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一场手忙脚乱的谋杀案(第2/4页)

同样在这段时间里,刘青却无法找到不在场证明,因为当时他会在家里补瞌睡。昨天夜里,我邀他打了通宵麻将。他住在一幢老式公寓中,车停在公寓外的马路上,没有摄像头监控,也无人能够证明车一直停在那里。

干完这一切后,我会离开小区,驾车回到公墓中,拆下车牌,埋在荒山野岭中,最后拎着笔记本电脑慢悠悠地走出公墓,让王东驾车带我回小区。到时候,我会成为慕容霞尸体的发现者,打电话报警。

这个计划万无一失,非常完美。

4

在回小区的路上,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我看到刘青的那辆绿色伊兰特果然停在马路上,很顺利,一切都和我设想的一样。

我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中,把车停在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前。我把连在蓝色运动衫上的帽子套在头上,走入电梯中。电梯的监控摄像头由上至下,正好拍不到我的脸。

走到住所前,我戴好手套,拿出钥匙,扭开门锁。推开卧室的木门,看到慕容霞的尸体依然躺在床上。在拿空调遥控板时,我顺便触了触慕容霞的脸,果然,她的尸体还保持着柔软,就像她还活着一样。

看着这鲜活的尸体,我不禁悲从心来。我无声地哭泣,对慕容霞说:“对不起,如果你不背叛我,我是不会这样的。”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

但突然之间,我的手指传来尖锐的疼痛。睁开眼,我看到慕容霞的眼睛竟睁开了,她的嘴张开着,牙齿正好咬住了我的手指。

是我出门前并没勒死她吗?而现在她又正好醒了过来?来不及再做多想,我一拳砸在了慕容霞的脸上,她又晕了过去。这个小意外并没有让我惊慌。关掉空调后,我摸了一下她的脉搏,她确实还活着。也好,她的死亡时间不用再伪造了。我从厨房里取出一把刀,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一次,慕容霞的眼睛再不会睁开了。

5

我吹着口哨,将绿色伊兰特轿车驶出了小区。出城去公墓的路上,依然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可当我来到那条支马路时,却正好看到刘青钻进了他那辆轿车,发动引擎。他穿着的衣服,正是那件套头的蓝色运动衫。

糟糕,他竟然没在家睡觉!他现在要去哪里?如果让他碰到什么熟人,就能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于是我驾车跟在了他后面。但越跟踪,我越生气。刘青竟然是向我所住的小区驶去!

刘青是去见慕容霞的,他一定是在昨天打通宵麻将时,得知我今天会去郊外写作,所以在家里只休息了一会儿,就跑到我家里与慕容霞幽会。

意识到这点后,我决定改变计划。我踩了一脚油门,超过了刘青的轿车,先他一步回到了小区。不过这一次我没把车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因为我担心刘青的车也停在停车场里,要是摄像头拍下两辆车牌号相同的伊兰特轿车,那就完蛋了。

我开着车,沿小区转了一圈后,竟发现在距离小区不远的一条支马路里,竟有一处无人值守的路边停车点,已经有很多车都停在这里了,看来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免费停车处。早知道这里能免费停车,我又何必每个月花三百多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租车位呢?

我把车停在这里后,来到小区大门,然后混在出入的人流里走进了小区。我从紧急楼道上楼,来到我的楼层,刚将头探出楼道门,就看到刘青已经站在了我的房门外,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真该死,慕容霞为了偷情方便,竟把家里的钥匙都给刘青了。刘青开门的一刹那,我踮着脚,走到他身后,抡起了拳头,砸在他的后脑上。

我把瘫软的刘青拖进卧室中,将他扔在慕容霞身边。趁他还没苏醒,我又朝他脑袋给了几拳头,让他继续陷入昏迷之中。

我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热水,还拿出一根擀面杖和一柄锋利的水果刀。

6

我把刘青的一只手放在水盆里,然后用水果刀割断了他手腕上的血管。鲜血流出血管,浸入水盆的热水。因为水温,伤口上的鲜血无法凝固,只能继续淌出。而因为疼痛,刘青不断醒来。但只要他一醒,我就用包裹着床单的擀面杖,狠狠砸在他的脑袋上,让他继续昏死过去。擀面杖因为包裹着床单,所以并没在刘青的头部留下任何伤痕。

十分钟后,看着满面盆的殷红鲜血,我探了探刘青的鼻息与颈项处的大动脉,确认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了。

现在,刘青与慕容霞的尸体并排躺在床上。慕容霞的颈子被菜刀砍断,菜刀就扔在地上。刘青的手腕被水果刀割断了血管,他的手还搁在水盆里,而水果刀就放在他身边。