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苏采萱有麻烦(第2/3页)

这消息有些出乎李观澜意料,他追问一句:“你怎么知道的?”

张五福说:“我是主管后勤和财务的副校长,老范报销医疗费都要我签字,这些事哪能瞒过我。”

还有两个多月生命的晚期肝癌患者居然横死在公园的湖里——李观澜琢磨着,这事儿有些蹊跷。

苏采萱听到张五福所说的话,看了看眼前的这具尸体,巨瘦,高耸的颧骨,尖尖的下颌,显然死前的健康状况不佳。苏采萱用力按按尸体的右腹部,虽然尸体已僵硬,却仍可以感觉到右腹部的一个坚硬突出的肿块。

苏采萱低声对李观澜说:“肝部像是真有肿块,直径在十到十五厘米之间。”

李观澜也俯下身低声说:“能确认死因吗?”

苏采萱说:“尸体后颅骨上有一道裂缝,很可能是重物打击造成的,其他部位未发现外伤。如果解剖后发现死者肺部没有积水,就基本可以确认后脑处的伤痕为致命伤。”

时值年底,正是抢劫犯罪的高发期。苏采萱的分析让李观澜联想起市内近期发生的几起抢劫案,其中一起抢劫杀人案就是受害人被劫匪用硬物击中后脑身亡,与范强生的死亡原因非常相像。难道范强生是在南湖公园里遭遇劫匪,遭击打致死,然后被弃尸在湖水里?

毕竟,对于一个退休的、患有晚期癌症的老人,被情杀、仇杀的可能性都非常小,而遭遇抢劫杀人则是一个合理的侦破思路。

死者身上没有发现钱包或证件等随身物品——如果死者在生前遭遇抢劫,自然已经被洗劫一空。

就在这时,李观澜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接起来,电话那头是局长金水气急败坏的声音:“苏采萱是不是和你们在一起?让她马上给我回来。”

李观澜不解地说:“苏采萱正在办案子,这会儿离不开,金局你有什么事找她?”

金水暴躁地喊着,刺耳的声音冲击着李观澜的耳膜:“她干的好事,那个警察跳楼了。”

李观澜被他说得直犯迷糊:“金局你别急,慢慢说,哪个警察跳楼了?”

在电话里纠缠了半晌,李观澜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半年前,曲州市下辖的云顶县出了一桩案子,当事双方是云顶县公安局和当地的一名男性农村青年。这青年名叫杨利,未婚,因在盖房子时与邻居发生纠纷,将邻居打致轻伤。哪知道他邻居的表姐夫桑利华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做事,且官居副大队长。桑利华为给亲戚出气,带领刑警李长城以故意伤人的名义将杨利抓到县公安局,在聆讯室里对他大打出手。

桑利华打人是家常便饭,没料到杨利看上去虽身高体壮,却经不住打,桑利华和李长城才使出七成功夫,杨利就口吐白沫,失去知觉,身上渐渐发冷,半个小时后,彻底停止呼吸。

桑利华和李长城在大打出手前已将聆讯室里的摄像头关闭,现场也没有第四个人在,当时的真相只能靠他们的两张嘴来解说,自然说什么就是什么。

唯一的证据是杨利身上的伤势。不过桑、李二人此前也作过充分准备,在打人前把一本厚厚的电话簿垫在杨利身上,然后用铁锤连续击打电话簿,使得杨利受伤虽重,体表却没“见红”。两人在事发后买通县城的法医,出具了杨利因心脏病突发猝死的证明。

杨利的父母年事已高,既无文化,也无权势,虽然伤心儿子之死,但面对这样一个设计严密,信息又严重不对称的骗局,只能在极度哀痛中无奈地接受了县公安局得出的结论。

但俗话说得好,“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任你翻手云覆手雨,谎言终有被揭穿的一天。杨利的堂姐杨洁是偏远贫瘠的小村庄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松江晚报》做法制记者。在得知杨利的悲惨境遇后,她认为云顶县公安局作为当事的一方,却自己充任仲裁者,得出的结论一定有失公允。杨洁代表杨利父母,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诉,要求上级机关对杨利的尸体重新进行检验。

松江省公安厅将二次尸检工作委托给苏采萱。

苏采萱在对杨利的尸体解剖后发现,死者的右肾和脾脏均有多处破裂,右肾且有贯通伤,可确认是外力殴打所致。此外,死者腹腔内有积液,腰椎神经有严重损伤,而心肌无肥大或萎缩迹象。苏采萱做出的结论是,杨利无心脏病史,尸体的心脏亦无发病症状,致死原因为外力打击造成肾破裂、内出血,肾脏在短时间内急剧衰竭,导致杨利猝死。

苏采萱的结论为检察机关所接受。两个月后,云顶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出依法起诉刑警桑利华和李长城。但由于两名刑警在县城里的势力很大,此案迟迟得不到审理,而两名刑警也依然照常上班,行使职权。在杨洁的多方奔走下,终于争取到案件异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