看了看,微微点头,说:“有什么能帮上忙的,你尽管开口。我也没别的本事,给你找几个材料还是有办法的。”

我松了口气,问:“强奸被判刑的,都归几区管啊?”

“那得看严重程度。”他说,“轻的都在大数区,重的大部分都在我这儿。”

“无期的应该在你这儿吧?”我问。

“大部分都在。”他看着我说,“有身份证号么?我给你查查。”

我说:“没有,就知道名字,叫徐毅江。”

听到这个名字,付有光凝固了一秒,接着手一抖,差点把茶水洒到身上。他眉头紧皱,目光低沉,舔舔嘴唇,过了一会儿问道:“是怎么个意思?要给他的事做报道?”

我连忙摆摆手:“我都说了,不是公事。就是有个朋友托我问问,说挺长时间没有徐毅江的消息了。”

“哎,老弟。”他呲了呲牙说,“这事去年才算是平息,现在不宜再提呀。还有啊,我虽然不了解你们这一行,但事情都过去三年多了,再写还能有价值么?”

我装糊涂:“什么意思?”

他压低了声音说:“你说的这个徐毅江我知道,确实是我管的,但是他09年年初就死了。”

“死了?!”我装出吃惊的样子,“怎么死的?”

他咦了一声,说:“你真不知道?09年过年的时候,他被一个狱友拿砖头砸死了,头都让砸开花了。那时候很多记者都接到了消息,你居然不知道?”

我回想了一下说:“哦,那时候我忙着做别的专题呢。确实听说一监死了犯人,但真不知道就是徐毅江啊。你放心,别说三年了,就是过去三个月,这种事也基本没有拿来写的价值了。我问这事,真的完全出于私人目的。”

他松了口气,笑笑说:“明白,明白。那你现在也知道了,给那位朋友也能有个交待了吧。”

我用好奇的语气问:“杀他那个犯人怎么处理了?监狱内再犯罪的事,我还没有接触过呢。”

“当即就自杀了。”付有光说,“照着自己脑袋玩命地砸,砸了十好几下。脑浆流都出来了,还猛砸了好几下呢。”

我深吸了一口气,陷入沉思:人有求生的本能,任何带有主观意愿的自我伤害,都是意识行为。重伤之后,意识的作用降低,本能的控制力增强,求生欲望得到激发,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再进行自我伤害。所以,常见的自杀方法都具有不可中止性,比如跳楼、上吊、服毒,等等。具有可中止性的自杀,失败率则往往比较高,比如割腕。再说王伟的例子,他之所以把自己完全固定起来,就是害怕濒死时的求生本能会让自己挣脱,完全固定肢体,其实也是为自杀增加了不可中止性。

所以,杀徐毅江的犯人连脑浆都流出来了,还能对着自己的脑袋猛砸,要么是有严重的精神障碍,要么就是受了某种有效的干预。

我问:“那个犯人有精神病么?”

“有精神病也不会进来了。”付有光说,“他都在这儿待了七八年了,之前一直好好的。而且我听说,他生前跟徐毅江关系还挺不错的。嗨,谁知道呢,这帮犯人什么事干不出来?”

我叹了口气,问:“这个犯人叫什么?”

付有光喝了口茶,半张着嘴,思索片刻,说出一个我并不陌生的名字:

“张瑞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