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邓恩 事发当日(第3/5页)

“那是一家爱尔兰酒吧,不过在一个爱尔兰气质不太重的地方。”艾米说。

我一边咬着嘴唇端起肩膀一边审视着起居室,仿佛答案会凭空冒出来,她又等了好一会儿。

“当时我们在雨中迷了路嘛。”她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恳求,但只怕马上就要恼火起来了。

我耸了耸肩。

“是‘麦克曼’酒吧呀,尼克。记得吗,当时我们在唐人街找那家点心餐馆,却遇上一场雨迷了路,餐馆本该在孔子雕像旁边,结果那地方有两座孔子雕像,我们浑身都淋得精湿,就随便找了一家爱尔兰酒吧咕嘟咕嘟喝了些威士忌,你一把搂着我吻我,那个吻……”

“没错!你应该把孔子加进提示嘛,那样我就猜得到了。”

“孔子雕像不是问题的关键,酒吧才是关键,在酒吧共度的那一刻才是关键,我觉得那一刻挺特别的。”她把最后几个字说得十分娇憨,我一度为这种口吻着迷。

“是挺特别。”我把她拉进怀中吻了吻,“我要在‘麦克曼’酒吧再度上演那一吻当作周年纪念日的特别节目,我们再去故地重游一次吧。”

“麦克曼”酒吧的酒保是个长着胡须的家伙,他一看到我们进门就咧嘴露出了笑容,为我们两人倒上了威士忌,又把下一条提示送了过来。

当我心中凄凄惨惨,
只有一个地方能让我重展笑颜。

结果那个地方是中央公园里的“爱丽丝梦游仙境”雕像,艾米曾经告诉过我(她告诉过我,她敢肯定自己告诉过我许多次):在孩提时代,那座雕像曾经让她重展笑颜。我压根儿不记得我们谈过这些话题,这一句可不是假话,我确实想不起来其中的只言片语。我有点儿注意力缺失的毛病,我的妻子又有点儿让人眼花缭乱——在这里我用的是“眼花缭乱”的本意,也就是说她让我无法看个分明,尤其当她处在明亮的光线之下。在她身旁听她说话就已经足够,她究竟说些什么并不十分重要。当然,我理应留心她的话,但事实并非如此。

等到忙完一天开始交换礼物的时候(我们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按传统互送了纸质礼品),艾米已经不再答理我了。

“我爱你,艾米,你知道我爱你。”我边说边紧跟着艾米从一个又一个游客中间穿进穿出,这些游客一个个张着嘴待在人行道上,对我们两个人浑然不觉。艾米从中央公园的人群中闪身而过,游鱼一般绕过了眼神凌厉的慢跑者、细腿伶仃的溜冰者、跪在地上的父母、像醉鬼一样乱窜的学步孩童,一直跑在我的前方,抿着嘴急匆匆地向前奔。我千方百计想要追上她,抓住她的胳膊,最后她终于停下了脚步。我拼命澄清自己,她却摆出了一副冰块脸,那神情仿佛一根冷冰冰的手指一般摁熄了我的怒火。“艾米,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必须把你做过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记得分毫不差,借此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爱我们两人在一起的生活嘛。”

这时一名小丑在附近用气球吹出了一只动物,一个男人买了一枝玫瑰,一个小孩舔了舔蛋筒冰激凌,我与艾米之间诞生了一条真正的传统——这条传统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艾米总是爱得太用力,我则永远永远抵不上她付出的心意。结婚周年快乐,浑蛋。

“我猜的话,五周年纪念啊,这回可真要气炸了。”玛戈接口道,“我希望你准备的礼物确实棒得不得了。”

“还没准备呢。”

“嗯,五周年是什么婚来着?纸婚吗?”

“第一年才是纸婚。”我说道。玩完结婚一周年那场异常痛苦的寻宝游戏以后,艾米送给我一沓豪华的信笺,信笺顶端按我的首字母缩写压印着一排凸字,纸质莹润如凝脂,我简直以为它会打湿我的手指。而我则一心想着公园、野餐和夏季的阵阵暖风,于是送给妻子一只从廉价店买来的鲜红色风筝作为回礼。我们两个人都不喜欢自己收到的礼物,对方的礼物倒是让我们情有独钟,整个儿是欧•亨利小说颠倒过来的版本。

“银婚吧。”玛戈猜道,“还是铜婚?象牙婚?帮帮忙吧。”

“是木婚。”我说,“木头质地可实在找不出什么浪漫的礼物。”

在酒吧的另一头,苏把一份叠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一只空杯子和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搁在吧台上起身离开,我们交换了一个沉默的微笑。

“我有主意了,”玛戈说,“回家跟她在床上大干一场,然后一边用你的小兄弟抽她一边大声喊,“木婚是吧,那就给你个小兄弟,让你尝尝干柴烈火的滋味,骚货!”

我们齐齐放声大笑,两张脸孔上都泛起了红晕,恰好浮在同样的位置。玛戈很喜欢动不动跟我开些荤玩笑,仿佛时不时扔过来一个手榴弹,并不顾忌兄妹之间的规矩。正因为这个缘故,高中时曾有流言声称我和玛戈私底下上过床——活生生是一场孪生兄妹的乱伦之恋。谁让我们两个人如胶似漆呢:我们有别人听不懂的私密笑话,我们避开众人躲在派对的一角窃窃私语。我敢肯定自己无须辩白,但你又不是玛戈,弄不好你还真的会错意,因此我还是多说一句吧:我和妹妹从来没有上过床,也从来没有动过这种邪念,我们只是真的很喜欢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