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多行不义(第3/3页)

周祝修冷笑说:“我是医院院长,在输液瓶上留下指纹又有什么奇怪?”

李观澜说:“单单是指纹并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我们在这只输液瓶上发现了本不属于它的成分,包括少量的氧原子和氮原子。而在对许慕天的尸体进行二次检验时,发现他的体液组织里溶解的氧、氮和二氧化碳成分都超过正常的含量。市局法医苏采萱的解释是,人体内产生气泡的气体,主要是溶解在体液组织里的氮气,其次是氧和二氧化碳。来自体外的氧和二氧化碳,百分之九十九在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的缓冲物质分别作化学结合,百分之一呈物理性溶解。但许慕天的尸体里相关含量达到百分之十,而且与输液瓶上的成分完全吻合。所以可以肯定,许慕天体内的气体含量来自于输液瓶,而在输液瓶上做手脚的人,就是在瓶身上留下指纹的人。”

周祝修汗如雨下,跌坐在沙发里,喃喃地说:“我不服,我要请律师为我申诉,许慕天淫人妻女,死有余辜。”

李观澜说:“你有请律师的权利,但是你目前最聪明的做法是如实交代你的所作所为,争取坦白从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