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

第二天,整整一上午,围绕法律问题,出现了庭审以来的第一次激烈争执。尼可说他们在警局的证物室花了六个小时,把证物搜遍了,还是找不到那只玻璃杯。我们双方都准备好了书面的报告,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指纹鉴定到底还能不能作为证据呈堂。肯普是昨天晚上十二点多开始写我们的报告的。莫尔托写报告的时间大概更晚,因为尼可说他们在证物室找那只玻璃杯一直找到凌晨一点,大家都争得面红耳赤。拉伦回到法官室,认真看了两份报告,又回来听双方的口头争辩。一开始,本来应该只是尼可和斯特恩发言,结果他们都时不时地让副手帮忙,没过多久,就变成了四个律师都在说话。拉伦时不时会打断一下,问一些假设性的问题,有时候甚至会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庭上吵成了一锅粥。斯特恩拿出了开庭以来最猛烈的势头,也许是他终于嗅到了一丝胜利机遇的味道,也许是由于昨天的不利形势,让他感到绝望,决定要孤注一掷。他一再强调,要我们接受这样的一份报告,是极其不公平的。尼可和莫尔托则一再宣称,证物从搜集到化验的整个过程都无懈可击。无论这只杯子是否找到,格里尔、利普兰泽和化验室主任莫瑞·迪克曼的证词都应该是有效的。他们的证词合在一起,就可以证明,那个指纹确实是在谋杀案发生的第二天从玻璃杯上提取并确认的。

他们之间的唇枪舌剑没完没了,我发现自己的情绪也时而跌落谷底,时而斗志高昂。很明显,法官还无法作出决定。在审判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无论法官作出怎样的决定,都不会超越法律的边界,任何一方的说法都有依据、有道理。拉伦批评尼可和莫尔托在处理证物粗心大意的时候,我觉得,他大概会宣布指纹报告无效。但他们又坦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暗示不应该由于警方的失误而撤销一个如此重要的证据。最后,他们终于说动了拉伦,拉伦作出了不利于我们的决定。

“我允许你把指纹报告作为证物呈堂。”法官说,这个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然后,他又解释他作出这个决定的原因,让法庭记录员记录下来,这样,如果最后我们还要上诉的话,上诉庭就可以对他的这一决定进行审核了。

“我得说明,我并不愿意这么做,但我知道,这个报告对本案非常重要。这个意外的事件,加上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生的一些情况。”法官朝莫尔托望了一眼,“让我也非常理解被告的疑虑。他们说得对,他们一直都没有机会查看这个物证,这是不公平的。检方连这个物证都拿不出来,这个证物是在警局弄丢的。我希望大家都清楚,这么多年来,警局一直在处理和保管证物方面很粗心。我必须说,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我才允许检方继续将指纹报告作为证据出示。我想,这份报告应该不是检方伪造出来的。我这样说,绝对不是出于对尼可先生和莫尔托先生的个人信任,因为,玻璃杯最后就是在莫尔托手里弄丢的。”说到这里,拉伦又阴沉地看了莫尔托一眼,“但我认为,检方把证物交给警局后,确实也失去了对证物的控制权。不过,这一切也有可能是检方在故意捣鬼,我会注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次的审判也就到此为止。这是极其严重的犯罪,我想,检方应该不会知法犯法。所以,我允许检方出具指纹报告,同时保留我个人的意见。我会向陪审团作出详细的说明,午餐时间我会好好想想该怎么说,下午两点我们再继续。”

拉伦离开法官席,他让双方律师留一会儿,好把双方的意见都反应在他等会要做的说明中。斯特恩非常沉着,很明显,他相信我们这次一定能赢。我告诉他,拉伦的这个决定让巴巴拉非常生气。

我去了洗手间。从隔间里出来的时候,又看见尼可站在洗手池旁边,他一边洗手,一边在镜子里左看右看,借着灯光查看头顶的头发。

“哦,拉斯迪。”他说,“我们下周会听到你上庭作证的证词吗?”

根据目前本州的法律规定,被告没有义务向检方告知被告方将会有哪些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是否会上庭作证往往是被告方最严格保守的秘密。明天法官要处理别的案子,我们的案子会在下周一继续开庭。如果说检方不知道我们的打算,那么,他们也就不知道这个周末到底是应该准备对我的交叉询问,还是准备结案陈词。一般情况下,他们必须作好两手准备。

“等到我们决定后,斯特恩自然会告诉你的,拖拉王。”

“有人告诉我说,你会上庭。”

尼可这是在试探我。和上周我们在这里的碰面相比,他现在的态度显得强硬了很多,这才是那个狡诈阴险的尼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