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 犯罪指南(第2/18页)

  沈恕点点头表示赞同,指着地面上的血痕和拖曳痕迹说:“被害人身穿运动装,可推测他在案发时正在柏油路上跑步,而凶手手持弩箭躲在假山后面,等被害人靠近时近距离射击,射中他左下腹部。被害人倒地后有过短时间挣扎,但很快气绝身亡。凶手把他拖到假山后面以隐藏尸体。案发时间段天色已晚,公园里游人很少,但不排除有目击者,我们要花些工夫寻找目击证人。假山后这块草坪下面是湿土,也许会留有凶手的脚印。”

  我说:“已经检验过,没有什么收获。现场被破坏得很严重,围观群众在这一块草坪上多次踩踏,除脚印外,还留下许多毛发、织物纤维、痰唾之类的痕迹,现场已失去勘查价值。”

  沈恕看一眼在警戒线外围观的人群,侧过头去向市局宣传部负责摄像的小杨嘱咐:“把围观群众都拍进镜头里,面部尽量清晰些,要防范凶手返回作案现场查看动静。”又向维护现场秩序的青年公园派出所民警李羚说:“报案人在哪里?带过来问问情况。”

  最先发现尸体并报案的是民政局退休干部李德存,六十六七岁,微胖,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脸盘浑圆而有肉,笑眯眯的,看上去像极了庙里的弥勒佛。他穿一身宽松的白色运动服,右手提一柄刷着银粉的木剑,威风凛凛的。据他说,他是楚原市老年大学的太极剑教练,每天早晨7点半准时在那座假山后面的草坪上练剑,还有二十来个退休老人跟他学剑,要等到7点50分以后才陆续上来。今天早晨他在草坪上才开始吐纳,就注意到假山下面仰卧着一个人,当时公园里晨练的人不少,但是离这里都较远。他壮着胆子走过去察看,见那人皮肤发黑,七窍流血,已经死透了。“七窍流血”是李德存的主观描述,和事实并不相符。这倒不是他故意撒谎,根据刑侦心理学理论,案件目击者在情绪紧张的状态下,常常会自行脑补一些案情细节,这也是警方对目击证人的证言并不完全采信的原因之一。

  李德存说,他知道青年公园不太平,前几年就曾有一对情侣在园内遭到劫杀,当时媒体都报道过。所以一见到这具尸体,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向警方报案。只是其他晨练老人比警察先到现场,都拥过来看热闹,并不听从他的劝告,以至于案发现场遭到破坏。我怀疑后面这句话也是李德存编造的,围观群众远远多于练太极剑的人数,很可能是他大呼小叫地招呼来的,不过后果已经是既成事实,再纠结这点也没什么意思。

  李德存非常健谈,手舞足蹈地讲了十来分钟,却没有多少有用的信息。沈恕及时打断他的话头,让警员记录下他的联系方式,表示感谢后让他离开。

  眼下当务之急是查清死者身源。警方拍摄了死者面部相片,稍加修缮,使其更接近活着时的样子,然后分发到市内各派出所,请他们协同查找。沈恕又派人走访市内的体育用品商店,对伤人弩箭的品牌、来源和销售渠道进行调查取证。

  寻找目击证人也是案情突破的关键。办案刑警由冯可欣带队,兵分四路,对青年公园周围的监控录像进行筛查,同时走访大小商家,尤其是饭店和露天排档等在案发时间段内还在营业的商家,以及在青年公园里健身和游玩的市民,逐一排查,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

  鉴于案发时间在晚上,而有健身习惯的人通常保持在固定时间段内运动,进行排查的警员必须从现在起一直工作到深夜,确保不遗漏潜在的夜间出行的目击证人。如果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恐怕今晚的睡眠就要泡汤,必须二十四小时连续工作。这是刑警工作的常态,紧急和突发情况太多,不确定因素太多,长时间的排查和蹲坑太多,对警员的体力、智力、心理素质、抗压能力,都是巨大的考验和挑战。

  3

  2013年7月5日下午。

  楚原市公安局。

  回到警局后,我对这具无名尸体进行了解剖,最后证实其致死原因为毒鼠强中毒,而毒药就涂在射中被害人腹部的弩箭上。剂量很大,足以置三个成年人于死地。

  至此案发过程已经很清晰。如沈恕在现场所分析的,当晚10点左右,青年公园里光线昏暗,人际稀少,凶手躲藏在假山后面,手持涂有剧毒药物的凶器,等被害人靠近时,凶手突然射出冷箭,虽然准头有偏差,未能射中要害,但弩箭上的毒药迅速融入血液,导致被害人在短时间内丧失意识、气绝身亡。凶手随后将尸体拖到假山后面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