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邓恩 事发当日(第3/3页)

尼克总是笑我列了一张张没完没了的清单(他说“你就永远不肯让自己心满意足,有些憾事,结果永远也无法享受当下”),但现在谁是赢家呢?赢家当然是我,因为我那张名叫“尼克•邓恩下地狱”的超级清单精确无比,堪称有史以来最一点儿不漏、最吹毛求疵的清单。我的清单中有这么一条:撰写从2005年到2012年的日记。那可是整整七年的日记哪,倒是用不着每天都记,但至少每个月要记两次,你知道做到这一点需要多少自控力吗?“酷妞”艾米做得到这一点吗?那可要研究每个星期的时事,彻查当时的日常规划以确保不漏掉重要事项,然后要构想日记里的那个艾米对每件事会有什么反应。记这本日记在大多数时候还是挺有趣的,我会等到尼克离家去“酒吧”或去见小情人的时候再动手,他的那个情妇不是手里一直在发短信,就是嘴里一直嚼着口香糖,为人寡淡无味,涂着指甲油,穿着屁股上印有商标的运动裤(其实她并不一定恰好是这副模样,不过她也有可能是这副模样),那时我就会给自己倒些咖啡或开一瓶酒,从我那三十二支笔中挑出一支来,开始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

每逢写上了日记,我对尼克的恨就会少上几分,这是真的,只要染上几分“酷妞”的气质就行。有时尼克回到家中,身上会有一股难闻的啤酒味,要不然就透出一股消毒剂的味道,他在和情妇厮混之后常把消毒剂抹在身上(不过这一招从来都不能彻底地去掉骚味,那女人的骚味一定大得不得了),那时他会面带微笑内疚地望着我,变得亲切可人且十分听话,而我几乎冒出了一个念头:我撑不下去了。但随后我就会想象尼克和她在一起的景象,她穿着玲珑的丁字裤,扮出一副“酷妞”的模样,装作喜欢“吹箫”和足球,还喜欢喝得烂醉,好让尼克糟践她。那时我便会想:“我居然嫁给了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傻瓜,我嫁的男人只知道找‘酷妞’,当厌倦了和他在一起的蠢娘们儿,他就会去找另一个扮成‘酷妞’的佳人,那他这辈子就不需要挑任何重担了。”

于是我的决心又再次坚定起来。

日记总共有一百五十二篇,从头到尾都没有偏离日记里那位艾米的腔调。我写得非常小心,确保日记里的那位艾米要向警察倾吐,如果这些日记里有一部分被公开了的话,她还要向公众倾吐。读到这本日记的人们必须要有一种读到哥特式悲剧一样的感觉:那是个心眼多好的女人哪,她还有整整一生的锦绣年华(总之就是人们用来评价已逝香魂的那些字眼),结果挑错了丈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没有办法不爱我——说错了,人们没有办法不爱她。

当然了,我的父母会为我担心,但他们把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抛弃了我,我为什么还要替他们难过?他们从来没有充分意识到正是我的存在为他们赚来了钞票,而他们应该为此付我版税。等到榨干了我的钱,尽管我的父母口口声声坚持“男女平等”,却还是任由尼克把我一路带到了密苏里州,就好像我是一个仆从或一个邮购新娘,要不然就是一项易了手的产权。他们还给了我一只该死的布谷鸟钟,好让我记住他们——“感谢这三十六年来的关照!”他们要是认为我已经死了,那也纯属活该,因为我的父母也把我推到了这个境地:没有钱、没有家、没有朋友,因此他们活该受这份苦。如果你们在我活着的时候不能照顾我,那就等于夺取了我的生命,就像尼克一样,他一点儿一点儿、一步一步地摧毁和拒绝了真实的我,说什么“你太严肃了,艾米”,“你这个人绷得太紧了,艾米”,“你想得太多了,你脑子动得太多了,你已经了无生趣了,你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艾米”,“你让我感觉很糟糕,艾米”。我在一味地付出,他则在不断地攫取,他夺走了我的独立、我的骄傲和我的自尊,把我彻底榨干了。

他居然为了那个小贱货抛弃了我。尼克扼杀了我的灵魂,而这堪称一项重罪,至少在我看来,那彻头彻尾就是一项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