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堕胎的罪与罚(2)(第2/2页)

吴国宾冷笑说:“就因为我迷倒苗凤来,你们就能确认是我杀死了金羡莲和马铃?别忘了,金羡莲遇害的当晚,我在子曰山庄过夜,和俞豪睡在同一个房间里。”

李观澜说:“这是你精心设计的不在现场的证明。当晚,俞豪已经喝得烂醉,你有足够的时间从子曰山庄赶到金羡莲家,作案后再从容返回。在我们调查俞豪时,你还为他出具了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明。你和俞豪在一起,排除了他的嫌疑,自然也就排除了你的嫌疑。所以在金羡莲案中,我们一直没有怀疑你,这是你的高明之处。你正式被列为怀疑对象是在马铃遇害以后,她是你的同事,在这两起案子里,都有你的影子,但你又都洗脱得干干净净,从逆向思维的角度来说,你不能排除嫌疑。”

吴国宾说:“那又怎样?你能证明你所说的这一切吗?这些都是你的推论,没有任何证据。金羡莲已经死了,如果没有我的口供,这个案子就会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难道你要对我屈打成招吗?没听说过鼎鼎大名的李支队用这样下作的手段。”由于激动和紧张,吴国宾的表情显得很狰狞。

李观澜说:“你在迷晕苗凤来时,车子里携带有睡袋和吸尘器,与金羡莲和马铃案现场的作案工具一致,你怎么解释?”

吴国宾狞笑着说:“金羡莲和马铃案并不是什么秘密,媒体都有报道,对案发细节报道描述得也很详细,我意图模仿作案,可是犯罪未遂,总算不上什么大罪吧?”

像吴国宾这样教育程度较高的犯罪嫌疑人,都存有侥幸心理,不到最后一刻,不会低头认罪。李观澜说:“直到现在,你还顽固不化。我们既然掌握了这么多情况,你怎么会想不到,金羡莲已经死了,她堕胎时使用的又是假名字,关于她怀孕和胎儿的细节,我们是如何了解到的呢?”

吴国宾鼻孔里哼一声说:“你不过是想诈出我的口供而已。”

李观澜凝视吴国宾的眼睛,那是一双泯灭人性的眼睛,残忍、暴虐、狡诈、冷漠、自私,拥有一双这样眼睛的人,是不可能良心发现,更不会感到丝毫愧疚的。李观澜摇摇头,说:“我们现在无法探知金羡莲堕胎时的想法,可以肯定的是她曾经考虑过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李观澜的语气很轻,这句话对吴国宾却不啻于晴天霹雳,他睁圆眼睛盯着李观澜,一脸震惊的表情。

李观澜摇摇头,说:“金羡莲在怀孕五个月时,去做过一次羊水穿刺,她一定是因为知道你家里有伯伦综合征这种遗传疾病,才在妊娠中期去做了胎儿基因测试,检验结果表明,胎儿也是并趾症患者。这个结果促使她坚定了堕胎的决心。金羡莲做羊水穿刺时使用的是真实姓名,胎儿的基因测试结果也完整地保存在医院里。这是我们能确定你是胎儿父亲的直接证据,当然,也是证实你就是金羡莲生前情夫的直接证据。我们耗费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才在市内各大医院浩如烟海的资料中找到这份证据,铁证如山,吴国宾,你是赖不掉的。”

吴国宾直到这一刻,才知道金羡莲曾瞒着他做过胎儿基因测试,她为什么最终选择打掉了那个孩子?是因为害怕俞豪发现真相?是担心孩子身有残疾,无法拥有健康快乐的人生?这一切他已无从知晓,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金羡莲在打掉孩子之前,一定经历过痛苦的纠结和煎熬。自己用那么残忍的手段杀死金羡莲,究竟做对了吗?

吴国宾汗如雨下,虚脱般地蜷缩在座椅里,嘴唇颤抖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吴国宾认罪伏法,证据确凿,两个月后,被处以极刑。

可是——杀人者偿命,屈死者申冤,各得其所,但那些未见天日就已横死的胎儿又应该向谁去索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