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邓恩 事发当日(第2/4页)

后来有一天,电话铃响了,来电人是我的孪生妹妹玛戈。玛戈一年前在纽约丢了工作,随即搬回了家乡,这个姑娘不管什么事都抢先我一步,就算撞上霉运也不例外。当时玛戈从密苏里州北迦太基我父母家的房子里打来电话(我与玛戈就在那所房子里长大成人),听着她的声音,我的眼前不由得浮现出她十岁时的一幕:一头黑发的玛戈穿着连体短裤坐在祖父母屋后的码头上,耷拉着身子,在水中晃着两条纤细的腿,目不转睛地望着河水流过自己雪白的脚,显得格外冷静沉着。

在电话里,玛戈的声音十分温暖,带来的消息却令人寒心。她告诉我,我们那位不服输的妈妈快要撑不住了。爸爸正一步步迈向生命的尽头,他那副坏心眼和硬心肠都已经不再好使,不过看上去妈妈倒会比他先行一步——后来过了大约半年,也有可能是一年,她果真先父亲一步离开了人世。但当初接到电话时,我当场就可以断定玛戈单独去见过医生,还用她那歪歪扭扭的字勤恳地记着笔记,眼泪汪汪地想要读懂自己写下的日期和药剂。

“嗯,见鬼,我压根儿不知道这写的是个什么玩意儿,是个九吗?这个数字有意义吗?”玛戈念叨着,我却插嘴打断了她。妹妹适时向我展示了照料父母的重任,我感动得差点儿儿哭出了声。

“我会回来,玛戈,我们会搬回家,这副担子不应该让你一个人来挑。”

她压根儿不相信我的话,我能听到她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

“我是说真的,玛戈,为什么不回密苏里呢? 反正我在这里无牵无挂。”

玛戈长长地呼了一口气,“那艾米怎么办?”

我确实没有把这一点考虑周全,我只是简单地认为自己可以带着艾米离开她那住在纽约的父母,把我那一身纽约气息的妻子,她的纽约品位还有她那身为纽约人的自豪一股脑儿搬到密苏里州一个临河的小镇里,就此把激动人心、光怪陆离的曼哈顿抛在脑后,然后一切都会一帆风顺。

当时我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多么蠢、多么盲目乐观,没错,“……简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风”,我也还不明白这种想法会招来多大一场祸。

“艾米那边没问题,艾米嘛……”我本来应该接口说“艾米挺爱妈妈”,但我没法对玛戈声称艾米挺爱我们的母亲,因为尽管已经过了许多年,艾米跟我们的母亲却一点儿也不熟络。她们只碰过几次面,每次都紧接着会有一番折磨,在会面之后连着好几天,艾米都会寻思她和母亲的只言片语,“当时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呀……”从艾米的话听来,我妈妈仿佛一个来自不毛之地的老农妇,一心想用满怀牦牛肉和小零碎强行跟艾米交换一些东西,可艾米却不乐意把那些东西拿出手。

艾米懒得去了解我的家人,也不愿意了解我的故乡,可惜不知怎的,我竟然还是觉得搬回密苏里州是个不错的主意。

在这个清晨,呼出的气息已经烘暖了枕头,我不由转了念:今天可不该用来后悔,而是该用来行动。楼下传来了一阵久违的声音,看来艾米正在做早餐。厨房里响起开关木质橱柜的“咣咣”声、碰响锡罐和玻璃罐的“叮当”声,还有摆放铁锅的“哐啷”声,那支锅碗瓢盆交响曲热热闹闹地响了一会儿,渐渐变成收场的乐章——那是蛋糕烤盘落到了地上,“砰”的一声撞上了墙。艾米正在做一顿令人难忘的早餐呢,也许是可丽饼,因为可丽饼挺特别,而今天艾米想必会做些特别的东西。

今天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

我光着脚走到楼梯口,聆听着四周的动静,一边寻思着是否下楼找艾米,一边把脚趾伸进地毯——整间屋铺满了长毛绒地毯,艾米对它简直恨得咬牙。此刻我正在犹豫,厨房里的艾米却一无所知,她哼着一首忧郁的曲子,听上去有点耳熟。我竭力想要认出那首歌,那是首民谣呢,还是首摇篮曲呢?突然之间,我悟出那是《陆军野战医院》[1]的主题曲《自杀并不痛苦》,随后迈步下了楼。

我在门口徘徊,凝望着我的太太。今天艾米把一头金黄色的秀发梳了起来,一束马尾好似一根跳绳般开心地晃来晃去,她正心烦意乱地吮着一根挨了烫的指尖,嘴里还哼着歌。艾米并没有唱歌词,因为她总是把歌词弄错。我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电台正在热播“创世纪乐团” [2]的一首歌,里面有句歌词叫作“她仿佛在无形中触动人心”,结果艾米低声唱道“她接过我的帽子,把它搁在架子的顶层”。当我问她那些歌词跟原唱有哪一点儿沾边时,她却告诉我,她总觉得歌里的女人真心爱着那名男子,因为她把他的帽子搁在了架子的顶层。当时我就知道自己喜欢她,我真心真意地喜欢这个对什么事都有着一套说法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