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入室杀人(第2/2页)

这几乎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女人。熟悉她的人很难相信她会成为被杀害的对象,人们更愿意猜测这是一起人室抢劫谋杀案。

但是李观澜在案发现场就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他认为这起案件有更深层的犯罪动机。

李观澜在案发的第二天早晨走进法医实验室,希望从苏采萱这里获得线索或启迪。

苏采萱告诉他说:“没有进展,现场脱落的头发是死者的。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凶器是一把厚背的剔骨刀,在市面上随处可以买到,卖肉的商贩都在用,有的人家喜欢喝骨头汤,也会买一把放在家里。”

李观澜说:“死者身中十七刀,昭示着这绝不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你认为凶手的杀人手段透露出什么信息?”

苏采萱说:“目的很明显,就是必须要置被害人于死地,好像是有深仇大恨一样。而且这个人应该是朱月的熟人,或者编造了一个非常可信的理由,才能敲门入室。”

李观澜说:“这是让我感觉最奇怪的地方。在对死者的邻居、同事和亲戚的走访中,死者朱月在生前没有任何仇家,也没有情杀的迹象。目前唯一值得期待的是等她的丈夫孟家卫从云南回来,希望他可以给我们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苏采萱说:“我们日常所经历的凶杀案件,无非是情杀、仇杀和谋财害命,凶手在现场未留下可以用来鉴定身份的痕迹,如果不能确定杀人动机,案件就无从着手。”

李观澜说:“症结就在这里,从案发到现在,我们惯常的办案思路都遇到阻滞,现状是无目击者、无凶手痕迹、无动机。”

苏采萱说:“所以你希望从尸体检验方面寻求出细微的线索,不过我暂时也没有更有价值的信息,仅能从凶手出手的凶狠程度判断——这是留在现场的唯一心理痕迹,昭示着凶手一定要杀死朱月,这是他作案的唯一目的,我甚至怀疑作案人是个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