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春 卡洛琳之死 第八节(第4/5页)

十天后,尼奥要上庭了。他像疯了一样,不停地说被骗了之类的话,但我们到了法庭以后,检察院的律师却告诉法官,案子已经撤销了。我一直努力回忆这个律师的名字,但就是记不起来。有那么一两次,我问过尼奥那个人叫什么,我也说过了,他真的不想说,他只是告诉我,让我别多管闲事。我现在给你写了这封信,我已经差不多两年没见过尼奥了。老实说,这并不是他做过的最坏的一件事,如果你了解他,你会明白的,但这确实是唯一一件我亲眼看着他做过的坏事。我不是想惩罚尼奥,但我认为,这名检察官收受贿赂、利用别人是很不对的,我想给你写信,希望你能有所行动。我曾经跟几个人说过这件事,当然,我没有告诉他们任何人的名字,他们都说,你对这件事恐怕是无能为力了,因为时效已经过了,但我认为,这样的事不可能只发生了那一次,也许他们现在还在做着同样的勾当。老实说,我甚至都认为,我刚刚写下的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我也希望你能惩罚尼奥,但我不想让他知道是我告诉你这件事的。如果你从别人那里知道了他是谁,我求你不要给他看这封信。我相信你。

当然,这封信没有署名。我们办公室每天都要收到很多这样的来信,我们还安排了两个专职文员,基本上别的什么都不干,就是给这类信件回复,再就是和各种各样亲自上门找碴儿的人打交道。如果投诉的内容越严重,也就越容易往上传送,大概这也是这封信到了雷蒙德手中的原因。有很多信件的内容都是垃圾,但这一封,让人感觉是确有其事的。当然,也有可能这位告密者只不过是被他的朋友尼奥骗了钱,而在这件事情上,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雷蒙德不愿意让这份档案在竞选期间到处流传,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尼可如果知道了这件事,会非常高兴,因为它能证明雷蒙德在掌管检察院期间确实用人失察。写这封信的人也在猜测,他朋友尼奥的这件事可能并不是个例。我们手头上拿着的是一个惊天丑闻:一个正在检察院里的某个地方秘密活动着的受贿圈子,更糟糕的是,一切还无人察觉。

利普兰泽点燃一根香烟。他已经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你觉得这是无中生有?”我问。

“那倒也不是。”他说,“应该确实是发生了点什么,也许不是这个写信的人想的那样,但确实有点什么。”

“你觉得要调查一下吗?”

“调查一下也无妨,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其他什么线索。”

“我也是这样想的,卡洛琳觉得这个尼奥可能是因为同性恋被捕的。”我说。“我觉得,她这个方向可能是对的。”我指着她写的备注,她写下了州刑法法典中社会公德部分一些规定的编号,还在旁边打了个问号。“你还记得以前在城郊小树林的那次突击扫荡吗?应该差不多是那时候,我们当时抓来的人都是一车一车装的,而且这个案子被分到了北区分局,是不是?”

利普兰泽在点头,一切都对得上号。那个案子确实有些令人尴尬,难怪尼奥要努力遮掩。从时间上来说,也是对的。在雷蒙德第一任任期内,他的一个重要政策就是,如果性犯罪案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你情我愿的成年人,那么基本上会既往不咎。警察把案子递来,但我们一般都不会起诉。到了雷蒙德开始为第二次就任竞选时,有一些群体,尤其是妓女和同性恋,已经有了很浩大的声势,基本上快失控了。那些同性恋经常在城郊的小树林进行各种不堪入目的活动,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普通家庭在周末的大中午都不敢去那里,生怕小孩子们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很多人到警局投诉,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光天化日之下在野餐桌上发生的不端行为,妈妈们会特别强调,那可是别人还要吃东西的地方呢。当时,距离雷蒙德参加竞选还有九个月,我们开展了一项大规模的联合整治行动。每天晚上,都有几十个人会被警方逮捕,往往还是被抓个现行。他们的案子一般都判定为法庭监管,也就是说,只要肯认错,基本上都能消除记录,之后,这些人也就消失不见了。

但这正是问题所在。利普兰泽和我都意识到,要找到这个尼奥非常困难。那年夏天被警方逮捕的总人数大概有四百多,而我们连尼奥是不是他的真名都不知道。卡洛琳的调查有没有结果,档案中没有任何记录。记录单上的日期表明,她是在被杀前五个月拿到这份档案的,她写的备注中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在那张纸的一角,她写了“尼奥”两个字,然后在下面画了很多道横线。再往下一点儿,她写了一个“利昂”。一开始,我没看明白,后来我想到,她一定是觉得尼奥应该只是化名,而真名很可能是和尼奥谐音的两个字,比如“利昂”。最后,在纸的最下角,她又写了另外一个名字——“肯尼利”,还有他所属的分局。肯尼利全名叫利昂内尔·肯尼利,是名很好的警察,现在已经是警长了。我们在办“暗夜圣徒”的案子时一起工作过。他当时在警局三十二分局负责巡逻,而该警局的案子一般都是在检察院北区分局举行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